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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我在79年靠卖小吃发家致富了 > 我在79年靠卖小吃发家致富了 第82节
  一到李家村,就有许多人跟他热情的打招呼,他都没理直奔李家而去。
  到那时,只见大门敞开,村里的刘二麻子坐在院里惬意的喝着茶。
  刘二麻子看着突然出现在他眼前,面色阴郁的李风心下一惊。
  他旁边被大铁链子锁着的李凤娇则是满眼欣喜,小声道:“二哥,救我!”
  刘二麻子虽然震惊,但是想到李风从小就不受李家人待见,他还不是沈桂花亲生的,而是偷来的,又淡定道:“小风,这次回来是有什么事吗?”
  李风扫了眼被锁着的李凤娇,冷冷道:“沈桂花和李富贵在哪。”
  刘二麻子指了指猪圈旁边的草棚,一脸嫌弃,“在那躺着呢,你来的赶巧了,那老不死的,还剩一口气呢。”
  李风走过去,静看着不知被谁折磨的不成人样,剩半口气只会支支吾吾,爬都爬不动的沈桂花和李富贵。
  他们看见他眼里突然有了光,想要爬过来但是四肢好像都被人打断了,只能蠕动,蠕动半天位置一点没变。
  李风突然觉得无趣的很,一点意思都没有,他之前脑海里想的各种想法也散了,转头跟刘二麻子交代了下,让他好好招待李凤娇后,转身就走了。
  刘二麻子听着他那颇有一番意味的话,立马应了声好,见李凤娇失神的望着门口,骂道:“还不快给老子做饭去,等晚上老子狠狠收拾你!”
  李凤娇听见这话也不看李风了,立马朝厨房走去,随着她的大步走,大铁链子在地上发出刺啦的响声。
  刘二麻子听着这声,美滋滋的喝了口茶,哼起小曲来了,这才叫过日子,不免在心里,又一次的感谢前一阵把李凤娇给他送来的人,真是个活菩萨。
  这二十米长的大铁链子,就是人家顺带送的,还说是特意定制的,怎么都弄不断,他一开始还不信。
  特意用菜刀大斧头砍了,结果还真是不断连点印都没,反而刀断了斧头钝了,他当场就乐了,直接给李凤娇锁上了,一开始村里知道他锁人后,都指责他,但是都被他回怼过去了。
  “我也没限制她自由啊,你瞧瞧,还能端着碗出来跟你们唠嗑了。”
  “这是老子送过定金,下过聘礼的媳妇,我心疼着呢,要松开她也可以啊,你们发发好心肠,把她欠老子的彩礼钱给还了,我立马就松开。”
  “再说了,我媳妇好不容易被好心人给送回来了,不锁着要是再跑了怎么办,你家闺女赔给我啊。”
  周围人一听这都默不作声了,人刘二麻子说这话还真没错,处处占着理,想不到应该怎么反驳。
  说到底还是李家人自己作的,正经人家谁会惹上这种二流子,有一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烂锅配烂盖。
  李风从那走后回了自己家,他来得太匆忙没有钥匙,便在大门口蹲着。
  赵传芳也是刚听见,村里有人说李风回来了,正想着出去看看呢。
  谁知人就在自个家门口蹲着呢,赶忙从兜里掏出张之夏给她的备用钥匙,给李风开门,笑道:“小风,夏夏和几个小的怎么没跟你回来。”
  李风垂了垂眼没说话。
  赵传芳开了门后,才注意到他脸色白白的,眼底泛着黑青,状态不太好,嘴唇动了动,最终也没多说什么回了自己家,留他一个人在这静着。
  李风进去后,在院里看了看从一块转头缝里,摸出一把钥匙开了开门。
  他进去后看着房间长时间未住人,满是灰尘的样子,他打了盆水。
  细心的擦拭着屋里每个角落,看着逐渐变的一尘不染的房子,他勾起嘴角,躺在床上紧拥着被子静静的睡了。
  第二天一早,他洗漱好,对着镜子认真刮干净了胡须,仔细照了一番后,才回了县城。
  然而,当他进到张记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熟悉的面孔都没有,心里有丝诧异,随后快步走进内院。
  只见平时住人的屋子都上着锁,他眼眶迅速泛红,扔下手里的东西。
  火速跑去了火锅店,到那之后,依旧是一个熟人都没有,又想起之前她电话里所说的小龙虾作坊的地址。
  到那后,依然是大门紧闭,他崩溃了,他头痛欲裂的蹲在地上,嘴里不停的喃着,人呢,人都去哪了!
  他的夏夏,他的安安康康去哪了,为什么一个都不见了!
  作者有话说:
  李风:媳妇开心旅游,我在emo?
  ——抱歉抱歉,来晚了,因为笨作者在收尾,很卡,这几天更新很慢,让大家久等了。
  ps:下章描述反派下场,反派有智商,但是不多,就跟作者一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奸细那一段,我查阅过关于对越自卫战,敌人就是这样的可恶,各种搞渗透!锁人那一段,是剧情需要,作者严重抗议这种行为!
  ~还有最多两章就正文完结啦~
  正文主打搞事业,所以感情戏少。
  写到这里,我觉得发家致富的过程已经差不多了,后面不用想就知道是赚钱赚钱赚钱!
  两个番外都是甜甜的爱情,大家选选看想先看哪一个~
  1、婚前那些小事
  2、离家十年的丈夫回来了
  第89章 相拥
  “同志,你蹲地上干啥?”
  李风痛苦的蹲在地上,脑袋里乱糟糟的,人呢,人都去哪了!
  突然间,他听到一声和蔼的声音,只见那人手拿一串钥匙正在开门,忙道:“这以前不是个小龙虾作坊吗!”
