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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小狼奴 > 小狼奴 第104节
  红裳恍若未闻,出去后还带上了门。
  “殿下以前很爱喝甜味的泡茶。”狼奴触上她的袖子,进而去握她的手腕,“不是不喜欢喝,是觉得自己该喝涩茶了,对吗?”
  楚言枝要把他的手弄下去,狼奴却俯身搭上她的肩膀,与她只隔几息之距对望着。楚言枝的呼吸有点发软了。
  “殿下说不想奴,是觉得不该想奴了,对吗?”
  楚言枝再次偏脸看向窗外,身子微微往后仰靠,想躲避他的靠近:“就是不想。”
  狼奴将她微潮的发丝轻柔地拨到耳后,这触碰过轻过痒,若有还无,她止不住想要颤抖。
  狼奴把她拥到了怀里。楚言枝屏息片刻,抬起手臂要把他推开。
  可她手脚泛着软劲,推不开,像欲拒还迎。她总是这样,他挨得近一点,只是碰一碰而已,她就软下来。这不过隔了几日没见。
  狼奴轻轻拥住她,拿她手腕的手扶住她的腰,搭她肩膀的手抚上了她的脊背与后颈。
  “殿下在想奴。”狼奴感受着她柔软的怀抱和正剧烈着的心跳,这心跳与他的心跳相错着砸在彼此的肋骨上。
  他吻她的耳,吻她的脸颊,吻她的唇。
  楚言枝绷直颈线,后背靠到榻沿,他两膝跨来,认真地吻她。
  有温热的水珠落到了脸颊上,狼奴睁眸,看到殿下紧闭着的眼尾溢出了泪。她抓抓他的后背,却只能掐住他的衣服,她转而去抓他的脖颈,但到底力气太软太小,比起痛,这更像是尖锐的痒。
  “殿下,奴的殿下。”狼奴擦去她眼角的泪,“奴害殿下难过了。”
  楚言枝枕在榻沿的扶手上,含泪的眼睛望向他,即刻又避开。她嗓音微颤却决然:“你下去。”
  狼奴还在给她擦眼泪,胸膛挨着胸膛,楚言枝避也避不开。
  “不要赶奴走,殿下,把心事告诉奴。”狼奴牵她的手放到自己的心窝上,望着她的眼睛,“奴是世上和殿下最亲近的人。”
  “你不是。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楚言枝把他的手拨开,按着扶手坐直了身。
  狼奴还跪坐在她面前,微微歪了歪头:“殿下怪奴勾引你犯错吗?这让殿下伤心难过……错的是奴。”
  他以为人的爱欲都没有错,他以为作为这世上他最爱重的人,殿下该有选择一切的权利。他自以为是了。
  “我说过不止一次,如果有一天我变坏了,不是谁把我带坏的,是我本来就坏,暴露本性而已。”楚言枝忍着哽咽,眸光恢复了清明,直视着他,“我有很多选择,可以再也不理你,可以告诉娘亲把你赶走,甚至可以让人杀了你……我都没有做到。甚至在以为你要走、看到你躲着不出来的时候,我想你别走,还主动去找你,承诺再也不赶你了。是我自己把事情弄成了今天这个局面。”
  狼奴摇头,眼眶愈发红了:“殿下没有错,殿下是世上最好的人,殿下这样说,是在剜奴的心。”
  楚言枝稳住了自己的吐息,指尖搭在窗槛上,凉潮的风顺着指尖拂到她的心尖,她的心跳也越来越平稳。
  “我倒希望我坏一点,可我是个纠结的人。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变得这么纠结……狼奴,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狼奴沉默片刻:“因为殿下爱奴。”
  楚言枝眉心微蹙,再度看向他。
  狼奴仍望着她的眼睛,轻声道:“爱奴,所以总对奴心软。”
  楚言枝却笑了:“你只是我的小奴隶,我不可能爱你。”
  狼奴略微点头:“也因为奴是殿下的小奴隶,所以殿下不敢爱奴。”
  楚言枝抿了唇角:“我不爱你。”
  “殿下喜欢奴吻你抱你抚摸你吗?换作另外任何一个人,还会喜欢吗?”狼奴凝望着她,“殿下不妨逼自己狠心一点,杀了奴,把奴葬到北地。”
  “你威胁我?”
  狼奴垂眸摇头,解开了腰间的剑:“奴不会那样对殿下,但这是最好的办法。殿下这样痛苦,都是因为奴,只要奴还活着,就永远忍不住去找殿下、接近殿下、触碰殿下,殿下也会忍不住寻奴、见奴,只有奴死了,殿下才能不再爱奴。狼生来不会自绝,殿下,奴的命是你的。”
  他将剑捧到了她面前。
  楚言枝看他,又看剑,收回了冰凉的指尖,裹握在另一只手里。
  楚言枝隐约觉得这一切多荒谬,她养大的小奴隶把他的剑捧到她眼前,要她杀了他,理由是她不能爱他。楚言枝当然坚信自己不爱他。既然不爱他,为何要杀他?
