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天,红色的土地,还有一座红色的城墙。
大概是将近一个白天的时间,乐毅带着宋夕夕骑着那高头大马终于远远地看到了一座庞大的城池。
这个世界的城池与古代的中国不太相似,似乎由土壤堆砌而成,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辅助,看起来俨然就像是天然的一样。
正面的围墙,长约三千米,此城算得上是大城了。
而那城的中心位置,竖着一个巨石打造的牌匾,牌匾上书写“繁昌”二字,当然,此二字由一种近乎隶书的字体写出来的。
乐毅甚是怀疑,当初远古的时候,给这个世界的人传扬教化的那位圣人,是否是中国古代某个穿越而来的家伙搞定的。
不然绝对不会有这么多巧合,文字一样,语言也是一样。
乐毅能够从地球来到这个世界,那就代表着古代也可能有人会来到这个世界。
只不过,以那位圣人的地位,难道没有在这个世界留下子嗣?或者说,他来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走了?
“乐毅乐毅,那城里好像很热闹的样子。”宋夕夕很期待地往城里看去,透过敞开的城门,隐约能够看到一条行人络绎的街道。
“那就进去看看吧。”乐毅策马向那城门口靠近过去。
城门外,有护卫,穿着也是那种很原始的样子,就是用一些兽皮遮挡了害羞部位,然后身体其他部分是裸露的,手里持着大刀,或者长矛。
乐毅到城门口,就和宋夕夕下了马,这是规矩,除非城内守将,不然其他人等断不可骑马往来城门口。
出乎意料,这些人没阻拦他。
从发色来看,这些守城的人,都是紫色长发。向来应该是黄泉族了。
总得来说,黄泉族不算是圣焰族的仇人,圣焰族的仇人主要是金乌族、圣光族、赤焰族而已。这三族因为颇有渊源,那金乌族和赤焰族的族人都是红色头发,只不过金乌族是红色,赤焰族是深红色。
而圣光族是橙色头发,跟圣焰族的金色头发是很相近的。传闻圣光族是圣焰族和金乌族流民结合造成的产物。
此次金乌族、赤焰族伙同圣光族迫害圣焰族,大概是为利益,想扶圣光族为正,诛灭圣焰族。
至于黄泉族,在焰弘的嘴里说来,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这对于乐毅来说,无论是哪个族也没关系,凭他的本事,哪里都去得。
听闻街边叫卖,那吆喝声、谈论声,倒是跟中国古代的市集一样。
只不过那些平民的语言,乐毅听不懂,他们说的应该是地方语,叽里呱啦的。
宋夕夕跟着乐毅一路行来,好奇地目光眨巴着看这看那,对于那些售卖的东西很感兴趣。
譬如七彩珍珠,月亮石,这些东西格外漂亮,如果制成手链或项链,定是很美的。
毕竟地球上可没这种东西,乐毅也看出宋夕夕喜欢,询问了几次价钱,那卖东西的人倒也懂通用语,只是说到钱,乐毅身上便就没有了。
他们用的钱,也无非是金银铜罢了。只不过不是制成币的模样,而是短短的小刀,跟中国古代的刀币有点类似。
老板叫价,七彩珍珠三银可卖。月亮石亦要三银。
乐毅耸耸肩,只能歉意地跟宋夕夕说以后赚点钱再买来送给她。
宋夕夕完全是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说道:“我……我只是看看,没有想买。”
有人说,女人说话很多时候都是相反的。譬如你亲她的时候,她说不要,其实心里也是有些期待。而宋夕夕眼下说没有想买,那怎么可能呢?她眼种那份浓重的喜爱,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但乐毅是真没办法,他身上没有钱。
不由看了看那张皮一眼,记得当时那个老头把这张皮送给乐毅的时候,说这张皮至少都能值得四五金。如此说来,若是能把这皮给卖了,倒是可以为宋夕夕买些东西当首饰。
乐毅和宋夕夕黑色的头发,这一路而来,倒也的确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尤其是宋夕夕。在这个世界的男人看来,宋夕夕太美了,美绝人寰,天地之间怎可能有这么美的女子?
