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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锦鲤女配[快穿] > 锦鲤女配[快穿] 第98节
  皇后张了张嘴,“阿姐知道。”但正因如此,在这样危险的对立关系中,他们才更要坚定自己的立场。
  无所谓对错,只有利益。
  “阿姐,你还是不明白。”许崇云摇头,“在你看来,是文人的笔杆和刀嘴厉害,还是将士的刀枪剑戟厉害?”
  皇后茫然,“这不能比。文人的批判犹如杀人诛心,将士的刀剑则要挥向家国仇敌。”
  许崇云道:“可当下,太后和长公主掌控了能杀敌的将士。”至少东境二十万军马,和北境十万军马,全部由太后掌控。
  “而本该为其所用的文人士族却逐渐脱离掌控。”
  皇后垂眸,换位想了想,如果她宫中的大宫女有了自己的小心思不再忠于她这个主子,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背叛她……
  她会毫不犹豫杀了宫女。
  没了这个奴才,还有下一个,甚至因为前面宫女背主的惨烈下场变得更忠心。
  同理,许氏之于太后,又何尝不是宫女之于她呢?
  一把剑而已,用得不好那就丢掉再换一把。
  而许崇云的话也提醒了她。
  许氏就算在文人中再有威望,面对太后手下的铁骑也要低头让步。
  皇后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真是可笑。
  自诩刚直不阿的读书人,也不敢用脖子去碰铁骑手下的刀剑。
  “阿姐,不听话的狗,杀一条就是了。”握着刀剑的人才有话语权。
  至于许家,不过是名声好听点,难道真到了争权夺利的时候人家还同你拼嘴皮子吗?
  “长公主所图甚大,从活字印刷书可见一斑。”许崇云感叹道。
  皇后还未曾深想这件事,“何解?”
  许崇云笑道:“长公主费尽心思寻找这方子,能日印千本书籍。”
  “表面看来,物以稀为贵,若市面上的书局突然出现大量书本,相应的书本价格自然会下降。”
  “书籍价格的下降,将读书的门槛降下来。”这意味着什么,皇后眨眼间就想到。
  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可以读书识字。
  世家子弟为什么能入朝堂,因为他们读过书会识字明道理;世家为什么把持了那么多资源不肯撒手,将家族藏书捂得死死的,因为读书的好处有多大只有他们才知道。
  那么同样的,若是出现了一批不属于世家的读书人呢?
  他们也读过书识过字,是不是也可以入朝为官呢?
  世家不会允许,但当权者会非常愿意。
  一无所有不属于任何势力的人才,比有倚仗的世家子要好掌控得多。
  纵然将两者放在一起比较,世家子可能会较之前者更为优秀,但一代又一代,给了前者一个机会,他的子孙后代未必不能比世家子优秀。
  况且,若是天下的读书人都能入朝为官,那么就实现了从农到士的阶级跨越。
  无疑会吸引更多人去读书。
  积年累月,蜉蝣可撼大树。
  会从根本上摧毁世家的势力。
  长公主,所图甚远。
  皇后嗓子发紧,“崇云,李成月可为主。”她知晓崇云的抱负,既明主现世,她必不会阻了他的青云路。
  第97章 家暴渣男穿成皇帝15
  第二日一大早, 就有宫人禀报丽嫔娘娘来了上阳宫。
  锦梨撑着精神起床,去了外头一看,这不天上还有星星呢吗?
  她严重怀疑丽嫔昨日回了宫并未休息, 而是转头回程来了上阳宫。
  揉着太阳穴,锦梨脑仁突突得疼, 她决定了,从今日起就把宫务全权交给丽嫔,以后丽嫔上班只需自个儿打卡, 不用她这个老板监督。
  去了会客的偏殿,锦梨踏步进去, 迎面一张笑得比花还开心, 像打了鸡血一样脸上看不出半点儿疲惫。
  “刘公公, 叫人把账本搬上来给丽嫔娘娘查验, 各宫和各处的管事也都叫过来,让丽嫔娘娘认认脸。”锦梨挥挥手,打了个哈欠去了上座, “另外, 再上两份早膳。”
  这大早晨的,睡眠不够人会早死的。
  话音刚落,咕噜噜的声音在殿中响起。
  锦梨循着声音看过去, 就见丽嫔红着脸颊捂着肚子。
  锦梨:……
  懂了, 合着丽嫔是激动了一晚上, 来的时候都没用早膳。
  她要澄清一点,她上宫人上两份早膳,绝不是为丽嫔准备的,她胃口大,两份早膳纯粹就是自己吃。
  锦梨:“再多上一份早膳。”
  丽嫔的脸更红了, 合着刚才长公主根本就没备她的早膳。
  用完早膳,丽嫔开始熟悉宫务。
  锦梨则去换洗一身衣服,去了太后处理政事的偏殿。
  殿外有宫人候着,定时进去添水,刘公公派了他最信任的徒弟小福子守着,小福子见锦梨过来,麻溜上前,“奴才小福子,见过长公主。”
  锦梨摆摆手,径自上前敲了敲殿门,“儿臣求见母后。”
  “进。”太后捏了捏眉心,暗道讨债的来了。
  锦梨推门进来,不等她出声,太后率先开口道:“寻雁不适合去南境。”
  锦梨:借口。
  “南境被张全胜经营数十年,势力盘根错节,陈长戈亲舅舅在南境担任左前锋将军,由他过去扫除障碍最合适不过。”
  “同时张大山虽仅稚儿之识,但乃张全胜最为依仗的小将,有他在,南境大军很快就会被陈长戈掌控。”
  “寻雁有才能不假,可她女子的身份到底会平白添上许多麻烦。”
  “成月,此正邺国危急存亡之际,母后不得不如此。“
  锦梨垂眸,盯着地毯上的花纹。
  太后这话不假,江寻雁不是接手南境最好的人选,就因为她是女子。
  换做江寻洲,或是任何一个男将军,都比她合适。
  如果没有七国之战,江寻雁未必不能去,但七国之战迫在眉睫,南境急需收归到太后手中。
  “儿臣明白。”锦梨道,“江寻雁,去东境。”
  太后盯着锦梨正经的表情半晌,“非得如此吗?”