  可是像狼奴说的那样,他在不在眼前,她都觉得痛苦。她的身体贪欲,贪得忘了礼义廉耻,总想和小奴隶缠抱在一起,可真抱在一起了,事后她会好后悔。
  杀了他,便能断掉她对他的一切欲望吗?
  小表哥是很好的人,长得很好看、很干净,也是眼里只有她,等将来成亲,身边没有别的男子,没有小奴隶,她和他日夜相处一处,她的身体也能对他产生欲的吧,说不定心也能爱上他。
  楚言枝的手碰到了剑柄上。
  她还记得小时候狼奴第一次把这剑带回来,她非要学,却因为太重了根本提不起来,人差点跌倒,把宫婢们吓得不轻,狼奴则第一时间抱住了她。剑尖划断了木奴的系带,她捡起来看到木奴衣服上的针脚,才意识到他每次送回来给她的衣服都是他亲手做的。
  小奴隶一直是很乖的小奴隶,连到今天,错的明明是她,是她忘了一位公主该是什么模样,为了让她别再那么痛苦,他要她杀了他。
  她爱他吗?
  什么是爱?像小奴隶对她这样吗?
  她绝不会做出这种蠢事的,公主该骄傲地活,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小奴隶献上自己的命。就算她不是公主,只是一个普通女子,她也断不可能为了这世上任何男子去死,还是以如此荒谬的理由。
  所以她对小奴隶绝不是爱。她只是舍不得他、足够喜欢他,毕竟是朝夕多年,亲手养到这么大的小奴隶。
  楚言枝把剑朝他推回去:“你师父给你剑,不是要你这样死的。”
  狼奴抬眸,一时无言。
  窗外隐有雷声,院外的宫婢们指着天上的闪电,幼稚又无聊地猜着会不会有龙在里面穿行。楚言枝将窗子关上了。
  内室光线更暗了一层,狼奴隐在她面前,渐渐收紧了握剑的五指。
  殿下不愿意杀他,她总是这样心软。狼奴不知道还能为她做什么。
  他或许缺少个离开她的契机,最好是让他不得不离开,离得很远、很久,经年以后再见面,她爱上了小表哥,给小表哥生了小娃娃,他们幸福地过着一生,而他只是从旁路过,低低地唤一声殿下,她不必听见。
  他视殿下为活下去的唯一盼头,但他在殿下的生命里是个危险的错误。
  “如果……奴不是殿下的奴,不是北地的小狼,奴有爹娘、有家族,殿下也不是殿下,殿下是个生活在宫外,可以每天出去玩、每天都很快乐的女孩子,我们从小就认识,长大了,奴去给殿下提亲,殿下会嫁给奴吗?”
  楚言枝跟着他的话音,在阴蒙蒙的昏暗里想着宫外的天、宫外的地、宫外的春雨和宫外的春雷,以及宫外的她、宫外的狼奴。
  “会。”
  她凝望着他的眼睛。
  狼奴便笑了,他知道,即便殿下不愿意承认,可殿下就是爱他。
  聊过之后,狼奴于绵绵春雨里离开长春宫,走到宫外,一直漫无目的地走着,走了很远很远。
  走到天黑透了,天又亮了,雨停了,他扛着满肩的雾往回走,走到了他在十里街置办的大宅子里。
  他想,这就是他的家吧,完全属于他的家。可是好冷好冷,冷得他一刻也不想待。
  不待在这里,他还能去哪呢?
  怨不得殿下要发愁的,她那样聪明的人,都想不出该怎么办,他一点也不聪明,刀疤余说,他是直脑子一根筋。他没有别的办法了。
  狼奴给自己烧水洗澡,给自己做饭吃。
  他总要学会一个人生活的吧,将来他的生命里没有殿下……他的生命里怎么可以没有殿下呢。
  狼奴想起那天殿下问他的话,“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的生活里也是可以没有我的”。
  原来从那时起殿下就在愁这些事了,也至少是从那时起她便对他有了爱意,比他更早地想到了解决之法。她挣扎过,挣扎着把他推开,他却始终缠着她不肯放手,要她宠奴灭夫。
  如果殿下对他是爱,爱一个人,怎么会舍得让他做二房呢?她又是那么好的人,她怎么可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伤害小表哥呢?
