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悲催的忠犬
他在信中说,家里为他选了孟清泉联姻,他不得不从。他许诺说,孟清泉只是妾,并不能撼动她的正妻地位;他也会一如既往地把她捧在手心,她永远都是他的“小心心”;他让她顾全大局,别闹别扭了。
她终于明白那天晚上他为什么会与孟清泉合奏,原来早已互相心许了,人家要享齐人之福了!
也对,这在豪门世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只有她才会当天大的事一样,好似自己的世界发生了大地震。
她曾当着王夫人的面答应可以纳妾,但那是她主动为王亨纳,和王亨自己想纳妾,结局虽然相同,本质有天壤之别。前者是她为了他们的爱,向世俗妥协;后者是他背叛了他们的爱,她还有妥协的必要吗?
她想起王夫人的经历,觉得自己成了王夫人第二。
王夫人背后有孟家支持,尚且落得如此下场,她有什么?她背后没有显赫的家世为她撑腰,再失去王亨的爱,下场将比王夫人还不如。
王亨怕她在佛堂没有信笺信封,都让墨云给她带来了,考虑不可谓不周到。她冷静地回信,问他可还记得自己的誓言:馨儿死,我死;馨儿活,我活!这么快就忘了吗?
王亨来信说,他并没有忘,责怪她不肯理解他难处。
她讥讽他口不由心,为何不干脆娶孟清泉为妻呢?把自己养在外面不许见人,金屋藏娇,岂不更加完美!
来来去去越吵越凶,她被他伤得体无完肤。
她不再坚强,无声流泪——怕哭得大声被外面的棋妈妈听见——忽一眼看见墨云卧在蒲团边上,那火气就冲着狗去了,她用力揪住狗耳朵,骂道:“你主子不是东西,是猪;你是狗,都不是好东西!”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忠诚度比人要高多了,墨云无故被小主人责罚,并不跑开,嘴里呜咽着,甚为委屈。
她见了又伤心,抱住狗头啜泣。
黑狗轻轻地蹭她,伸出狗舌头舔她小手。
若是在以前,她定会拿开手,不让它添,再娇声责骂它大胆;然今天她没有嫌弃它,她落到如今这地步,只剩下这狗来安慰她,她除了感动,有什么资格嫌弃它?
她哽咽道:“我就是傻逼,竟然相信一个小男孩的爱情。”少年人的感情如雨后彩虹,虽绚烂却不能长久,很容易变。所谓的初恋,只是留待以后来回忆的。
她终下定决心离开王家、离开他。
心已碎,耗在这里纯属自虐。
外面天大地大,她为何要吊死在这棵树上?她爱他入骨,不代表这份爱卑微。若是她前世欠了他的,今生为他所做的,足够偿还这份情债了。
她便开始收拾行装。
真好笑,当初她计划逃走时,尚未行动就开始模拟打包,想着带哪些珠宝;今日真要走了,她却什么也不想带,哪怕多带一样东西都会让她觉得不堪负荷。
她现在急于要减负,不是增加负荷。
她把供桌上的馒头点心等吃的用桌布包了些,想带银子也没有,纸钱倒是有,可惜活人的世界不流通冥币。
想了想,她从脖颈中掏出一直随身配带的血玉鸳鸯犹豫起来。鸳鸯只剩一只了,另外一只给了王亨,真正成为他们的定情信物。她什么都不想带,然要她把这血玉鸳鸯解下来,她却又很舍不得,矛盾之极!
