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愿意就能赚钱。
虽然去唱歌弹琴赚钱,对于一位贵族来说有点丢人。
可惜,他姓墨洛温,所以除了他爹,没谁能管得了他。
就算指手画脚,也没人敢当面指手画脚!
况且……嬉皮士风格正入侵年轻人的思想狂潮。
我如果凭自己本事赚钱,又怎么了?
说干就干。
路易毕竟叛逆,先把一头铂金卷发染成了棕黑色!
又沉迷于黑暗朋客,买了一堆黑色美瞳,整个人弄得像是个地下室摇滚键盘手。
没想到就这样玩儿着音乐,他凭着一个化名伊西斯·波顿,竟然也在伦敦城混的小有名气。
阴差阳错之下,他和乐队接到了一个厉害的工作。
毕竟钱都花光了,哪里给钱就往哪里去。
——新成立的青年俱乐部缺一个乐队,做社交伴奏。
‘伊西斯’和他的朋友们去了。
本来他以前跟着墨洛温家族,在欧洲各大名流社交场合都打了不知道多少圈战斗。
在路易认知里,俱乐部,里面必须都是优雅的钢琴小提琴密室音乐,穿着合体礼服的歌手浅浅吟唱。
同时搭配着各种衣冠规规矩矩,是人的模样,却说着鬼话的各种‘成功人士’。
没想到,这新兴青年俱乐部,真是不一样。
自由且随性。
大家高谈阔论,把酒言欢。
总之很棒!
在那里,他认识了一群有趣的人。
‘伊西斯’也认识了萧正,宁依玉,还有另一位迷人的东方女孩儿。
易暖。
……
这些事情,易铂从来没有听妈妈讲过。
路易笑了笑,“我和她开始交往的时候,她总是显得有些自卑。”
他不明所以。
毕竟易暖很漂亮,又有才华。
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的自卑来源于出身。
易暖其实是个孤儿。
她从小时候有记忆起,就流浪在街头。
冬天吹风,夏天淋雨。
有时候,甚至要从流浪动物嘴里抢吃的。
虽然后来被好心人士送去了孤儿院……
但仍旧吃不好穿不暖,总被大孩子欺负。
或许是命好。
当地的名门望族宁家,带小女儿宁依玉出门郊游踏青的时候,机缘巧合收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