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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玄幻奇幻 > 白鹤染君慕凛 > 第1322章 第一声枪响
  雪山的另一头,君长宁一身华服行走在冰宫里,身边是宫女落梅,身后是一众寒甘宫人。
  她没有坐在轿撵上,就徒步在宫道上行走,昨天下了场大雪,脚踩在雪地里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动静,君长宁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听的声音,寒甘的雪踩起来都比东秦的绵。
  她已经不觉得寒甘有多冷了,因为国君盖尔用最好的皮毛给她做了大氅,从脚上的鞋子到颈间的毛领,全部都是最暖合最柔软的皮子。
  君长宁这十几年也没有如此痛快过,庶公主怎么能和王后比,要早知道国君盖尔能对她这样好,她一定早早就跑到寒甘来,何况还在东秦受那些个罪?
  落梅看着她唇角带笑,便也奉承地说:“王后这件华服是真好看,胭红的颜色配上冰宫里的白雪,一看就是世间最高贵的装扮。从前那位王后奴婢也远远见过几回,虽然也雍容,但却看不出贵气,更很难跟咱们的冰宫融到一处。”
  “何止是从前的王后跟冰宫不搭,就是从前的国君也不比现在的国君呢!”说话的是一个太监,一脸的奉承比落梅还要明显。“现在的国君是咱们寒甘的大英雄,过去那几十年要是没有他,寒甘怕是早就被东秦给侵占了。所以说,现在新君上位那就是众望所归。”
  落梅再补充:“那也得亏咱们王后从东秦带来了传国玉玺。”
  “对对,就是这个理,王后是咱们寒甘的福星。”
  君长宁听着这样的话,嘴角不自觉地就向上翘起。
  其实她明知道这些人说这样的话是故意奉承她,但是她享受这样的故意奉承,因为从前在东秦皇宫里,即使她高贵为公主,也从来都没有人这样子奉承她过。
  她于东秦来说可有可无,在嫡公主的光环下,她这个庶出的公主非但没有存在感,甚至还有几分碍眼。所以不会有人奉承她,除了自己宫里的下人会说些好话外,其余的人见了她就是依规行礼,丝毫热情都看不见。
  但是在寒甘就不同了,不但自己宫里的人极尽奉承,就连其它宫院的人见了她也是远远就跪地磕头,甚至还有人悄悄抬起头来将她打量。
  她也不怪罪,人们看她,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虽说在君家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在寒甘人看来,她这样的长像就是绝美的女子,是任何寒甘女子都比不过的。
  虽然先前也有一位二公主嫁过来,但是二公主老了,生过孩子,怎么可能有她年轻活力。就连国君盖尔都说她是举世无双的美人,是上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
  君长宁很开心,初为人妇,虽然嫁的也是个老头子,但是盖尔跟平常人不同,她活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那样长像的人。而且盖尔很显年轻,看起来最多四十,怎么都跟个老头联系不到一处去。这让她很满意,夫妻合寝,也从最初的害怕变成了期待。
  唯一不好的是,盖尔的后院有许多女子,还有许多孩子,那是从前他做丞相时就养在府里的。虽然她贵为王后,但是那些女人却侍奉了盖尔很多年,还生下了儿女,盖尔对她们也是有情有意的。所以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威胁,她还得想想办法,绝不能让那些皇子占了将来的太子之位。寒甘太子,必须得是她生的孩子才行。
  皇宫里偶有枪响,每响一声都能把君长宁给吓一跳。落梅告诉她:“是将士们在练枪,最年半年多一直都是这样,王后习惯就好了。”
  君长宁点点头,没有多问,但心中却有忐忑滋生。
  练枪,是要打东秦么?寒甘火枪固然厉害,可是她知道东秦的一个秘密,她知道大年夜那晚,白鹤染也拿出了一种叫做枪的东西。那种东西威力太大了,郭问天二十万大军都不是白鹤染的对手。那一夜的血流成河,是她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梦魇。
  可是这话她不能说,一旦把东秦也有枪的事情告诉盖尔,盖尔就会害怕,就会退缩,甚至还会向东秦低头。因为寒甘的火枪并没有多厉害,比起白鹤染手里的枪,差太多了。
  她不能让盖尔向东秦低头,她还有仇要报,她还指望着寒甘人带着火枪杀入东秦,把她失去的一切都抢回来。对,只有灭了东秦,她献上去的假玉玺才能成真,她的这个秘密才不会被揭穿。只有杀了君家所有人,她才是君家的唯一,天下的唯一。
  君长宁的眼睛都红了,她问落梅:“今早你说什么来着?是东秦十殿下的大军正朝着边境雪山这边来?只是他自己吗?没有东秦那位天赐公主?”