最后,她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她什么都没带,还不能带走这个吗?到外面换点银子也好。她不是舍不得,是没工夫也不能回房去取盘缠,去了就会惊动人,所以只好把这鸳鸯带走了。给自己找好了理由,她心安理得地把鸳鸯又塞进胸口,贴肉靠着,才踏实了。
最后,她给王亨写了回信,要与他相忘于江湖,然后便带着墨云从窗户翻出祠堂,溜出王家,进山去了。
她能顺利地溜出去,全赖那几年跟着王亨四处乱窜锻炼的机敏和手段。她除了一包袱吃的和几根蜡烛火折子,连件换洗衣物都没带,身上穿着粉色金线绣牡丹小袄和裙子、粉缎绣鞋,鞋面缀着三颗珍珠穿的珠花,风寒露重,也没系披风。这一身是王亨为她挑选的衣料并叫人缝制的。细条条娇小的人儿行走在夜色中,像猫儿一样轻灵、孤单。
出了王家,她站住,回头看向身后,心中疼痛不舍,又有几分轻松释然。就仿佛修仙中描写的,仙人下凡历劫结束,却放不下红尘中牵挂的人,一面惆怅、意犹未尽,一面又如大梦初醒般,因为挣脱了红尘的束缚、跳出了那个旋涡而庆幸,百般滋味,难以描述。
“小亨亨,再见了!”
这时候,她心里是没有任何恨意的。
有的,只是难过和遗憾。
遗憾这么美的爱情,居然没有好结局。
是不是美好的东西都容易幻灭?
沉默一会,她转身投向郊野。
华阳镇东头有条山路通往山里,是镇子上的百姓募资修建的,其中王家捐银最多。山路全是石头凿出来的石阶,沿途还修建了几座亭子和木屋,里面有瓦缸,装着山泉,方便进山游览和采药打猎的人累了临时歇脚。
那是九月下旬了,一弯下弦月,另有密密麻麻的星子嵌在碧霄之上,月色凄清朦胧,道路依稀可见。
一人一狗,在山道上移动。
一个时辰后,她在一处山坡前停下。
坡上有几棵臭椿树,枝繁叶茂。
她先从怀中拿出那封信,装进墨云项下的荷包内。
然后,她踮起脚,扯下一根臭椿枝条,捋了许多树叶下来,坐在地上一顿猛搓。搓得奇臭的叶汁都出来了,再一把揽住墨云的狗头,把那臭汁往墨云口鼻上抹。
墨云受不了,奋力挣扎。
这都是什么味儿哟!
连狗都无法容忍的味道,可想而知其味道难闻,小孩拉的粑粑也比这香多了!这不是糟蹋狗么?
墨云死死闭住狗嘴,“呜呜”叫。
她狠心使劲抹,抹得墨云一脸臭才松手。又从头上拔下小凤钗,将纯金打造的凤头夹在指缝间,对着墨云后背拍下去,尖尖的凤嘴顿时扎在狗背上。
“嗷——”
墨云惨叫一声挣脱了她。
第144章 翠儿
它往前窜了几大步,回转身看着小少奶奶——太可怕了,这是它狗生涯中从未遭遇过的折磨!
她骂道:“滚!把信送给王亨!”
墨云虽懵懂,“王亨”两个字却是知道的,那是小少爷名字,就好像别人一叫“墨云”,它便警觉一样。
它又替小少爷挨揍了吗?
她见狗不走,歪着脑袋望着她,,急了,上前几步,手起掌落,又是一巴掌拍下去。
“嗷——”
墨云再次惨叫,像狼嚎。
它转身又跑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她,那委屈的模样,好像还想等她发泄完了,好跟它回家呢。这大晚上的,它是不会把小少奶奶独自丢在山中的。
她眼泪都要流下来了,骂道:“还不走!”
一跺脚,又冲上去,再次扬起手。
墨云终于怕了,转身狂奔下山。
她为防它回头,还跟着后面撵了一段路。
直到狗跑得看不见影子了,她才停住脚。
凄清的月色下,山道上只剩下她一个人了,然她并不害怕。真是奇怪,当年王亨赶她走的那个晚上,她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死缠着小男孩不肯离去,就怕被狼啃了。
想来人心中有牵挂时,便会格外惜命;若是无牵无挂、对什么都无所谓了,生死便也看淡了。
她去到道旁一山泉池旁,抠了一把土洗手,把手洗干净了,闻不出任何臭椿叶子的味道了,才起身。
她又往山下走了一阵,一路走一路四面观望,寻找记忆中的标识。忽闻见一股桂花香,精神一震,快步走过去,只见路旁一棵桂树。她便离开山路,往东钻入山野间。
山路难行,她磕磕碰碰的走了两个时辰,才寻到目的地——山谷中隐蔽的山洞,洞口有大石和灌木挡着,拨开灌木藤蔓,有条狭缝,只有她这样小的身材才能挤进去。
她早有打算,她也不是一个人。
洞里还有一个小姑娘,在等她。
她站在洞口,低声唤道:“翠儿?”
