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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玄幻奇幻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锦鲤闺女三岁半(13)
  第二天, 天气罕见的好,春光明媚。
  刘香兰背着孩子,和背着竹筐的刘翠枝, 并家里几个孩子一起高高兴兴的上了山。
  家里的男人都去上工, 挣公分。
  如今季节,野菜到处生长,很鲜很嫩。整个金水村, 不上工的妇女、孩子, 都会往上山转悠。
  妇女们专注挖野菜, 给家里添置一道菜肴。半大的孩子们却没什么定性,在山头上走走转转的玩耍,便是他们的娱乐活动之一。
  别人家的孩子到底怎么样,季言之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今儿他去上工了, 帮着金贵生一起整理归纳仓库的农具。春耕时节,季言之挖水渠排水沟的时候,每天扛回家的锄头, 就是村上分配的。用过之后要还回去。
  这是农具少,并且提倡公有制的缘故。相较于金大山家,始终长期借了锄头放在家里外 ,其他金水村村民都挺有自觉的, 春耕结束后, 就把农具还给村上,等村上安排锄草的工作时,公田干完,再将自留地的杂草一并锄了就是。
  “今年好像没知青来了。”忙碌间, 金贵生又主动找季言之说话道。“幸好不来了。记得第一年知青下乡吧, 俺爹敬重他们是城里来的文化人, 就安排了他们做一些轻松好挣工分的活儿。”
  “结果喲,这些知青四肢不勤,笨得要死。给小麦锄草,能把小麦当成杂草给锄了。记得那年,咱们村补种了很多小麦,可把俺爹跟村支书气得半死不活。以后再也不敢把锄草的活儿分给知青。”
  季言之:“所以上回来的知青十分有意见。不是有知青闹事说村干部们偏心,尽给村里人轻松的活儿,反倒他们那些个特意下乡来建设的知识青年,尽干些抠肥挖地的活儿。”
  “嘿,言之,你不知道吧。”金贵生突然凑近季言之,神秘兮兮的道:“昨儿有知青上俺家,告你的状。”
  季言之眼神没有丝毫波澜的瞄了他一眼。
  “因为我把闺女养得太好?”
  “可不是吗。”金贵生拍着大腿,吊儿郎当的道:“咱们村里人知道,你们一家子天生的白皮子,怀安爷、齐奶奶、明睿叔,还有王淑姐都是,萝莉以前瘦,但白得就像发光,现在胖了圆乎乎就像汤圆一样,多么喜庆的一个孩子。”
  季言之视线瞥过在仓库外拿着木棍掏蚂蚁洞的季萝莉,倒是舒缓了清冷的面容。
  “多谢了。”季言之真心实意的道谢。
  “嗨,咱俩兄弟说什么谢不谢的。”金贵生嬉皮笑脸,总算厚着脸皮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言之哥,下回你进山打猎,带着俺呗。”
  季言之之所以会和金贵生认识,主要是有一回他带着季萝莉进山遇到被野狗子追得裤子都差点跑掉的金贵生。出于金村长家并没有怎么苛刻季家,做事都尽量做到了公平公正,季言之出手猎杀了野狗,救下了金贵生。
  从此以后,金贵生就喜欢凑近乎,哪怕季言之清冷一张脸,态度寡淡,金贵生还是喜欢跟着季言之屁股后面转,用粗俗的话语来说就是有安全感。
  季言之的确一个人就能过得十分的好,哪怕带着孩子都是如此。
  可人都是群居动物,他觉得独居的日子无所谓,可是季萝莉呢,小时候不觉得,难道长大了还是和他一样喜欢享受孤独吗说起来,季言之甚至想过带着季萝莉悄然无声的离开金水村,去其他地方,甚至远渡重洋离开祖国。
  仔细想了想,季言之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主要是目前所处的年代,出入十分的不方便。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季言之才会考虑带着闺女‘跑路’。留在金水村生活不好吗?虽然大部分的村民不像金贵生厚脸皮,对于他这个落后分子能避就避,但讲真像安长贵一家子的人,还是在少数。
  不过说到安长贵一家,真的是好久没有看到他们了。
  季言之心中一嘀咕,将这事儿记在心中。面上对于金贵生提出的,想跟他一起进深山转悠的事情,一口应下。不过季言之也提了意见。“进深山的话可以,可是萝莉只能交给老婶子照顾了。老婶子我放心,就是你大哥家的腊梅……”
  就冲金腊梅那对几个月大的孩子使坏那德性,季言之就不敢让萝莉留下来让金村长家的照看,万一,是说万一,金村长家的没注意,让季萝莉受了欺负怎么办?
