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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雁回 > 雁回_182
  ☆、一百一十三
  楼下宁休接过辛蔓手中精致的纸袋,道谢:“谢谢你。”
  “我只是心疼明雁罢了,你不让我见他也罢,希望他快些恢复。”
  “谢谢你。”
  “没意思。”辛蔓礼物送到的确也不再废话,转身就走。她是真的很想见明雁一眼,无奈宁休这样小心翼翼。
  宁休目送辛蔓开车离去,才转身上楼。开门进去,发现明雁与栩栩还安静地睡着,笑着拿着辛蔓的纸袋子往厨房走去。
  下午四点多明雁醒了过来,宁休见他睡醒了,便端来水杯,笑着问他:“要不要喝水?”
  明雁看着面前那张脸,良久才道:“喝。”他是真的醒了,不仅仅是睡醒。
  声音有些沙哑,宁休只当他还未睡醒,一手扶着他坐起来,将杯子递到他嘴边,明雁微微皱眉,喝了一口就不想再喝。
  “乖,再喝几口,水里兑了你最喜欢的荔枝蜜,喝了水我们起来吃下午茶,有好吃的蛋糕吃哦。”那语气完全就是哄孩子。
  明雁心里闷得慌,却也只能闷头把一杯水喝完。
  宁休此时也发现了他的异常,放下杯子,拉住他的手问道:“宝宝哪里难受吗?”
  明雁垂下眼睑摇头,“困。”
  宁休这才笑起来,“今天我们早早吃饭,早早睡。”毕竟隔天又是去医院的日子,平常这时明雁也会有点儿蔫,他十分不爱去医院。
  明雁吃了他这么多年来吃得最艰难的下午茶与晚餐,那几个小时他要装成一个傻子,还要压下心中的所有情绪,吃下所有宁休喂给他的菜,全程脸上都要挂着傻子般的笑容。
  装得再像,面目中难免有着许多勉强。
  而宁休只当他是为明天要去医院不开心,吃完饭便给他洗了澡,将明雁抱到床上,给他拿了本书看。随后他自己往浴室走去,他一关上门,水声一响起,明雁便放下了书,下床走到隔壁的小房间,拉开房内一个小抽屉,果然里面都是各种各样的日常药,他在里面翻找了会儿便找到了安定。盒子里面只有三四颗,他拿了一颗出来,回身恰好看到栩栩正好奇地歪着头看他。
  他鼻子一酸,关好抽屉,走过去弯腰抱了抱栩栩,随后直起身子大步迅速走回卧室,将栩栩关在了门外。
  宁休床那侧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水,洗完澡要喝杯水是宁休的习惯。
  明雁爬上床,将药掰开,其中一半扔到那杯水中,几十秒后那药便渐渐溶在水中。
  宁休如今不太敢放明雁独自一人太久,大概冲了五分钟他便关了水。水声停止的瞬间,明雁将剩下的半颗药扔到了床底,拿起绘本装作一直在看的样子。
  宁休打开门,见到明雁乖乖地坐着看书,笑了笑,走到床边拿起杯子喝光了那杯水。
  明雁拿着书的手蓦然收紧。
  宁休从背后抱住他,“我们睡觉了。”
  明雁的手收得更紧,身子都僵住了。宁休一愣,直起身子,骇道:“哪里难受?”
  明雁趁势钻到他怀中,迷糊道:“冷呢!”
  宁休松了口气,赶紧把明雁塞到被窝中,并且关了灯,伸出手臂将明雁抱在怀中,在他耳边问道:“宝宝好点没有。”
  那声音酥麻得明雁身子忍不住微微颤抖,他却也只能模仿傻子的声音道:“抱!不冷!”
  宁休低声笑,拍着明雁的肩膀哄他睡觉。
  结果还未等明雁装作睡着,宁休便先睡着了。他从未吃过安定,因此这药在他身上起效起得特别快。听到耳畔平稳的呼吸声,再等了十来分钟,明雁才缓缓从宁休怀中钻出来,恢复心智的这几个小时他还未照过镜子,洗澡时却早已看到了自己身上多出来的那些肉,看着看着,他便不敢再看了。如今的体型,想要钻出来并不容易,尤其宁休又抱得那样紧。
  但他还是用力钻了出来,太久没有锻炼,又太胖,他甚至出了点汗,坐在床上喘了会儿气,见这样宁休都还没醒,他松了口气。打开自己这边的床头灯,看到了灯下的那只八音盒,他伸手摸了摸那个小风车,回身望向宁休,他变胖了,宁休倒似乎更加清瘦了。
  那样无所不能的宁休,似乎永远不会老去的宁休,在这样晕黄的灯光下脸上居然也有了疲态。明雁的鼻子又酸了起来,他仰头,他并不不想哭,但还是隐隐有点点眼泪渗出,他吸了吸鼻子,伸手抹自己的眼睛。
  他爬下床,往卫生间走去,抬头勇敢地望向镜子中的自己。他伸手摸过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望着镜中陌生的自己。
  其实他现在不知年份,不知季节,甚至不知他自己的年龄。
  他反倒成为了那个自己最陌生的人。
  很快他便又从浴室走出,再次走至床边,望向睡着的宁休。
  他没想到宁休会对他这样好,他都胖成这样丑成这样,他还能抱得下去,也还能哄得下去。
  下午晕过去再醒来后他便一样样地想起了从前的事。
  他甚至很清楚地知道他依然爱着宁休,他也清楚他其实也是恨宁休的,他对宁休的感情复杂到他不知到底该如何言说,并且他害怕面对他,哪怕是熟睡的他,他深呼吸,没再看宁休一眼转身往外走去。
  一打开门他就看到了门边睡着的栩栩。
  他深深看了几眼,才艰难地收回视线,走到书房内,找了张纸,拿起宁休常用的那只钢笔,想写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写些什么。
  最终他在纸上留下了单薄的三句话与三个符号:我醒了,对不起,谢谢你。
  每写一个字他都要思虑良久,每个字的最后落笔处均是很浓厚的墨水渍。
  写好后,他将那张纸放到书桌正中间,再将钢笔压在纸上。他走去宁休的衣帽间,好不容易找到一套宽松的运动服,几乎惯性的,他伸手想要拿起一顶帽子,手伸到半路自嘲地笑了起来,他现在这样,哪怕行走在阳光最充足时段的闹市区又有谁还认得出他?
  包括明思在内,没人知道在他的爸爸被还以清白的时候,他从前的家也还给了他。只是他当时没有半点心思,只去办了手续,一次都没往那儿去过。如今那里倒成了他唯一的落脚点。
  虽不知如今何年何月,他还是知道没了钱就寸步难行,离开宁休家时,他从宁休钱包里抽了几百块。找了家快捷酒店,在酒店大堂里用酒店的电脑上网先登录了自己的网银,查了余额,再查了查如今的物价,他舒了口气。
  网上买了一堆日用品、电脑和手机,都买完才顶着酒店大堂经理不满的视线离开,出门便打车。
  那司机从后视镜中看了他几眼,他闭眼就当没见着。司机总觉得他长得像哪个明星,可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来,便觉得自己看错了,这样一个胖子,怎么可能会是明星?随后便认真开起了车,并打开车内的广播。
  电台在放一首很老很老的歌,叫做《掌声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