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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成为怨偶的第七年 > 第95节
  “你来,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啊哈,主儿,你脸红啦!”
  ……
  当归,温性药材,有补气活血之效。
  宁锦婳愣是被这一味药弄得心神不宁,陆寒霄虽然也读书,但都是些兵书和史书,说白了就是一介武夫,宁锦婳从未奢望从他身上得到风花雪月什么的,他连哄人都不会,惹她生气了只会让她咬他。
  如今这冰块开窍了?
  晚上万籁俱静,宁锦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掀开锦被,穿着单薄的寝衣坐到桌案前,慢悠悠磨了墨,提起笔,却迟迟没有落下。
  说些什么呢?
  宁锦婳承认,当时跟着带着孩子回国公府,七分冲动,还有三分是赌气来的。
  谁让他管她那么严,她心里憋闷,觉得他根本不把她当成妻子尊重。宁国公回来了,她自觉有了靠山,想摆脱他的控制,即使只有短暂的几天也好。
  结果男人按兵不动,最先慌乱的反而是她。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多年来,润物无声般地,她已经习惯了他霸道到窒息的掌控,如今他只是稍微一松手,她竟患得患失起来。
  这十几天过的确实自由爽快,可他没有只言片语,直到今天的这味“当归”,才让她那颗惴惴的心安定下来。
  过了许久,沾了好几次墨水的狼毫又要干涸,宁锦婳提笔写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纵然我不去,难道你就不能来找我吗?
  这女人心呐,就是这么奇怪。当初要在娘家小住几日的是她,如今埋怨他不来看她的也是她,宁锦婳才不觉得自己不对,她把写好的纸铺开凉在桌案上,忽感一阵微风吹来,乌黑的长发随风飘动。
  咦?今晚抱月没关窗?
  宁锦婳满心疑惑地走到窗边,奇怪,她明明记得睡前窗户是关着的,怎么……
  “唔——”“别叫。”
  男人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动,大掌捂住宁锦婳的嘴巴,一边随手关了窗户。
  第107章 第
  107 章两人一同滚进柔软的床榻,宁锦婳不可置信地睁大双眸,双臂紧紧环绕他的脖颈。
  “有没有想我,嗯?”
  他身上带着夜晚的凉意,薄唇落在细腻的肌肤上,让宁锦婳浑身一颤,呼吸愈发急促。
  “……你……起来。”
  男人伟岸的身躯把宁锦婳彻底笼罩,十指交缠,绣鞋被踢到床下,罗袜半勾在紧绷的脚背上,雪白的肌肤里青筋若隐若现。
  一吻悠长而缠绵,天旋地转,两人换了个姿势,宁锦婳伏在陆寒霄的胸膛上,听着他的急速的心跳声。
  “你……没惊动护卫吧?”宁锦婳呼吸凌乱,小手紧紧攥紧他的衣襟,眼含担忧。
  “怕什么。”
  陆寒霄声音暗哑,低头埋在她雪白的颈窝,深深吸一口气,“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宁锦婳:“……”
  话是这么个理儿,可此情此景,让她有一种奸/夫/淫/妇偷情的错觉。
  “哈哈哈哈。”
  陆寒霄笑地胸口震动,他一手把她如云的长发拢起来,慢悠悠道:“能与婳婳做一对野鸳鸯,浸猪笼也甘愿。”
  “你——住口!”
  宁锦婳气急,几日不见这男人越发孟浪,口无遮拦的,万一被人传出去,他还要不要脸了?
  哼,他不要脸,她还要呢!
