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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侯门婢 > 侯门婢 第116节
  “是裴姓同族,不过跟六公子都已经出了五服,可没有侯府的少爷们金贵。”
  沈妙贞洁嘴里说着自谦的话,脸上却是满足和幸福。
  陈夫人叹道:“我真是佩服你,竟能放弃侯府的富贵,你有志气,这女婿选的也是一表人才,他对你可好?”
  陈夫人悄声问她,没有叫裴邺听见。
  沈妙贞略略红了脸:“挺好的,他虽然外表看着醋,实则心细。”
  陈夫人促狭的眨眨眼:“比六公子如何?”
  沈妙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可比六公子会疼人哄人。”
  六公子那个高高在上的神仙公子,总是别人哄他顺着他,哪有他哄别人的份,他才不会像裴邺这样,伏低做小的逗她开心。
  “你说他粗,哪里粗,你这夫婿分明生的英俊极了,俊中带俏,你这桃花连我都羡慕了,一个一个都生的这么英俊。”
  沈妙贞捂嘴而笑:“难道义父年轻的时候不英俊?”
  “他呀,就没英俊过,不过才华是顶级的。”
  一个瓷盘啪的一声搁在沈妙贞跟前,把她吓了一激灵,抬起头一看,菩萨奴双手抱胸,自上而下的打量她,这种不加掩饰的眼神,实在叫沈妙贞有些难受,不自觉的就想躲开。
  “大梁女人,不强壮,不好”
  说完她还摇摇头,自顾自的又去炉边烤肉吃,留下沈妙贞满脸发愣,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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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小的风波, 不论是沈妙贞还是裴邺都没有往心里去。
  裴邺从不自视甚高,别说人家堂堂王女是蛮族人,做出那种奇怪动作到底是什么意思, 可绝不是瞧上了他。
  他已经娶妻了,有了小仙女的陪伴, 又怎么会贪婪的, 盼着自己走了狗屎运, 像那些白日做梦的读书人写的话本子一样, 动不动就有权相小姐给丢帕子诉说衷肠,要不就是有什么山野精怪化成的美女自荐枕席。
  他没有那么蠢。
  裴邺不能在西京久留,朝廷发出的日子是有时限的, 若不在一个月内抵达昭武军, 是要吃牢饭的。
  置办了马匹,又借了金丝软甲, 行装也已经置好,要离开家, 离开妻子,裴邺心中觉得万般不舍。
  刚刚成婚,他便不能陪她过年。
  然而军令难违,裴邺也知道, 若不出去闯荡一番做出事业来,如何能封妻荫子, 叫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按理说, 这几天他们两个新婚的小夫妻,应该抓紧时间, 极尽缠绵才是, 沈妙贞是个姑娘家, 又怎么可能如此直白的跟他说,想不想要的话,然而暗示了好几回。
  这个明明心细的男人,却装作听不懂,他仍旧体贴,就是晚上的时候不会像之前那样,每夜都会求欢,就只是静静的抱着她入睡,一夜都不肯放手。
  裴邺也有自己的计较,他可不是不愿亲近妻子,事实上他想的要命,她睡在旁边就是一个巨大的诱惑,看到却吃不到,他也很煎熬。
  很多男人在出征前,会让妻子怀孕,叫做留个种好传承香火。
  可现在朝廷局势不明朗,万一他有个什么好歹,她带着孩儿,岂不是一辈子都要被栓在他们家,带着孩子的寡妇又怎么可能活的很好。
  若他走了,他不愿她后半辈子过得如此孤苦,没有孩子的牵绊,她还能带着嫁妆改嫁,再寻一个知冷知热,疼她爱她的夫君。
  他的妙儿还如此年轻,他怎么舍得。
  哪怕心如刀绞,他也必须这么做,而他能尽力的就是活着回来,所以这些天,对于妻子的暗示,他就揣着明白装糊涂,绝不肯孟浪。
  沈妙贞何其聪慧,明白他的思虑,也不再多提。
  内搭的棉甲护膝,她给温齐也做了两套,一来是因为小公爷对她不错,她知恩图报,二来裴邺是去昭武军,小公爷也在昭武军。
  她存着私心,想先示好,好叫小公爷照应裴邺一些。裴邺年岁比温齐大,让年纪小的照顾年纪大的,说出去难免不好听,但小公爷统领巡防营,是有实战经验的。比其他来,裴邺就完全是个新人。
  过了几日,亲自送他出城,裴邺只是顺了顺她的头发,轻轻地抱了抱她,骑上马毅然决然的走了。
  直到马和人的背影都消失不见,沈妙贞怅然若失的站在原地。
  “姑娘,咱们回去吧,姑爷都走远了。”
  绿儿拉了拉她的衣袖,小声的提醒着。
  沈妙贞抿着唇,点点头,满脸失落的往回走,她知道自己不该如此,然而前路如此未知,她也难免觉得迷茫难过。
  拍了拍自己的脸,沈妙贞打起精神,裴邺为了这个家如此努力,她也不能一直这么消沉下去。
  带着绿儿去了房舍,这个房舍可不是什么娱乐的地方,西京所有的房屋买卖和租赁都在这个地方,这里的中人是最多的。
  问了几个挂牌的街边铺子,稍微地势好一些的,一个月的租金就要十两以上,而且是两年起租,一次性缴清所有租金,还有押金。
  西京果然不愧是富庶繁华之地,租金也比洛京高了一倍有余。
  这样核算下来,赚不赚钱先不说,一年花销就得一百多两,成本太高。