  季言之一向小气,可不觉得那是普普通通的小孩子打闹。
  金贵生也不觉得。
  他历来觉得他大哥家的孩子,不光腊梅,连狗蛋儿的德性都不好。小小年龄,做派跟他们那好吃懒做的妈一样,像小一号的搅屎棍闹得金家鸡飞狗跳。
  如果不是他们太闹腾,他大哥又没什么能耐管,他娘也不会动了分家的心思,不止一次。只是哦,家可不是那么好分的,而且按照金水村的传统,一般分家后,父母都是跟着长子过活,可没有跟着老小一起生活的先例。
  金婶子肯定是不想跟厌恶的儿媳妇一起生活,而是想跟着金贵生这个小儿子。就因为这点,金村长家折腾来折腾去,还是未能成功分家。说白了,还是在于金村长是金水村的村长,金贵生大嫂算得那么精,又怎么舍得丢开村长儿媳妇的名头,要知道这女人,平日里最要面子最喜欢受到其他小媳妇大闺女的吹捧。
  “他们老安家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金贵生面对季言之,从来不憋着自己倾吐的欲望,将季言之当成了树洞,尽情的吐槽。“言之哥,你不知道为什么安长贵一家子很长时间没出现的原因吧。他们家啊,包括嫁进来的媳妇,全都得了一种怪病。咱村上那个给牲口治病的老马看过,说是得了一种……皮肤会溃烂的皮肤病。”
  季言之:“???”
  这他倒是真的不知道,主要是季言之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怎么放在安长贵一家的身上。事实上,自从安长贵一家夜里想做贼,中了季言之特意为他们一家子准备的药后,季言之就没有再关注安长贵一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了怎么收集物资过冬上面。
  “所以,安长贵一家现在没在村子?”季言之了然的道:“怪不得没见着他们一家子的动静。”
  “唔,好像开春大雪消融的时候,安长贵一家子就没在金水村待着了。我就只知道他家两个大儿媳妇回了娘家,隔了没多久就改嫁了。”
  这又是一个让季言之分外意外的消息。
  “行了,干活吧。”季言之继续收拾仓库,和金贵生一起归纳村民归还的锄头镰刀等物。工作很轻松,大概下午五点左右,就将仓库里的东西全部归纳整理了一遍儿。
  离开之时,金贵生听到季言之说昨儿他杀了一只养在院子角落里的兔子,准备今儿用干辣椒爆炒,就厚着脸皮,跟着季言之一块儿回家。不过这顿干辣椒爆炒兔肉,金贵生根本没吃着,原因很简单,刚刚走到村中,就听到了堪比杀猪的咆哮。
  只见刘香兰一马当先,像被人戳着肺管子似的,不断的骂街。骂声之嘹亮,估计哪怕季言之回到家,也会被这惊天动地的一嗓子给惊住。
  “出了什么事儿。”金贵生赶紧溜到金婶子身旁。
  “哪能有啥?就去年来的知青。”金婶子一言难尽的道:“今儿你大伯娘带着你翠枝嫂上山去挖野菜,把小鲤儿带上了,说是害怕家里的几个泥猴子照顾不来妹妹,索性就一并带上山。”
  金贵生:“就这?碍不着知青什么事儿啊。”
  “你大伯娘和你翠枝嫂运气好,一上山就捡了好鸡窝的野鸡野鸭蛋。恰好几个泥孩子都饿了,你大伯娘就给几个泥孩子烧蛋吃,还烧了开火,冲了一碗蛋花喂小鲤儿。”
  这种找着了吃的,就地生火解决的事情,在金水村哪怕隔壁的赵家沟生产大队也是稀疏平常的事儿,当地村民没少这么干。刘香兰本就横行霸道惯了,而没什么忌讳,光明正大的。
  谁曾想到昨儿打定主意要盯着季言之,找季言之挖社会主义墙角证据的两个神经病,朱胜军宋志成上山后才发现今儿季言之去了仓库帮忙,根本没上山,急得这两货满山转悠,这不一转悠,就碰到了吃饱喝足,准备带着一背篓挖好的野菜下山的刘香兰、刘翠枝并几个金大山家的孩子嘛。
  依着朱胜军、宋志成随都看不上,喜欢上纲上线的德性,好不容易自以为抓住了证据,可不得拿着鸡毛当令箭,说整个金水村的村民都在挖社会主义墙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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