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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了一会儿烟,林彬祁又担心起小七来:也不知道闺女的“不及格惩罚”完成了没有?
  想到这里,他不禁露出了笑容。当父亲的心情真的不一样,分明自己的车抛了锚,站在这荒郊野外的地方等车,可他心中挂念的依旧是女儿。
  老实说,给一个神仙当父亲很不容易。
  小七前阵子去追小白狼,两天没回来,他担忧极了,也在心中把自己骂了千万遍。
  当初怎么没拦住她?要是女儿出了事怎么办?!他怎么对得起天上的“亡妻”?!他怎么对得起自己?!
  但是后来想想,女儿的世界观本就和自己不一样。她是神仙,拥有仙界、妖怪、人间的三重视野,她看的到的世界那么广大,是自己的三倍。拥有的法术,也是自己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所以,强行让她平凡地过日子,或许这就是一种妄想。
  他慢慢接受了女儿是个小神仙的设定,也希望女儿可以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可是,起码在她长大之前,他还是希望她能过的无忧无虑,就做一个生活富足的小公主就好。
  他会用双手把她捧在掌心里,见证着她一点一滴地长大。
  凡人不自扰。
  当父母就是这样的困扰。
  不知不觉,一根烟就点完了,林彬祁再抬头看了看天——
  七七,你也是这样想的,对吗?
  “嘟嘟嘟。” 一阵鸣笛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抬眼望去,一辆空空的大巴车停在了站台上。
  林彬祁看这车的外形有点破旧,不像是现代道路上跑的大巴车。但他知道这一条路是通往外省的国道,经常有一些支线的小巴车来往,也没怎么在意。
  车门开了,老司机问道:“上车吗?”
  “是回城的吗?”
  “是。”
  于是林彬祁就上了车。
  车上就这么一名乘客,叼着烟的老司机就唠叨起来:“你运气不错,我们这趟夜班车是接送水库工人下班的,平常这个点,水库外面的这些站台都没人,我看都不看就要开过去。今天撞见你在等车,我才停下来。要不然,你得等到天亮才有回城的公交。”
  林彬祁也唠嗑起来:“师傅,这辆车从哪一条路回城?”
  “水库顶上的那一条路。不过今天下大雨,桥洞下面要是淹了起来,我就改道从旁边的国道高架路上走。”
  司机随口道,他是本地长大的,对周围的路况熟悉的不得了。
  林彬祁点了点头,心里盘算起来:高架走的话,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回城。等回到了城里,他再找拖车公司去拖那辆抛锚的宝马。估摸着这个路况,晚上十点就能拖去4s店。明早再换一辆奔驰接送孩子上下学。不耽误什么……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再次转向了远处的水库,问道:“师傅,听说最近这水库闹鬼?”
  “闹鬼?哈哈哈。”老司机笑了起来:“你也信这开玩笑的话?我跑这一条路十几年了,怎么没遇到什么鬼?”
  没有鬼最好。只不过:“听说,三十年前有一辆公交车坠入了水库?”
  “公交车?”老司机愣了愣,就拍了拍脑袋,道:“是有这么一回事。你看,这下大雨天的路就打滑,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滑出道儿,底下就是水库。”
  林彬祁点了点头,他和老司机又聊了聊,得知他是水库边上村里长大的。
  提到这个水库,老司机的话就多了起来:“那边本来只是一个小湖泊,三十多年前,政府要建一个上万平方米的大水库,就要迁徙三个村的村民。光是我老家所在的谢家村,就迁徙了300多户人家。每一户给了3000块钱的拆迁费。你想想,那是三十年前的三千,政府还算够意思了吧?”
  林彬祁明白:三十年前的工资水平是一两百每月,3000元对农村家庭而言,算是一笔巨款。
  老司机叹息道:“但总有人呐,贪心不足蛇吞象。”
  林彬祁觉得他话里有话,就问道:“这话怎么说?”
  “我们村都搬走了,但是隔壁村有一对牛脾气的父子,人家死守着祖宅不肯搬。政府跟他们谈啊谈,他们觉得拆迁款不够,怎么都不答应搬迁。最后没办法,还是村长叫人把他们给赶走。但谁也没想到,大闸放水进村的那一天,他们又回去了……”
  “什么?”林彬祁心中一惊:“回去了?”
  “是啊,人家就是认这个死理,就算是死,也要死在自家祖宗的房子里。”老司机叹息道:“就是苦了他们家的孤儿寡母……”
  “……”
  林彬祁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原来面前的这个水库,从一开始就沾染上了两条人命。
  他不禁问了一句:“那个淹死人的村叫什么?”
  老司机掐灭了烟头,淡淡道:“叫陈家村,喏,就是这里了。”
  第30章 踏雪  沈奕卿也在看着她
  十道咒语奔腾而来, 符珺和悠兰根本来不及躲开。
  尤其是其中还夹杂着王大佬和林小七的金光咒,她们两个“女鬼”体质属阴,根本无法与这极为阳刚的咒语相抗衡!
  “完蛋!”符珺在心中哀嚎一声。
  想不到她等待了十五年, 好不容易获得了自由,结果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 就要死翘翘!
  但是……
  情况好像不是那么糟糕?
  轰隆隆!一阵刺耳的轰隆声过后,她们藏身的这棵树轰然倒塌, 裂为两半。
  就在离她身体仅仅半米的地方,这十道咒语被“嘭!”地一声弹了回去。
  顿时当当当响了三声,像是什么金属的物体相撞。与此同时, 两道金光也一缕一缕散了出去,等到周围的光芒散尽,符珺这才看到——挡在自己面前、救下自己和悠兰一命的,是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年轻男子。
  他拿着一把古老的刀,正是用这把刀作为法宝,反弹了这10道咒语。
  符珺还呆在原地, 这男人已经走了过来,借着黯淡的路灯,她忽然看清了这个男人的刀——
  刀是绣春刀,明代锦衣卫的佩刀制式。刀脊笔直, 刀刃如雪。上面雕刻了团团夔龙花纹。
  这是……踏雪刀!
