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侯门婢 > 侯门婢 第118节
  她卖的卤肉因为调料繁多,成品的味道特别的入味而且香,在加上一些成品小菜,味道都很好。
  花了银子,把门口的都改成了一格一格的柜台,上头放几个小盘子各自放一点菜,可以品尝,上头的红牌上写着菜名和价格,沈计卤味店就这么开张了。
  刚开张的店不可能一下子都能卖出去,总得有个过程,可没想到,头一天就火爆非常。
  卤的猪头,肘子和各种上水,都卖的光了,小菜也只剩了一点腌菘菜。
  算了算银子,刨除一个月的租金买肉卤料的各种开销,居然净赚了三十多两,可给沈妙贞高兴坏了,这还只是第一天呢。
  西京百姓就是挺有钱的,毕竟她卖的卤肉可不便宜。
  空青在街角处鬼鬼祟祟的,给了一个男人一个荷包,又接过一包油纸,这才偷偷摸摸的来到一家食肆。
  食肆就开在沈记卤肉铺的斜对面,隔着一个小窗子,裴境就在那里,默默的看着。
  他面前摆放着热气袅袅的茶,却并没有心情品一品茶香,他的视线一眨不眨的望着斜对面。
  她今日穿的很是简单,普通的麻布衣裳,袖口窄窄,微微往上撸了一点,露出白皙显瘦的手腕,乌发被一块布包起来,一张小脸如玉做的一般。
  那些来买卤肉的男人,都在那里直愣愣的盯着她,让裴境的脸色又冷了一些。
  “公子,东西买回来了。”
  空青打开油纸包,放在裴境面前,还奉上了筷子,裴境手中的筷子顿了顿,看着面前放在油纸包的卤味,面上闪过一丝微不可见的皱眉。
  他夹了一筷子放入嘴里,肘子做的非常香,肥而不腻,一点猪肉的脏腥味都嗅不到,而猪肚儿这种下水,不仅被卤过还用油渣和辣子香醋芝麻油扮过。
  他素来不爱食肥肉和肉皮,对于猪下水这种东西,更是敬敏不谢,也不爱吃口味过重的吃食,跟他的养生之道不符。
  但是面前的卤肉却做的实在好吃,入味却不咸,复合的口味着实惊艳。
  “银子可给他们了?”
  空青回道:“给了,他们尝了沈姑娘做的卤味,有好些还自己掏腰包多买了一些。”
  “嗯,叫他们继续去宣扬,拉人来买,多拉一个人赏银就多一份。”
  空青嗯了一声,嘴里也开始流口水,这卤味实在是香,整条街都能闻到这种肉香味。
  裴境摆了摆手,空青就也拿了双干净筷子,吃了起来。
  “公子,咱们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沈姑娘那个铺子,虽然地方不大,位置却很好,一个月却只要三两银子的租金,那是因为他们家公子把店面都给盘了下来,特意隔出前面的铺子,通过中人,租给了沈姑娘。
  不然西京物价这么高,去哪里找租金这么便宜,位置又这么好的地方。
  那些排队的人,也是公子雇来的,西京吃食几乎汇聚大梁各地,什么口味的都有,酒香也怕巷子深,雇这些人去排队,名声就能一炮而响,毕竟人都有好奇心的。
  公子为了沈姑娘,真是殚精竭虑。
  空青心里有气,嘴里却吃个不停,虽然对沈妙贞有种种怨言,可她做的这一手卤肉真是绝了。
  “公子,咱们在背地里做这么多,可您不跟沈姑娘表白,那她也不会知道一直都是公子在背地里照顾她。”
  “等裴邺回来,人家夫妻俩甜甜蜜蜜,公子又是她的什么人?”
  “明明公子为沈姑娘做了那么多,她偏偏不知好歹,选了一个处处都不如公子的男人。”
  裴境黑黢黢的眼睛终于在空青的碎碎念中,移到他的身上。
  “吃都堵不住你的嘴吗?”
