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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离婚之后 > 第294章 算账
  一年前,我有三家酒吧,五间农家乐,两个客运站,会画设计图,有经商头脑,卡里存款千万,麾下小弟五十多,当了四大天王,逢人见面都得喊一声二哥。
  一年后,我身无分文,站在纷飞的大雪里,在瀑布的边上,用双手给杨老鬼刨出一个土坑,没有墓碑,也没有碑文,只是在旁边插着他那支柄子磨得发亮的老烟枪。
  这是老东西戒严的第一天。
  也是他抽旱烟的最后一天。
  那个留着八字胡、瘦巴瘦巴的老头儿,就这么没了,永远留在了神农架这处人迹罕至的深山里。
  大猩猩的破坏能力是惊人的,七仔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将木屋拆了个精光,最后累得倒在雪地里,仍旧在撒泼打滚,哇呜哇呜的叫,叫得很惨,比之前萨沙肚子裂开的时候还要凄惨。
  萨沙所有的精气神都没有了,仿佛连那身绚丽的皮毛都失去了光泽,蔫着脑袋趴在旁边,嘴里是无助且彷徨的呜呜声。
  小马哥蹲坐在地上,静静看着那个小坟,看着大雪一点点积满、堆高,然后与苍茫白色连为一体。
  相较于七仔和萨沙,小马哥是最安静的,不叫,不吵,不闹。
  它好像已经知道了老东西的遗愿,知道了他早晚都会死。
  我将七仔拆掉的木屋一把火烧了精光,然后围着山谷走了几个来回,最终在瀑布边上找到了一串脚印,一直延伸到河里。
  河水早已结冰了,之所以会留下痕迹,是因为这个人穿的是登山靴,靴底带钉,留在冰面上的脚印有点小,左浅右深,这证明他要么是个瘦子,要么是个女人,同时左脚还是跛的。
  我沿着这串脚印来到瀑布的底下,在靠墙的位置找到了一个四方形的切割口,已经重新被冻住了,敲不开,由此可见他就是从水道里潜进山谷,从河底破冰而出,杀死老东西之后,一刻也没有停留,按照原路直接离开。
  老东西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所以把我和小马哥他们全部支开,我知道他没有反抗,是安然受死的,但是我不甘心,整整一年来,老东西说什么我都听,唯独他让我别报仇,我做不到。
  我一定会找到凶手的,一定会!
  暴雪下了整整一天,一直到深夜才停,我在河边燃起一堆篝火,搂着萨沙取暖,七仔还是老样子,在雪地里打滚、哀嚎、锤胸口,最后被小马哥吠了几声,它才慢慢安静,然后走到老东西的坟头旁边,拔出烟杆,又插回去,拔出来,又插回去,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激怒老东西,好让他从土里钻出来。
  我坐了一夜,整整一夜,半秒钟都没有合眼。
  一直到天蒙蒙亮,耀眼的太阳光洒满整个山谷,照亮了老东西的坟头,那支烟杆歪歪斜斜的插着,就像平时他平时叼在嘴里的角度一样,我静静的看着、看着,直到最后泪流满面。
  良久,我站起身,带上老东西留给我的药材种籽,还有那个沉甸甸的布袋子,和小马哥一起沿着冰封的河道,走出了这个我生活了整整一年的小山谷。
  萨沙和七仔想跟着一起来,但是被小马哥拦住了,对着它们一个劲的吠,别看七仔平时打拳猛,它甚至都不怕杨老鬼,唯独对小马哥害怕到骨子里,几声狗吠下来,它再也不敢往前走,顺便还抱住萨沙,一猿一豹就这么站在山谷的入口,离我们越来越远。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老东西曾经特别交代过的,让小马哥跟我走,萨沙和七仔留下,确实,外面的世界不适合它们,只有神农架这种天然的森林才是它们的最终归宿,七仔会打拳,萨沙是猎豹,生存完全不会有问题,而且两个猛兽在一起还能作伴,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和小马哥沿着冰封的河道一路往外走,走了一天一夜才离开了原始森林,我这个人方向感很强,加上又有小马哥在身边,根本不会迷路,更何况人类是永远生活在河流的旁边的,只要沿着河流走,总会遇到生人。
  接下来又走了一天,终于,我们找到了一个很落后的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刚通上电,生活虽然艰难,但是民风十分淳朴,村长还让村里唯一养了牛的住户给我们造了个车子,拉着我们走过一连串的大山,来到了外面一个叫葫芦镇的地方。
  葫芦镇比较繁荣,人也多,逢年过节都赶集,甚至还有车站,说实话我在大山里当了整整一年的野人,刚开始对现代社会还不适应,没有身份证,没有钱,没有手机,寸步难行。
  不过我也不着急,在镇上蹲守了半天,终于遇到了一伙放高、利贷的,刚从客户家里泼完油漆回来,有七八个人,全是纹身的二流子,大摇大摆的穿街过巷,瞧着还挺像那么回事,我埋伏在一个路口,将这群臭蛆一人一拳打翻在地,然后拿走他们的一个手机,又找带头的那个要了五千块钱,算是借的,我还好心的记了他的手机号码,答应他过一阵子就会还。