  **
  那是一个遥远的清晨。
  东方泛出了鱼肚白的天空, 她和爷爷并肩坐着, 微风把爷爷的道袍衣袂轻轻吹拂起。
  他们祖孙两个眺望着远方的太阳慢慢升了起来, 好像每天的日升与日落, 都是这般的寻常,又是这般的不同。
  爷爷道:“小珺,爷爷的日子怕是快要到了, 以后啊,符家就交给你了,爷爷有几句话要嘱咐你。”
  “爷爷你说吧。”6岁的她好像也看淡了生死,觉得那是一件平凡的事。
  爷爷缓缓道:“孩子,你听着:我们符家祖上是茅山道士凌虚上人,信的是道家的上清派。可是现在的玄门中,我们上清一脉后继无人,子孙凋零。以后,你要发扬光大上清派,继承我们祖先为善除恶的遗志。”
  “爷爷我记住了,我是凌虚上人的徒孙,我要光大上清派,为善除恶!”
  小小的她重复着爷爷的话语,其实还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爷爷欣慰地点了点头,又拿出一个物什来:“小珺,我们玄门中人出师以后,都要配一个法宝傍身。爷爷……等不到你出师的那一天了,也没什么好东西留给你,就把这一把绣春刀提前送给你吧。你一定要好好保管。”
  “绣春刀?”
  少女好奇地抚摸着这一把漂亮的刀,并不明白它的价值所在。
  爷爷解释道:“这把绣春刀叫红梅。是我们符家先祖符修然的佩刀。符修然是明代的锦衣卫,是凌虚上人的曾孙,武功出神入化。后来他为国捐躯,灵魂附在了这把绣春刀上。只要你能够掌控它,那么符修然的武学和内力就能为你所用。”
  “爷爷我明白了,我会好好保护它的。”
  她欣喜地抱着这一把绣春刀,好像得到了这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
  而爷爷又乐了一下,道:“这把绣春刀还有一个伴儿,叫做踏雪。踏雪寻梅。你知道踏雪在谁的手中吗?”
  “谁呀?”
  “爷爷给你订婚的时候,把踏雪刀送给了你的未婚夫,就是沈家那小子,沈奕卿。”
  “沈奕卿?”
  “沈家也是玄门家族,修的是天师派,和我们上清派有所不同。我们上清派的弟子主修咒语,为的是得道升仙。他们天师派修的是法宝,为的是降妖除魔。这沈家在沈阳,是北方第一大玄门家族,等你长大以后呀,就是沈奕卿的妻子……”
  “不,爷爷,小珺不要嫁给什么沈奕卿!小珺想修道成仙!”
  那时候,小小的她坐在爷爷的身边,抱着名为红梅的绣春刀,一派天真的模样。根本不知道后来的命运……
  画面一转,是符家的大宅子里,爷爷已经成了桌上的灵位,她孤单一个人拿着绣春刀,恐惧地面对着父亲和继母。
  那个高高在上的男子语气很冷:“小珺,下周你就去雁回镇吧,爸爸不能把你这么一个废柴放在家里,你会让符家颜面丢尽的!”
  她泪汪汪的,她不知道怎么了,为什么那一天会被噩梦缠身?!为什么噩梦做完了以后,嗓子就不能发声了?!
  继母石文秀也没有帮她说一句话,只是道:“你把这把绣春刀留下来吧,你不能修习咒语了,还拿着它做什么?”
  她摇了摇头,退后了几步,张了张嘴,什么话都发不出来,然而下一秒,身后就有个人忽然出现,粗鲁地夺过了她的绣春刀,还道:“姑姑,姑父,听说这红梅绣春刀,是上清派锦衣卫前辈留下来的宝贝,反正小珺不能用了,不如给我用吧!”
  说话的人就是石明美,她继母石文秀的侄女。
  石明美跟着石文秀进入了符家,抢走了属于她的一切,现在,连爷爷送给她唯一的遗物也要夺走!
  那一天,就在符家的大堂上,无论她怎么苦苦哀求,也挽回不了她的宝贝绣春刀。
  后来,十八岁那一年,生死绝望之际,她灵气爆发,徒手杀死了石明美,却没有看到自己的绣春刀。料想是石明美太大意了,以为杀死自己很容易,所以没把绣春刀从符家带出来。可今天,千钧一发之际,她看到了红梅的配偶绣春刀——踏雪!
  踏雪寻梅。
  她一下子就明白了,救了她的人,就是爷爷当年给她定下的那个未婚夫。
  她的目光落在他的手上,这是一双非常好看的手,骨节分明,修长韧劲,手指上还有薄薄的茧子,一看就是修行之人的手。
  她顺着他的手,眼风慢慢上移,男子微微蹙眉,目光中没有任何表情。
  与此同时,沈奕卿也在看着她。凭借他的修为,一眼就能看出:面前的符珺是个鬼魂。
  看样子,那天在图书馆里对他说“我已经死了”的,就是面前的这个鬼魂。
  ***
  “符姐姐!悠兰姐姐!”
  飞奔而来的林小七拉回了两个人的思绪。
  刚才,小七念完了咒语,才发现哪里不对劲——这是符珺姐姐和悠兰姐姐的声音!要想收回咒语已经来不及了,她赶紧飞奔而来。看到两个大姐姐都没事,她才松了一口气,接着才发现场上还有个白衣大哥哥。所以,这是咋回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