  锦梨点头,这是最好的机会。
  七国之战,整个中原陷入一片混乱,乱世出英雄,若是此时出现一个女英雄,后续的历史才有改写的可能。
  “东境,江寻洲更加合适。”太后叹气道。理由还是先前那个,除此之外,江寻洲身披战功,在江家军中的威望仅次于他爹。
  “母后,江寻洲,儿臣另有他用。”锦梨觉得,南境交给没经历过大战场的陈长戈还是比较危险。把江寻洲空下来,以便到时候支援南境。
  太后闻言,看向锦梨的眼神却透着古怪,“成月,你莫不是看上寻洲了?”其实,按照她同江大将军的交情,为成月择驸马时曾几次考虑过江寻洲,但那时成月专情已逝的驸马,她也不好棒打鸳鸯。
  锦梨一口水卡在嗓子里,“咳咳,母后莫胡言,儿臣钟情驸马。驸马已逝,儿臣的心也随着死了。”锦梨偏头擦了擦眼泪,斯人已逝,就拿来做挡箭牌吧。
  做别人的任务就是这点不好。
  “唉,也罢。”太后叹气,“就照你说的,让寻雁去东境。”反正那里有她爹在吃不了亏。
  锦梨:怎么听起来感觉您老人家似乎很失望?
  “除了江寻雁,儿臣还要塞一个人进去。”锦梨咳嗽一声转移话题。
  “何人?”太后好奇,跟随的暗卫并未提过还有其他人。
  “张家军的军师,张全胜的庶子,张清河。”此子心性过人,难得是兵法过人,南境的军队在张全胜的把控下日渐不如一日,即便如此,在面对焦国的挑衅时,张清河也能立于不败之地。
  太后垂眸半晌,“母后知此人才学过人,但张清河深受张全胜倚重,母后不可能留他。”
  说句大实话,张清河军师的名号在南境军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比起张全胜更像是张家军的灵魂人物,张大山虽担着少将军的名头,但被将士承认的少将军,却是张清河。
  纵然张清河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甚至身子孱弱到一个风寒就可以卧床两月的程度。
  “既如此,他就不是张清河,是李清河、陈清河、江清河……”此人她是必须要保下的。
  “刺字,毁容,或是砍头,让他选一个。”太后面无表情给了三个选项。
  锦梨沉默两秒,谨慎问道:“刺字,不在脸上,成吗?”主要她看张清河模样不错,毁了脸着实有些遗憾。
  太后的表情一言难尽,“……你莫跟母后说,你是看上了张清河。”
  锦梨脑袋左右一甩,表情悲伤,“母后,儿臣的心死了。”刚说的您就忘了?
  “张清河,母后就交给你了,不要让他惹出乱子。”太后摆摆手,“陈长戈去了南境,城郊军母后也交给你。”
  锦梨点点头,坐着没动,“母后不问问儿臣,那武器的事情吗?”
  太后笑了笑,“说说吧。”
  “偶然得来的秘方,能制造威力巨大的药粉,但在人力不可控的范围外。除非必要,可做震慑手段,轻易不能拿来使用。”锦梨道。
  火药虽然威力巨大,但若是在这个时代横空出世不加控制的滥用,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影响。话本中的李成民能在两年时间内统一七国,靠的就是火药。
  可超出这个时代水平的火药,给当时的中原带来了难以预计的毁灭性打击。
  他手下的将士遇到破不开的关卡,便会投放火药,导致七国之战中死伤的百姓不可估量。
  李成民更不会有意识的控制火药的流通,火药落到大小势力手中,与李成民所在的阵营产生摩擦,最后受苦的还是普通百姓。
  火药用作震慑便可,而且必须要掌控在当权者手中,否则无论于国于民都是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