  沈妙贞想要开个食肆的雄心壮志,顿时就有些被打击到,这只是其中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西京因为太过繁华,既有蓬楼那样的大酒楼,也有各种各样的街边小吃。
  她那点手艺,若是不能独树一帜,怕是根本赚不了钱,白白的付出。
  果然想要在西京立足是没那么容易的。
  无奈之下,她只能现在中人那里登记了个名字,若有合适的地方优先通知她,她多给些茶水费。
  今日这一趟算是白跑了。
  不知不觉一件事没办成就已经到了晌午,两人都是腹中空空,绿儿的肚子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响声。
  沈妙贞一乐,就近寻个馆子吃一口,然而在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传出一股浓郁的香气。
  她嗅了嗅:“走,咱们进去看看,这里面一定有好吃的。”
  果然,在巷子里头,有个小摊子,摊主是一对老夫妻,在卖馄饨,那股浓郁的香气,实在叫人垂涎欲滴,口舌生津。
  绿儿见过馄饨摊子,可那里见过这么香的馄饨,顿时就跑过去寻了个座位恭恭敬敬的坐在那里等着吃。
  沈妙贞失笑,要了两晚馄饨,也坐了过去。
  那对夫妻中的老妪诶了一声,从木抽屉中拨拉出十个比拇指肚大一些的小馄饨放入汤里煮,又从一个碗里拨了一些肉馅放到碗里,兑上一点香菜末。
  等馄饨煮熟盛出,合着汤一起到白瓷碗里,老头端上来,又拿上来醋瓶和辣子。
  “两位姑娘尝一尝,我们方记馄饨在苦水巷可是一绝。”
  绿儿迫不及待的用勺子喝了一口汤,差点烫到嘴,顿时惊奇无比,她在侯府可是在六公子的院子里当差,六公子在侯府的待遇,可是跟小侯爷二公子差不多,也不是没有吃过好东西。
  可是这小馄饨,做的实在香甜,汤头鲜美,馄饨没有什么馅料,皮却软糯,一个个被炖的,都透明了,又可爱又好吃。
  “姑娘,他们这个馄饨香味,怎么跟寻常的不一样呢,好香啊。”
  绿儿吃的停不下来。
  沈妙贞笑了,刚想说一说这馄饨为什么这么好吃,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老汉,来两碗小馄饨,不在这里吃,我带了食盒。”
  抬头一看,正是空青。
  空青也是一愣:“沈姑娘也在这吃馄饨,真是巧,我来给公子买。”
  见他手里拿着食盒,沈妙贞便明白了,公子自持身份又有洁癖,不肯在这种小脏摊上吃,自然便得空青买回去。
  “公子也喜欢吃这个?”
  她不过是下意识问问,谁知空青毫不避讳:“谁叫沈姑娘在的时候,做的吃食最合公子的心意,您做的阳春面和骨汤馄饨,公子最爱吃,可到了西京没人会做,好不容易寻到这方记的小摊,公子这些日子吃的不好,睡的也不好。”
  “公子就在街口呢,没成想沈姑娘也在,不如一起……”
  沈妙贞面色惊恐,刚要摇头,空青就对着他身边那个年纪小些的小厮说了一句什么,他立刻就往巷子口跑。
  沈妙贞阻止的手都没来得及伸出去,那小子一溜烟的就跑了。
  “沈姑娘不会是不想见公子吧。”
  空青满腹的怨气,要不是她跑了,公子又跟自己置气,他们这些人也能过得轻松些,现在公子整个人都疯魔了,他们服侍的苦不堪言。
  他还没学到自家主子那样,那么能忍耐,能喜怒不形于色,自然说话都带着一点酸。
  “……”
  沈妙贞怎么敢说自己不想见六公子,人家刚借了金丝软甲,现在就对人家避之不及,难免会叫人寒心。
  “这哪能呢,偶遇公子我开心都来不及,今年寒冷些,我还给公子做了件斗篷,只是还没来得及给公子送去,还要麻烦你给公子带去。”
  空青直白道:“那正好,公子就在这,沈姑娘跟他自己说呗。”
  “……”
  沈妙贞尴尬坏了,根本不敢跟噘着嘴的空青对视,垂下头,默默吃着馄饨。
  一片淡青衣角出现在她的眼中,绿儿慌忙的拿起碗站起来,那个脸生的小厮则麻利的拿出帕子,将座位和桌子都擦了一遍,在干净帕子上摆出一副碗筷来。
  鼻间萦绕起熟悉的雪松气息,裴境撩起衣角坐在了她正对面。
  “公子安好……”
  沈妙贞讪讪的笑了起来,她并不是因为放不下过去才不愿见公子,裴邺在的时候,她反而很坦然。
  可现在裴邺去了北宁,哪怕是偶遇,她也觉得有些不合适,毕竟她可是已婚的女子。
  裴境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看你的样子,好像是不想看见我。”
  “没,没有,遇到公子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是吗?”
  裴境语气淡淡:“可瞧你的样子,却并不很像。”
  沈妙贞语塞,垂下头低低道:“因为,因为夫君他走了,我与公子见面,总觉得影响不太好,虽然公子心有所属,我也成了婚,可若是夫君回来听说我与公子见面的事……”
  她咬了咬唇:“我怕他会往心里去。”
  为着另一个男人,顾虑着另一个男人,将另一个男人放在心上,沈妙贞,已经把他远远的排在后面,裴邺是她的夫君,她心上的人。
  他裴境,什么都不是。
  作者有话说:
  是不是巧合呢,裴某人要气死了,却还得装的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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