里面没有回应,她诧异,难道翠儿不在里面?
她很累,急需休息,于是也不叫了,自顾钻进洞。漆黑一片中,似乎有微弱的动静。她忙又叫“翠儿?”
“姐姐……”
声音太弱,若不细听,根本听不清。
她心头一震,忙掏出火折子,点亮一根蜡烛,火光起处,洞中情形一览无余:石壁下有一铺草,草窝里躺着个小女孩,约莫十来岁,梳丫髻,已滚得发丝散乱;圆脸圆眼,眼睛很大,可惜没有神采。旁边放着瓦罐、锅碗等物,还有个包裹打开的,几件衣裳凌乱地被扯出来,盖在身上。
她吃惊不已,扑过去抱着女孩问:“你生病了?”
翠儿嘴皮干裂,面色灰败,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一副将死之相,然看见她,眼中立即焕发出神采。
她仔细检查了下,发现翠儿烧的很厉害。
小女孩问她:“姐姐,我……要死了吗?”
她急道:“翠儿,没事的!别怕,我带你去找神医,帮你治病!”她再顾不得自己,当即打算回王家找老阎王。
翠儿是她在街上捡的。
那一天,她和王亨在华阳镇上逛,药材铺的墙角边坐着个小乞丐,脏兮兮看不清面容,只剩下一双眼睛还灵活地动,看着她,眼中露出羡慕、渴望和饥饿等情绪。
她当时正吃糖炒栗子,新上市的栗子。王亨一手牵着她,一手托着栗子纸包。她吃一个,就从他那里拿一个。他还不时侧首问她可觉得口干,可要喝水。若彤和一安等人跟在他们身后面。
她瞥见小乞丐羡慕的目光,没来由地触动。在她前世,假乞讨、碰瓷的满大街,让人没了同情心,只剩下警惕和麻木,看见了毫无感觉,一晃而过。这小乞丐的目光,她想忽略都难,脚步行动先于脑子决定,早走过去了。
她把手上栗子、若彤手上的点心,都给了小乞丐。
不带任何想法的善举,让人身心都很愉悦,她觉得自己帮到了小乞丐,就是翠儿。
后来,那天王夫人和她摊牌,告诉她要为王亨娶孟清泉,她愤怒地拒绝后,心情很不好。次日上午,她叫若彤不要跟着她,独自到镇上散心,便又看见了翠儿。
这次,翠儿更惨,身上带伤。
她将翠儿带到隐蔽处,问她身世。
翠儿是镇上另一大户——童乡绅的私生女。母女两个被童老爷接回去后,没多久,翠儿娘就病死了。翠儿被当丫鬟使唤。这也不能幸免于难,她莫名得了重病,被扔到乱葬岗。也不知是命苦的孩子天照应还是怎的,她居然没死成,又活过来了,沦为乞丐,整日躲着童家人,苟且偷生。
馨儿问她身上的伤怎么回事。
翠儿说是被童家下人打的。
馨儿听了又气又踌躇。她自然是想帮小翠的,可是最近她自己地位都岌岌可危,若私自把小翠带回去,王家恐怕不肯收留,要把小翠送回童家,那还不如不带回去呢。她更怕王夫人借此为理由,说她给王家惹麻烦。
最后,馨儿偷偷买了几件旧衣裳,还有外伤药和吃的,然后带着翠儿进了山,找到这个山洞安置她。
馨儿换了一包碎银子,都留给了翠儿,并嘱咐她:每天买一点日用东西,都搬到这洞里存起来,悄悄过日子,等她把王家的事解决了,就会来接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