  我拿着这些钱和小马哥去吃了饭,然后到理发店剪头发剃胡子,又找个小民宿洗了澡,这才用手机上网查了葫芦镇的位置,发现这里离江州市上千公里远,属于湖西省的地辖,好在镇上的车站不太正规,而且是在路边拉人,不用身份证,有钱就能坐,可惜司机有点不近人情,死活不让小马哥上车,说要把它关在笼子里放进货仓,我一怒之下花了一千多块钱,包了后座七八个座位,跟其他客人离得远远的,那司机才没话说。
  从葫芦镇坐车到当地的市里,车站就再也进不去了,但是也没关系,出租车不需要身份证,而且后座够阔,足够小马哥躺着睡的。
  就这样,我们通过乘坐出租车,一截路一截路的往前走,花了两天多时间,才终于到达了那个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
  整整一年了。
  还真的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当初离开的时候,我落魄得不如一条狗,人人喊打,众叛亲离。
  但是现在,我陈歌回来了,带着一个全新的身体回来了。
  迎着温暖的太阳,我站在熙攘的人流里,看着周围既熟悉又陌生的景象,我微微的笑了一下。
  很自信,也很淡然。
  小马哥跟在我身边,竖着尾巴,不吵不闹,平静得惊人。
  江州市作为国内一线城市,虽然极尽繁华,但是繁华的背后也隐藏着各种阴暗,我先去找了个小贩子,让他帮我办了张假的身份证,然后在市郊外找了个民宿住下来,经过三天时间的摸索和踩点,我基本上明白了当下道上的形势。
  一年前我被白城的人逼着跳进了黄华江,所有人都以为我已经死了,不出所料,林斌继承了我的产业,总共是三家酒吧,五间农家乐,但是客运站却不在他手里,应该是被德叔抢过去了。
  德叔仍旧是龙头,老家伙真是命硬,那么严重的心脏病都死不掉,看样子这一年来活得挺滋润的。
  除此之外,南沙湾的黑炭头终于向内陆湾进军了,听说他跟德叔斗得不可开交,原先的四大天王也被迫取消了,换成了“十虎”全称江州十虎。
  一虎王大浪,二虎白鹤,三虎张初语,四虎大傻,五虎田鸡狗,六虎林斌,七到十虎的名字我没听说过,应该是刚冒出来的新人。
  原本这些人基本都是归德叔管的,但自从黑炭头来了内陆湾之后,第一个倒戈的是张初语,其次是林斌,最后是大傻。
  王大浪和白鹤、田鸡狗,仍旧跟德叔同一战线,三对三,彼此之间经常开斗,闹得水火不容,说实话林斌投靠黑炭头我是真的没想到,他接了我的位置和产业,五十多个马仔,在一年前那是绝对的二哥实力,仅次于王大浪,比白鹤都要强得多,为什么现在却混得这么惨了?排在六虎,连田鸡狗都不如。
  张初语的立场一直很模糊,以前当南区天王的时候,也是不争不抢的,她身上好像有非常多的秘密,尤其是情报信息一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跟了黑炭头。
  至于大傻……这个死马脸就算了,一直跟黑炭头有合作,倒戈是情理之中,唯一让人意外的是白鹤,没想到这瘪犊子会留在德叔这边,他本事不大,但是出身好,白家的平二门,比白城稍微差点儿,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富二代了,能直接干到二虎的位置,直逼王大浪,看样子这一年里肯定发生了不少事情。
  有趣有趣,真是有趣。
  虽然我刚回来,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现在的陈歌很强,强到已经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步了。
  我没有跟任何熟人见面,平时出门也是戴帽子口罩,整整半个月下来,我唯一的工作就是收集白城的信息,花了点钱去租了高质量的单反相机和录像机,然后白天跟着他,拍他的外貌、神态、吃饭、睡觉、喜怒哀乐,还有声音和说话的语气。
  晚上,我则会用老东西给我准备好的草石青,稀释好捏成泥巴,慢慢的敷在脸上。
  不得不说,白城作为白家上二门的继承人,确实够狂,生活奢靡,纨绔不堪,是他们圈子里鼎鼎大名的超级富二代,以前的我确实是孤陋寡闻了,居然在酒吧里烧他的钱,最后栽在他手里,技不如人,我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那天夜里,我敷了整整17天的草石青,终于,面部的骨骼开始变得松软,于是我坐在镜子前,通过从老东西那里学来的手法,慢慢的按摩,慢慢的揉捏,一直捏了五个多小时。
  最后,我望着镜子里那张充满了富贵气的年轻的脸,勾了勾嘴角,露出了一个十分嚣张的笑容。
  “各位朋友,我陈歌回来算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