  陆寒霄今天心情颇好,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慵懒道:“放心,没惊动别人。”
  “婳婳越活越回去了,当年你可没有这么胆小。”
  当年她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千金小姐,胆敢偷偷在闺房里私会情郎,窃窃私语到夜半。那时候真是走在钢丝上,虽然她对女戒那些嗤之以鼻,但女子的清白大过天,万一被发现,整个国公府的名声都要跟她受累。
  那会儿正是两人柔情蜜意的时候,他执行了任务风尘仆仆回来,身上时常带着血腥味儿,她舍不得推开他。
  半推半就地,她默许了他夜半的偷香窃玉,虽然两人并未做出格的事,但他来她闺房那么多次,她的清白早就没了,宁锦婳从来没想过嫁给别人。
  想起年少无知干的混账事,宁锦婳眨巴眨巴眼睛,眼神闪躲,“你在说什么啊,我听不懂。”
  陆寒霄轻笑一声,修长的手指从她的发顶往下轻抚,到脖颈处,熟练地挑开肚兜儿的系带,手掌往下探。
  “无妨,为夫帮你回忆回忆,就听懂了。”
  “混蛋,你不要脸,呜呃——”陆寒霄翻身把她压在下面,一把扯下肚兜儿塞进她嘴里,喃喃道:“忍着,别叫。”
  她闺房的布局装饰一直没有变过,兴许是小别胜新婚,也兴许勾起了他年少时的荒唐回忆,陆寒霄今天格外兴奋。可苦了宁锦婳,最先还记得不能出声,后来被弄得晕晕乎乎,上面下面都在流水,什么都不记得了。
  翌日晌午,抱月在房门外犹豫要不要进去叫醒宁锦婳,虽然她平日也赖床,也没到这么晚啊,好歹起来吃点东西再睡,两个小主子叽叽喳喳找娘呢……
  “主儿,您起来了?”
  房门从里面打开,宁锦婳自己穿好了衣服,上身穿了一件丁香色的对襟素锻小衣,把脖子遮得严严实实。
  抱月看她脸色不对,忙把托盘放下,关切道:“主儿,您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去叫大夫……”
  “不用了。”
  她声音沙哑,像被砂子磨砺过,“打盆清水来,我给你说几味药材,你照着给我熬一碗汤。”
  该死的陆寒霄,昨晚不知道折腾到几时,还没给她清理身子!她现在跟抱月说着话,下面的东西顺着腿.根流,让她既羞窘又无力。
  夫妻俩一个被窝睡了这么多年,她也不矫情什么,可她真的不想再生孩子了!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省心,她还时常觉得力有不逮。她自小没娘,也做不好一个母亲,陆寒霄更指望不上,不生,对谁都好。
  傻乎乎的抱月一点儿没察觉出来,乖乖下去打水熬药。等一番折腾后,用过膳,天上的日头已经移至西边。
  宁锦婳看着窗外的天色,状若无意地扶了扶鬓边的金钗,“今天……王府来人了吗?”
  “没有啊。”
  抱月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茫然道:“昨儿个刚来过,今儿不会来了吧。”
  看着宁锦婳不自在的神色,抱月恍然大悟,“啊,主儿原来是想王爷了啊!”
  她走到宁锦婳身后给她揉捏肩膀,脸上笑嘻嘻,“哎呀,俗话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都多少个秋了,您实在想王爷就回去呗。”
  宁锦婳心中冷哼,秋什么秋,昨晚才见过!她今天起来看见桌案上的字不翼而飞,肯定是他拿走了。
  按照他的脾性,今天还不来接人吗?
  宁锦婳心中升起一股郁气,他都看到那张纸了,不来接她,难道要她眼巴巴自己跑回去吗?昨夜他来什么都没说,就想着那档子事儿,还弄得她那么惨,她才不要回去。
  她看着窗外种的兰草,扬起精致的下巴,“把兰草除了,换成荆棘草。”
  “啊?”
  抱月一头雾水,哪有好人家窗外种荆棘的?拗不过宁锦婳态度坚定,如此过了几日,摄政王再次化身梁上君子,趁夜黑风高夜摸到了她的闺房。
  自然又是一番亲热,妻不如妾,妻不如偷,两人恍若偷情般格外刺激。只是时间久了,陆寒霄稳如泰山,只字不提接人回去,让宁锦婳心中不免犯嘀咕,难道那男人转性了?