  狼奴在偌大的、空荡荡的厅堂里吃着自己做的饭,最后哽咽得一点也吃不下去了。
  狼奴在这里住了几天几夜,早晨睁眼时天是黑的,他一直坐到天亮才起来;晚上闭眼时天是亮的,他一直等到夜深才睡着。他给自己做早饭、午饭、晚饭,他给自己做衣服、洗衣服、买衣服,他像个这世上再普通不过的人独自生活着。
  那天他的门被叩响了。
  狼奴站在门前,手抵在门板上,心砰砰直跳,眼泪流了满脸。会是殿下来接他回家了吗?
  他要回去吗?
  回去了,他与殿下又如何呢。她那么痛苦,都是他害的。
  狼奴还是把门开开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不是殿下,不是长春宫的宫婢,也不是长春宫的太监,是那两张熟悉又陌生的,总是透着几分局促的脸。
  “辛,辛公子呀,我们现在都住在这条街上,是辛夫人安置的……”李氏将垂着眼睛,不太敢看他,“俺们也知道,你对我们,我们,嗐,不说别的了,这是我今早起来刚烙好的馍饼,你尝尝好不好吃……你可能吃不惯,要是不爱吃,也别强求自己吃。”
  刘叔也磨搓着手,脸上摆着憨厚的笑:“好几天前就看到你住这了,还以为看花了眼,孩子,你这,这眼睛怎么红了?”
  狼奴杵在门前,良久没有说话。
  李氏见状,收回了拿蓝布包着的几块尚且温热的馍饼,讪笑着道:“不好意思啊,辛公子,我们打搅你了。那,那你要是那天有空,来我们家玩玩呀,吃吃饭呀,我看你一个人住在这也……”
  刘叔见狼奴一直不说话,扯扯她的肩膀,又连道几声歉,带着她回头走了。
  一连走出好几步,李氏都忍不住回头看,刘叔也回头,却总看不到那少年的身影。不管辛鞘是不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见不得他孤身一个人住这么久,每天连个说话的人也没。
  他们甚至怀疑是不是辛大人一家不要他了,否则怎么这些天都没人来找他?方才开门时,那孩子的眼神又是哀伤又是失落,看得他俩心里难受极了。
  “你们家住哪里?”
  身后传来少年清亮的声音,俩夫妇腿脚顿住了,转头看去,狼奴慢慢地走向他们:“我想去吃饭。”
  李氏惊喜地和刘叔对望一眼,忙领着他往前走:“就,就在这条街最后面的那个!门前有两棵柳树,这是辛夫人的宅子,我们一直住着也不好意思,幸而会点烙饼的手艺,我俩每天出去卖饼,能挣不少钱呢!每个月,都会给辛夫人交租金,哪能一直白住着……孩子,你今儿想吃什么,你刘婶手艺可好!”
  “我不挑食。”狼奴目光微敛,“我很好养。”
  到了那座门前种植了两棵柳树的二进院子后,俩夫妇忙前忙后地收拾,李氏掏出钱让刘叔赶紧多买点好菜回来,酒就别买了,他还没多大呢,喝了会伤身。
  狼奴坐在这小小的院子里,看到他们打的井、支起的晾衣架子、架子上晒得整整齐齐的两个人的衣服,还有厨房烟囱里冒出的股股炊烟,听李氏笨拙地和他搭很多话。
  刘叔手脚笨,做饭时总帮倒忙,李氏骂骂咧咧地凶他,他却一点也不恼,还同她说俏皮话。
  狼奴发现他们真神奇,在外人面前,他们都笨嘴拙舌的,看起来十分木讷,可一到私下里两人相处,他们之间不管说什么都妙语连珠起来,连骂人的话都很有意思。
  饭菜端上来了,狼奴一口一口地吃着,并不知道这些都是什么味道。他吃饭素来都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已,这是为狼的那些年养成的习惯。
  李氏和刘叔还想和他说话,狼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同意来他们这里吃饭了,也许是太孤独。
  吃完饭后,狼奴又回了自己的院子。俩夫妇一直送他送到了门口,还迟迟舍不得离开,直到狼奴把门关上,过了很久很久,才听见他们的步子慢慢地往回挪了。
  狼奴一天比一天想殿下了。
  “喂,哥,你出门都不知道锁门的吗?”
  狼奴停住脚步,看到一边啃鸡腿一边往袖子上抹油的辛鞍从厅桌上一跃跳下来了,走到他面前,忍不住皱眉:“你跟那小公主吵架了?怎么不回家啊,我爹昨天去长春宫找你,愣是没见着你人影,你家小公主还问你不是回定国公府了么。真是,她怎么一点都不关心你!要不是我娘想起你跟着她在这买了个宅子,我爹都想发动北镇抚司的校尉们出去找你了。你知道刚刚过来,看你这宅子门开着,里头一个人都没,我多害怕吗?啊?”
  辛鞍说着说着就气了,气得把还剩一半的鸡腿都直接扔地上了:“你咋不回家也不跟我们说一声!”
  狼奴没有说话,好久才问:“师父为什么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