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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快穿之十佳好妈妈 > 快穿之十佳好妈妈 第175节
  因着是夏天,他穿着短袖和短裤,裸露出来的胳膊,小腿满是有一条条的划痕,沁出了血。
  其实,仔细看的话,在那些新伤的周围,还遍布着各种旧伤痕,密密麻麻,让人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渗人。
  陈知知一下子就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知知,你来了。”浑身散发着阴沉,麻木气息的男孩,在看到陈知知时,原本空洞无光的眸子微微亮了亮。
  陈知知看着他的伤,眼眶发酸,她走过去,拉了拉原狗蛋的衣袖:“狗蛋哥哥,走,知知给你上药。”
  男孩似乎很是疲惫,仿佛下一秒就会倒下般,他开口,原本应该稚嫩的声音却带着被沙子磨了般的沙哑。
  他哄道:“知知乖,回家去。”
  “不要,狗蛋哥哥跟知知去擦药。”陈知知急得泪水都有要落下来。
  爸爸说过,人流血了,会很疼很疼,血流多了,人就会死。
  陈知知不想让她的狗蛋哥哥死。
  她看出狗蛋哥哥似乎并不在意自己有没有流血,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更加着急。
  第526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妈妈(16)
  “狗蛋哥哥,求你了。”陈知知拉着男孩的手,急得快哭了。
  她看着男孩越来越暗淡的眸子,心觉得很慌很慌。
  “走吧。”原狗蛋舍不得小姑娘哭,挑着扁担跟在陈知知身后。
  陈知知想带原狗蛋回家,让她爸爸给他治伤,可后者拒绝了,态度很坚决。
  没办法,两人只能来到老地方。
  那是大山下偏僻的一角。
  “狗蛋哥哥,你先坐下,知知把药拿出来。”
  陈知知找到一个被石头遮盖住的地方,她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石头挪开,随后小手伸进去掏啊掏,从里面掏出一个小布包。
  小布包被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碾磨成粉的褐色的东西。
  那是陈长生配的,专门治外伤的。
  原狗蛋经常受伤流血,最开始的时候,陈长生会去给他治疗,可后来次数多了,原狗蛋大概觉得给陈长生添麻烦了,就自己躲避治疗,受伤了也不会说。
  无奈,陈长生只能把治疗外伤的药粉给女儿陈知知,让陈知知拿去给原狗蛋。
  原狗蛋没办法推辞,两人就把药粉藏在了这里,之所以不敢藏在家里,是怕被丢掉。
  这个地方,也只有原狗蛋和陈知知知道。
  陈知知从布包里弄了一撮药粉在手掌心,就要去给坐在一旁的原狗蛋上药。
  “狗蛋哥哥,我先给你额头上药。”
  她小心拨开男孩额前的发,露出流血的一角,那里破了一个小窟窿,看着就觉得瘆得慌。
  原狗蛋的头发挺长的,后面的头发到了肩膀,前方的头发遮盖住了额头和眼睛,显得整个人更加的阴沉。
  原狗蛋家没有剪刀,有时候头发太长,他就拿刀自己割掉一些,所以他的头发也参差不齐。
  陈知知上着药,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狗蛋哥哥。”
  “狗蛋哥哥,你醒醒。”
  陈知知发现身边的男孩居然昏过去了,怎么叫就叫不醒。
  陈知知慌了,快速将布包放好。
  她得回家,她得去找爸爸,只有爸爸才能把狗蛋哥哥治好。
  “狗蛋哥哥,你要等知知。”
  说着,陈知知往家的方向跑。
  殷音正背着小儿子,准备去找女儿时,就见女儿跑离开,脸上满是焦虑之色。
  “知知,怎么了?”
  陈知知喘着气,问道:“爸爸呢?”