  空青吐了吐舌头,继续大快朵颐。
  他们公子,真是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了,不仅派人跟踪,自己跟踪,还整日在这里偷窥,就差把沈姑娘她们家旁边的屋子买下来了。
  开业第一天,卤味全卖光,赚了个盆满钵满,沈妙贞开心的不行,回家给绿儿做了一顿大餐。
  等到第二天第三天,来的人依然络绎不绝,人流直到半个月后才开始减少,稳定了下来,这一个月便赚了一百多两银子。
  但赚钱的同时,代价也很大,她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用卤水炖肉,推着小车去店里。
  一直这样下去,非得把她累坏,于是沈妙贞想要核算成本,准备召两个伙计,可以让他们自己炖煮,店铺里也有小厨房,但卤水的配料是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
  就这么到了年关,沈妙贞和绿儿两个人,第一次独自过年,收到了裴邺的第一封信。
  信上说,他到了昭武军小公爷麾下,小公爷对他很照顾,然而边境局势越来越紧张,蛮族南下侵扰边民,他们已经打退了一次那些蛮族骑兵,他还杀了两个蛮子,算是立了个小功,昭武军粮饷充足,虽然天气冷,但她给做的棉衣很暖和,让她不必担心。
  沈妙贞看到信,默默的哭了一场,将信压在枕头底下,每日睡觉时,就好像裴邺仍然在,陪着她。
  春暖花开,西京总是比别的地方更早的感受到春天的存在,新帝登基后的第一个文举开始了,而果不其然,裴境不仅中了进士,还在殿试上被钦点了状元。
  若没有跟沈家的决裂,她这个时候也必然会关心沈天的考试吧。
  她的沈记卤味铺一直都很平顺,客流稳定下来后,每月都有七八十两银子的进账,沈妙贞便召了两个伙计,一个带孩子的寡妇和一个年过五旬,力气却很大的大妈。
  这样她只需每日调配卤水,让这两个帮工来炖煮贩卖,她只要收银子买肉,过几日去巡视一下瞧瞧便好。
  柳树上长出第一片新芽的时候,沈妙贞在家中门外,居然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她的弟弟,沈天。
  半年多的时间,他好似又长高了,人也黑瘦了,距离她印象中那个爱笑的小男孩,已经相去甚远。
  “你在这里等了多久?”
  虽然入春,可天气仍旧冷的有些冻指头,他眉毛头上上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寒霜。
  “没多久,也就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还不算多吗?
  沈妙贞有些生气:“你什么时候来的西京,怎么不多穿一些衣裳,还在这里傻站着。”
  沈天已经不再是那个冲动的毛头小子,这半年他变化很大。
  “我怕阿姐不愿见我,就一直在这里等,哪怕我偷偷的见阿姐一面也是好的。”
  他这话说得辛酸又卑微,让沈妙贞的气不上不下,在心口处,堵得她发疼,到底也算是她带大的弟弟,她很难一直心硬下去。
  “你先进来暖和暖和,外头冷。”
  ? 151、151
  沈天沉默的跟着她进了屋, 默默打量着屋子的陈设,虽然这院子不大,但屋里却很温馨, 家具都是红酸枝的,工艺也很好, 都雕刻着精巧的花, 一人高的屏风上画着四美人图, 后面隐隐约约能瞧见一张雕花拔步床。
  看来裴邺并没有亏待她。
  “绿儿去煮点姜汤来。”
  绿儿撅着嘴, 满心的不愿意,这个沈天上一回也把她吓坏了,她是一万个不愿意姑娘跟这种人独处一室。
  “快去, 别在这里磨磨蹭蹭。”
  绿儿气的跺跺脚, 跑走了,她亲自从炭盆里捡了些炭, 放到手炉中,递给他:“抱着捂捂手吧。”
  “看来阿姐过得不错?”沈天脸上的神情有些阴郁。
  若过得不幸福, 阿姐的脸上是不会有这么幸福的笑容的。
  谈起裴邺,她有些红了脸:“他待我很好,什么都由着我,心里也想着我, 念着我。”
  “对阿姐好,就是跑到战场上去, 把家留给阿姐搭理, 让阿姐抛头露面去赚银子?这也算是男儿所为?”