红花是需要绿叶来衬托的,美女也是需要丑女来衬托的。
这个世界的女子,肤色通常较黑,基本是古铜色。黄泉族的女子稍微要白净些,但也只是稍微白一些而已。
宋夕夕来自地球世界,当明星的这些年,她全身上下都做过最好的保养,肤色白皙,水嫩q弹。即便来这边后,晒黑了一些,可比起这边的女人来,也还是要白上十倍余。
再加上她那柔顺的黑色长发,在这边的人看来,那是神秘与优雅的象征。
“典当行?”乐毅带着宋夕夕沿着街道忽然看到一块似是写着“典当行”三个字的牌匾。
纵观全身上下,乐毅是孑然一身了,宋夕夕身上也差不多。她是穿着三点式被乐毅抱出来的,乐毅再差也还有一部手机在身上,她什么都没带。
“走,我们去换点钱来。”乐毅牵着宋夕夕就往典当行走去。
进入这其中,那柜台,跟中国古代的当铺很相似。
里面坐着一个伙计,见有客人来,便说了一句话,叽里呱啦的,乐毅听不懂。
“可否是当铺?”乐毅问了一声,那牌匾写着隶书,他只能认个大概,只能靠猜。
“无错。”那伙计听他讲通用语,顿时也用上了通用语,点了下头。
“你有什么东西可典当的?”那伙计将乐毅全身上下打量一遍,发觉这货光溜溜的只穿了条短裤,能有什么好典当的?
倒是他身边的女子,生得娇柔美丽,此女子真是美矣。
“莫非,你要典当这女子?黑发女子,也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族的,但瞧在这女子有几分姿色的份上,倒是可以典当三金。”伙计自顾自地说道。
宋夕夕一听,颇是有些害怕,这种地方居然还能卖女人的?
却听乐毅不悦地说道:“少胡说八道,大爷我卖的是这个。”说完,那张浑兽的皮被他拍在了柜台之上。
浑兽刚杀不久,还血淋淋的,有着浓重的土腥味。
那伙计也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发现是张皮。
“这……这是……”
“这是浑兽的皮,莫是不认识?”乐毅说道。
“浑兽?这是浑兽的皮,你莫要诳我!”伙计露出惊讶之色。
“不信,让你们当家人看看,你眼力不够。”乐毅直截了当地说,对方看起来太年轻,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伙计犹豫了一下,倒没跟乐毅拌嘴,还真是叫来了一个老资历的伙计,那老伙计接过那张皮,摊开来看了看,也是露出惊讶之色,点点头:“没错,这的确是浑兽的皮,而且是背部皮,少年人,你这皮哪来的?”
“哪来的?你们还要询问来历么?”
“这个,纯属好奇。”
“杀了一头浑兽,割下来的,还新鲜着呢。”
“浑兽作恶多端,各处都有,杀人吞牲,却通常无人可奈何之,少年人你竟杀得死浑兽,真乃猛汉也!”老伙计不吝夸赞之词。
“直接说吧,此皮可典当几钱?”乐毅问。
他不打算留下这张皮,虽然可以做成软甲,但做软甲也是要手工费的,而且这初来乍到,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总不能处出去抢夺。
若是卖了这张皮,便可换取些财物,至于宋夕夕安全,她只要跟在自己身边,理应也没人能伤她,乐毅如此认为。
况且,眼下最迫切的,应当是买两套衣服,自己穿一套,也给宋夕夕换一套。
“可典当一金。”老伙计说着,已经叫那年少的伙计将皮给收了起来。送到后院去了。
“一金?你开什么玩笑?此皮至少可值得五金。”乐毅皱眉。
“五金?少年人说荒唐话,此皮割得并不完整,能算你一金,已经算卖你面子了。不过,你若是肯把你身边的女子卖了,总共给你五金,也无妨。”老伙计老辣的眼光也看出宋夕夕的妙,“本来一个女奴也值不得什么钱,顶多五个银而已,坊市之中可随便挑,你卖了这个女奴,以五金之钱,挑十个百个都足够。”
宋夕夕听着咬牙,从这话里可听出,这个世界的女人貌似地位很不高,坊市里居然随意可以变卖。而且才顶多五个银而已,方才他们路上看到的七彩珍珠和月亮石都差不多是这个价钱了。可谓人命如草芥。
“那把皮还我,不卖了。”乐毅心里虽然不悦,但并没发火。毕竟初来乍到,他也不想一来这里就惹事。
却听那老伙计胡子一翘,语气顿时一改:“什么皮?少年人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你不是来典当女奴的么?怎么又扯到了皮?什么皮?你有带皮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