  “你爸爸去给林大娘家看病去了,怎么了,告诉妈妈。”
  陈知知眼睛泛红,泪水流了下来,哽咽道:“狗蛋哥哥被打,受伤了,醒不过来。”
  殷音一听,眉头皱了起来。
  “你狗蛋哥哥现在在哪,妈妈去把他带回来,你去林大娘家,把你爸爸找回家。”殷音吩咐道。
  “好。”
  陈知知出去找陈长生,殷音将小儿子托付去邻居照顾,就往陈知知说的地方小跑而去。
  到了那里,果然看见昏迷的男孩,
  他的身上,遍布着新新旧旧的各种伤痕,原本发黑的皮肤泛着红晕。
  殷音一摸,果然温度滚烫。
  殷音忙把男孩背到后背,本以为有点难,却很容易。
  第527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妈妈(17)
  明明已经八岁了,可男孩的重量甚至比四岁的陈知知还轻一些,他真的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想到男孩的处境,殷音的心微微发疼。
  她背着他快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家的时候,陈长生和陈知知还没有回家。这里距离林大娘的家要远一些。
  殷音将原狗蛋放在另一个屋的炕上。
  她现在住的砖瓦房,虽小,但却有三个屋可以住人。
  主屋那边在原主还没离开的时候,是原主,陈长生,小儿子在住,离开后,是陈长生带着小儿子住,隔壁的屋子是陈知知在住,第三间屋子,是给一些留宿的亲戚或客人。
  将原狗蛋放在炕上,殷音将暖水瓶的水倒到盆里,拿了毛巾,浸湿,给他擦干净伤口。
  看着昏迷的男孩,殷音微微叹了口气。
  说起来,原狗蛋家的情况和陈知知家的情况很像。
  在那个知青下乡的年代,有的知青自觉回城无望,会在乡下结婚生子,定居下来。
  原以为会这样一辈子,却后来政策一改,下乡多年的知青又可以选择回城了。
  对于下乡的知青来说,回城是他们的期盼。
  而如今能选择回城,自然有不少人想回城的。
  能回城,过上舒适的生活,谁愿意在乡下种田。
  于是,大部分知青选择回城。
  那些单身的知青还好说,可偏偏有的知青已经结婚生子了。
  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三个选择。
  要么留下乡下生活一辈子,要么带着丈夫妻子和孩子回城,要么就是抛弃乡下的丈夫妻子和孩子,独自回城。
  选择第一种是有的,有的知青割舍不下。选择第二种的很少很少,而选择最后一种的却很多。
  陈知知家就属于最后一种,原主本就有回城的念头,只是一直在犹豫,可陆斌的信却让她下定了决心。
  原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而原狗蛋家也属于最后一种,或者说更加悲剧性些。
  原狗蛋的妈妈名孙爱梅,是地地道道的红砖村人,而他的爸爸是一名知青,姓原。
  孙爱梅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下乡的原父,原南。
  可原父不喜欢她,更是一心盼着回城。
  可孙爱梅爱他如痴如狂,时时刻刻都想嫁给他,于是,孙爱梅设计,让两人一起落水,抱在一起,还被人看见。
  在这个年代,发生这种事情,相当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是必须在一起的。
  无奈之下,原父只能娶了孙爱梅。
  只是原父即便娶了孙爱梅,也不碰这个设计他的女人。
  可孙爱梅却趁着一次原父喝醉了的时候,强了他。
  也是在那一次,孙爱梅有了孩子。
  原父对孙爱梅更是恶心,冷漠,对那个孩子也没有一点期待。
  后来,原父得到消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可以提前回城。
  原父狂喜,而那时,原狗蛋三岁。
  原父不爱孙爱梅,更不爱这个有孙爱梅血脉的孩子,连正经名字都不愿意给他取,对于他来说,这个孩子代表着他的耻辱。
  于是,在某一天,原父寻了机会,回城了。
  第528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妈妈(18)
  孙爱梅得知原父回城,如同晴天霹雳。
  她不管不顾去城里找原父,把原狗蛋丢给家里的奶奶照顾,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