  他看着好像变了,可话说着说着, 却仍带着攻击性。
  这样赤裸裸, 让沈妙贞有些难以接受:“我以为你是来寻我叙旧, 若你只是来说我夫君的坏话,我看这个旧也别叙了。”
  “我错了,阿姐,我不再说裴邺,你别赶我走,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见到你了。”
  见他快速的承认错误,又垂下头示弱,沈妙贞才松了一口气,若是可以她还是愿意跟弟弟重新恢复关系的,毕竟她也想有个娘家。
  “还没问你,你这回考的如何?”
  沈天神色淡淡:“考中了,虽然名次靠后,但我已经是举人。”
  沈妙贞一听欣喜不已:“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小天,你这么年轻,就已经是举人老爷,以后前途不可限亮,你得接着考,到时候中了进士,不是更好。”
  沈天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我再出色,再努力,不照样有人瞧不上我。”
  “你这孩子,总是说这种话,谁能瞧不上你啊。”
  “阿姐不就是!”
  他还梗着脖子跟她叫板,沈妙贞很生气:“你这孩子,怎么说话都不听?我跟你,我们是姐弟,就算不是亲生的,那也是从小一起长大,我若嫁给你,不就成了童养媳了吗?多么尴尬啊,再说我是喜欢你,可那是对亲弟弟的感情,不是将你视为可以依靠的男人!”
  沈天咬着牙,他就知道,就算来找她,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话,她心里就没有他。
  “阿姐不喜欢我,就喜欢裴邺?”
  “在我心里,阿姐生的那么美,就是天上的仙女也不能跟阿姐相比,可阿姐却嫁了这么一个普通的男人。”
  裴邺并不普通。
  沈妙贞张张嘴,实在不想跟他分辨这种事:“我不是什么仙女,裴邺也不是普普通通的男人,或许他是,但他待我好,为这个家付出,就已经足够了。”
  过日子嘛,跟谁不是过呢。
  她跟六公子还在一起过,不也说舍就舍了,男人,能知冷知热能体贴温柔有责任感就已经很好,她奢求太多,只会叫自己过得不自在。
  沈天嫉妒裴境,百般挑剔裴境,可阿姐嫁的人还不如裴境,若不是裴境不愿意娶阿姐为妻,阿姐何必这么草率的就嫁人,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他把裴境也恨上了,这个老奸巨猾的男人,生了一张雪白英俊的皮,内里却那么心黑,早晚有一天,他会扒开这男人的真面目。
  “好,我不跟阿姐吵架,反正也可能只有这么一次见面了,我也不想叫阿姐不痛快。”
  沈妙贞一呆:“什么意思?”
  “我已经通过了朝廷的大挑,授了官职,这就要赴北宁的阳城县做知县,这一去没个六七年怕是回不来。”
  做知县?还去北宁府?
  沈妙贞慌了神:“这北宁这么缺官员吗?怎么朝廷频频调兵,不仅派武将还要派你们去呢?那里可不安稳的。”
  “的确不安稳,蛮族频频其扰,漠北的图奇孤离汗,一直对大梁有野心,想要收服漠南,上一任阳城知县就是因为,在蛮族南下打草谷时不阻止抵抗,拖家带口的逃了回来,被拿下问了罪。”
  “若不是有这个缺,我这个名次,怕是还当不上这个县令呢。”
  “小天……”
  沈妙贞听他说就感受到了危险:“小天,你可不能去啊,北宁现在要打仗,你去那做官,岂不是,岂不是……”
  岂不是成了肉包子打狗?裴邺还有一身武艺,可小天是个读书人,就算身体强壮些,跟那些当兵的没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