  落梅答:“回娘娘,的确是这样的,奴婢是这样听说的。”
  君长宁觉得寒甘有希望了!
  枪是白鹤染的,她没料错的话,十哥手里应该是没有枪,且就算有也不过就是一把防身,大量的枪应该是在白鹤染手里。那么如今只是她十哥来,这个仗就有赢的希望,毕竟火枪对刀剑,那也是必赢的战役。
  她得鼓动寒甘主动出兵,将她那个号称常胜将军的十哥打死在雪山对面。至于白鹤染来不来报复那就是后话了,她只要君家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她才能痛快!
  彼时,白鹤染还在往寒甘边境去的路上。
  歌布彼邻罗夜,往寒甘去时,要经过罗夜几城,偏偏这几城是大漠,大军行得很慢。
  她有些着急,虽说跟君慕凛约好了一起行动,可她就是心慌,就是担心那个人不等她,自己率军先翻过雪山去攻寒甘。
  默语看出她着急,便安慰说:“就算十殿下先攻寒甘,应该也只是试探。再退一步讲,就算他是真的不打算等小姐了,就凭十殿下手里有枪,这一仗寒甘也绝对占不着便宜。”
  剑影也说:“十殿下是常胜将军,以前跟寒甘也多有摩擦,都已经习惯了的。”
  可她就是担心,那种感觉说不好,若一定要说,就只能说是女人的第六感在作祟。
  默语和剑影都没了办法,只好令大军加快脚程,争取早一日进入东秦国境,往雪山行去。
  大漠的夜晚是很难熬的,这一晚扎营,剑影说:“这里离罗夜国都很近,主子要不要去看看?罗夜如今归东秦所有,但咱们只去过五溪城,国都却始终都没入。”
  白鹤染没吱声。
  默语看了看她家小姐,然后扯了剑影一下,冲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剑影便不再提这个事,默默地隐到暗处,小心翼翼地保护他的主子。
  白鹤染却在这时候开口同默语说话,她说:“你知道我不愿进罗夜国都的原因?”
  默语试探地问:“是因为当初苏婳宛那件事?”
  她点头,“是啊,是因为苏婳宛。当初我发誓这个仇会替四哥和苏婳宛报了,也发誓要让呼元家族和皇族贺兰全部付出代价。可事实上,贺兰一族是付出代价了,呼元家族却被我收为己用。你说,若四哥知道了这个事,他会不会怪我?”
  默语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摇头道:“奴婢认为四殿下不会怪小姐的,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何况呼元蝶早就死了,那贺兰封也得到了报应,如今整个贺兰皇族都没了,所以苏婳宛的仇是已经报完了的。当年苏家一案虽是叶家郭家从中作祟,但苏家不也确实是有通敌之罪逃不脱么!通敌是大罪,就算四殿下当年回了京,也不可能拦得住苏家满门抄斩。”
  白鹤染没再说话,手指在大漠里随意划拉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五天后,君慕凛的大军开始翻山。
  与此同时,寒甘的大军也在翻山。
  一个在山的南面,一个在山的北面,比的是速度,谁先占领制高点,谁就将占领优势。
  寒甘人对这一仗十分看重,上至国君下至百姓,都在为这一仗的胜利默默祈祷。
  他们在冰川生活太多年了,他们做梦都想到中土温暖的地方去生活,去继续繁衍子嗣。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还要生活在这种地方,他们羡慕东秦,也妒忌东秦。
  这种妒忌一代又一代地延续着,直到如今,新君执掌传国玉玺,所有寒甘子民都认为这是天命所归,是老天爷要让他们翻身了,这一仗一定能赢。
  盖尔也觉得能赢,数十年的努力,他已经做出五百把能用的火枪。他绝不相信在这个时代还有高于火枪的存在,有了这五百把火枪,东秦何惧?歌布国夜又何惧?他势必要成为这天下之主,否则如何对得起他穿越时空来到这个未知的时代?
  他不怀念过去,不惦记前世,他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在这里他是火枪的执有者,是唯一的。前世的小兵,今世的国君,他的一切梦想都在这片冰川雪地里得到了圆满。现在他要到冰川之外去了,大国东秦,也终将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又七天后的一个午夜,第一声枪,打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