  郝春兰刚从外边买菜回来,就见家门口蹲着一人,穿的体面打扮的也精神,就是神态语气有些着急,跟前些日子扎堆过来的人差不多,心里了然。
  笑着道:“你也是慕名过来,想买我们清河县的张记小龙虾罐头的吧。”
  “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不干了,要是想吃的话,趁现在还早赶紧去百货大楼买,说不定还能抢到一罐呢,毕竟他们每天就只卖一百罐,老抢手呢。”
  李风听到这和蔼亲切,安抚人心的声音,思绪回来一些,“那您知道这做罐头的人都去哪了吗?”
  郝春兰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才租这房子没多久,你要是想找他们的话就去兴华街张记吧,去那,那肯定能打听到。”
  这边,小赵正拉着刚外出采购回来的柳琼英激动的说话。
  “柳婶,我刚才看到我姐夫了!”
  柳琼英反应了好一会,才明白她说的姐夫是指谁,随后笑叹。
  “瞎说什么呢,就你姐夫跟你夏姐那感情,他要是回来的话,肯定第一时间往咱小吃店打电话告诉你夏姐。”
  小赵见她不信,立马把在另一头摘菜的小李拉了过来,“婶,真的,不骗你,刚才艳红姐也看见了!”
  李艳红放下手里的菜,点点头,“是真的,院里还有姐夫的行李呢。”
  关于李风的长什么样,小吃店里的人来上班第一天就知道了,因为安安康康两个小家伙天天给他们看照片。
  所以刚才李风来的时候,大家伙一眼就认出他来了,并没有拦着他进院。
  这一个人说回来了,柳琼英还不信,但是两个人说她就有点信了随即去院里一看,地上还真有个军绿色的行李包,立马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回来好回来好,这夏夏肯定还不知道,她得打个电话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正当她拿起电话往张之夏留的地址拨号时,就见李风从门外走进来了,也就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跟他打着招呼,“小风,回来了啊!”
  李风听了那大娘的话后,走回小吃店时理智恢复了不少,刚才是他太急太慌张了,这店面都在不可能是假的。
  人不可能突然消失,平白无故不见,他们说不定是回张家村办事了,他只需要回小吃店等着他们回来就好。
  这会看到柳琼芳,心里更加踏实了,“夏夏他们都去哪了,我刚才去火锅店,小龙虾作坊找了都没人。”
  柳琼英笑道:“找不到人是对的,他们都去京市探亲给你爷爷做寿了。”
  李风拧眉,“京市探亲,做寿?”
  柳琼英见他一脸疑惑,忽然想起他这才刚回来还不知道他家人已经找到了,就跟他说了这一阵发生的事。
  说完话,见手里还拿着电话,笑道:“我正准备给夏夏打电话说你回来了,要不你过来直接跟他们说话。”
  李风垂了垂眼,“柳婶,不用打了,我一会直接去京市找他们。”
  “行,那我一会给你写个地址。”
  柳琼英又跟他简单说两句后,看时间不早了就去准备小吃店的东西了。
  李风坐在石凳上,静静的看着墙角的面包窖,消化着柳琼英说的话。
  所以他当年不是被人抛弃的,而是被人偷走的?他现在除了夏夏安安康康岳父岳母,又有其他家人了?
  正想着时,小喵不知道从哪里跑了过来,它跳到是桌上,又从桌上跳到了李风的肩膀上惬意的趴着。
  李风侧头看它,几个月不见,小喵长大了不少,肥嘟嘟的依旧可爱。
  小喵的到来,让他想起他在搭面包窖时的一些画面,眼里闪过一丝惊人的亮光,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
  找柳琼英要了详细地址后,就拎着行李去了汽车站,坐到省城,然后买了最近一趟去京市的火车票。
  到京市火车站后,他熟练的搭电车去了王府井,别看他以前从没来过,但是在那个梦里,他跟着张之夏身后,早已把京市的大街小巷逛了个遍。
  王府井位置好,火车站又在城中心,电车没做几站就到了。
  李风下车快步走过去,然一进了胡同,看着不远处的贺家放缓了脚步,浑身上下扫了自己一眼,犹豫着要不要先去附近招待所洗漱一下。
  毕竟当初他跟夏夏谈对象的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他这张脸,突然听见身后有人欣喜的叫着他的名字。
  “李风!”
  张之夏刚在长城时,还想着李风什么时候回来,没想到他下一秒就出现了,立马松开安安的手,跑了过去扑进他怀里,满足的蹭了蹭。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李风转头,就见他的夏夏穿着时髦的长款驼色风衣,脖子上围了一条彩色丝巾,长发微卷,嘴上还抹了口红,手拿相机,整个人漂亮精致的不像话。
  他在来的这一路上,设想过数千万种两人见面的场景,她见到他可能会跟上次一样,眼底都是陌生,也幻想过她会恨他,又一次的长时间不联系……
  他甚至都想好了该怎么哄人,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放手的。
  但就是没想到她会这样,笑颜如花的直奔他跑来,感受着怀里人真真切切的温度,心里欢喜极了,紧紧的搂着她,“夏夏,我想你了。”
  张之夏听着他沙哑的声音,初见的高兴劲也缓过来了,就闻到了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
  慌忙松开他,抬头看,只见他面色苍白,精神状态看着很不好的样子,笃定又气急道:“你又受伤了!”
  李风分外喜欢她这样抱紧他,见她松开了,又搂紧她,低下头下巴放在她肩膀上,乖乖的应声,“嗯。”
  “你伤哪了啊,快让我看看!”
  张之夏一把推开了他,焦急的扒拉着他身上的毛衣,快要看到伤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