  王府陆续拉来几车生活用具,都是她常用的。宁锦婳在宁国公府越住越舒心,白天和一双儿女在宁国公前膝下承欢,晚上等着情郎越过重重荆棘与她相会,做一对儿野鸳鸯,滋润得眼角眉梢带春意。
  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天她上身穿了雪白的缎子薄衫儿,领口绣着淡雅的玉兰花纹,举手投足间,脖子的上的一块儿红痕分外显眼。
  顶着宁国公摄人的目光,宁锦婳讪讪低下头,“这……早就跟抱月说过,在我房里放些驱蚊香,都给女儿咬红了。”
  无辜的抱月终于机灵一回,她磕磕巴巴应道:“是、是啊!都怪奴婢粗心,天儿越来越热了,蚊子真大哈。”
  主仆俩一唱一和,宁国公微眯眼眸,冷哼道:“这蚊虫确实不小。”
  他活了这么些年,第一次见能咬出牙印的蚊虫!
  看着头快低到地底下的女儿,宁国公终究没舍得让人难堪,只叹了一句,“婳婳啊——”宁锦婳慌乱地起身,“父亲,厨房给宝儿炖了稀粥,女儿先行告退。”
  她急匆匆福身离开,没有看到身后宁国公担忧的眼神。他也不是老古董,只是女儿这个年纪,还想着那些情情爱爱,对她是好事吗?
  ***
  宁锦婳快羞死了,心中把陆寒霄翻来覆去地骂,正在气头上,转角和一个女人迎面相撞。
  “哎呦,你不长眼……王妃娘娘?”
  宁锦婳定睛一看,觉得这人有几分眼熟。
  “娘娘,是我,窦氏。”
  宁锦婳想了半天,方想起来是当初问她要休书的堂嫂。如今日子过的富贵,之前瘦成一把骨头的窦氏养的珠圆玉润,让宁锦婳险些不敢认。
  “拜见王妃娘娘,妾身没撞疼您吧?”
  窦氏是宁锦婳的堂嫂,却伏地做小殷勤备至,宁锦婳浑身不自在,正欲抬脚离开,窦氏忽然叫住她,“娘娘——”她咬了咬唇,走到宁锦婳身前,“扑通”一声跪下去,“娘娘,妾身当初不懂事,冲撞了王妃娘娘,您大人有大量,原谅妾身吧。”
  “堂嫂,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宁锦婳吃了一惊,赶忙把她拉起来,哭哭啼啼半天才弄清原委。
  她给窦氏递了一方绣帕,无奈道:“我当什么事儿,我早忘了。况且当初堂嫂说的不错,如当头棒喝,我感激你还来不及,说什么原谅不原谅,当真折煞我了。”
  宁锦婳是有些骄纵,但在宁国公的教导下,她并非心胸狭隘、不讲道理之人。当时窦氏哭闹着要回娘家,她还给了盘缠。
  是宁府的错,是世道的错,凭什么要一个弱女子承担?
  窦氏抬眼,看宁锦婳真不在意,才泪眼婆娑地擦干眼泪。宁锦婳吃软不吃硬,像三叔母杨氏那般跋扈的,她能不顾辈分顶一顶,像窦氏这般哭成水儿、欲言又止的,她脑仁儿嗡嗡地疼,急忙找了个借口脱身。
  后来几天,宁锦婳感觉身边的人越来越奇怪。
  之前窦氏那一跪已经让她心惊肉跳,后来杨氏也有样学样,让她以为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府中不管是主子还是下人,皆对她小心翼翼,恭敬万分。
  当然,之前也没人敢慢待她,可这两种感觉不一样,宁锦婳说不上来。陆寒霄连着几天没来偷香窃玉,抱月这个笨丫头更指望不上。她没人说话,心中惴惴难安,总感觉风雨欲来。
  转眼到了七月,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大事。龙椅上两岁多的小皇帝病了一个月,原本药石罔医,只剩下一口气。钦天监一算,说皇帝命薄,压不住龙气,要想保命,得脱下龙袍,让位于真正的贤能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