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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怀疑的种子已经被他散播下,当今天子的皇位并不是那么稳。
  先做好了蜀王,才能图谋其他!
  蜀王前脚刚离京,骆竣就进了宫。
  “卑职已经安排了人手跟着蜀王去蜀地,蜀王身边有几个可疑人,是不是‘章先生’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孟怀谨点头,“没有确切证据,朕不愿屠戮兄弟,蜀王有异心很正常,都是皇家血脉,一点野心都没有才奇怪。但蜀王要把那点异心付诸行动,朕绝不容他!”
  骆竣深以为然。
  西北的战争对大魏的消耗太大了,这种时候若再有内乱发生,无疑是敲在帝国迟暮之躯上的重锤,一个偌大的帝国,可能会就此分崩离析——
  孟怀谨也怀疑程知远落水未死。
  程知远那么偏执疯狂,肯定不会轻易放弃执念。
  阿古拉用三座城池为交换,剜肉剔骨和陶不言做了割裂,尽力消除程知远一伙人对其的控制和影响,程知远失去了阿古拉这枚棋子,必然要寻找新的棋子。
  淮王虽是毓章太子嗣子,却只想做富贵闲人。
  湘王没有能力。
  鲁王困居山东难掀风浪。
  唯有蜀王是程知远最好的选择。
  蜀地离西北不算太远……毓章太子的旧部此次在平凉折损严重,孟怀谨也想知道,这一股势力所残存的力量,会不会都汇聚到蜀王身旁。
  孟怀谨对此是乐见其成。
  这些人去找了蜀王,那就离程卿远了。
  孟怀谨心里惦记着程卿问他要的医药典籍,他还真在先帝的私库找到不少好东西。
  许多典籍都是孤本绝本,孟怀谨命人整理抄写了副本才给程卿送去。
  把好东西藏起来是很多人的习惯,先帝也不免俗。
  先帝虽然在物质上富有四海了,在精神上却始终贫瘠,自大中掺杂着心虚自卑,害怕别人比他更强大,害怕被赶下皇位。
  孟怀谨就无所谓了。
  如果把皇家私藏的书籍刊印发行能多为大魏培养几个有识之士,孟怀谨觉得很值。
  藏起来有什么用,只能被虫子啃坏!
  孟怀谨的信先到秦安,诸多孤本典籍后至。
  得知蜀王去封地前还不忘给孟怀谨挖坑,程卿撇撇嘴:“也就只有这些伎俩了!”
  玻璃器具在西北一炮打响,玻璃作坊的名声比织坊还大。
  现在是夏天,战事又暂时歇了,压抑许久的西北豪富之家们有了饮酒作乐的雅兴。
  哪家设宴请客,摆上几个晶莹剔透的玻璃器具,真是极有面子的事。
  是何等的工艺,才能烧出这样的透明琉璃?
  对着光仔细端详,一点杂质和气泡都没有,堪比质地最细腻的水晶,在太阳光下熠熠生辉,端是宝光四溢。
  一座玻璃作坊,能赚多少银子啊?这个问题很多人想知道,但玻璃作坊是朝廷的,程卿把保密工作做的很好,这些人只能挠心抓肺!
  玻璃作坊显然不是民生工程,普通人家是买不起玻璃器具的,程卿建作坊就是要割豪富之家的韭菜,把玻璃器具定位成“奢侈品”,产量少才能卖得起高价。
  割完西北的有钱韭菜,还有大魏其他地方。
  大魏有钱人家开始追捧玻璃器具了,再去割北齐人的。
  之前程卿还打算大量生产玻璃,建玻璃大棚,真正把玻璃作坊建起来后,程卿立刻更改了原来的计划。
  所以她把第一套玻璃器具送往京城做贡品,第二套玻璃器具则送给了萧云庭。
  萧云庭以前就有个“琉璃人”的称号,用着这样无色污垢的“琉璃”正适合……不知道萧云庭自己是怎么想的,反正在别人面前用了,玻璃器具在西北立刻大火,无数商人跑来秦安县,想拿货销售。
  程卿又搞饥饿营销,产量明明能提高,她偏偏让人慢吞吞生产,精益求精,器型不完美宁愿砸了也不卖出去,这样严格控制之下,一套玻璃酒具离开作坊时售价几百两,被商人们运到买家面前,价钱能翻两倍!
  相比售价,生产的成本低廉到可以忽略不计。
  人工太廉价了。
  原料也廉价。
  就是建造烧制作坊时花了点银子,很快就收回了成本。
  玻璃作坊的盈利,八成上交国库,两成留在秦安,程卿盘算着到年底时秦安县财政上会有多少银子,心想修城墙到事可以安排上了。
  地方财政终于有钱了。
  不用程卿自掏腰包搞建设,不用她再找当地大户化缘,发展经济果然是需要支柱产业。
  如果大批量生产玻璃,建玻璃作坊用来当育种的温棚,玻璃器具的售价肯定要降下来。
  奢侈品没了逼格,还怎么割得动有钱韭菜?
  玻璃作坊留在秦安财政的两成利,显然能做更多的事,价值大过用玻璃温棚育种。
  程卿放弃了早先的打算,何婉对此却有不同的建议:
  “玻璃温棚还是能建的,就像你在南仪县乡下种了满山的蔷薇,蔷薇香露能卖的好,和你种了那么多蔷薇花也有关系呀,盖一座流光溢彩的玻璃温棚,里面种满奇花异草,能吸引多少目光呀!”
  何婉现在已是个很成熟的女商人了,不是事事都等着程卿给她建议,有时还能反过来给程卿建议,而且这建议并非没有道理。
  何婉说的是商品展示。
  就像高端品牌搞品牌博物馆,里面陈列的东西只是给顾客看看,非售卖品,告诉顾客这个品牌有多么牛逼。
  这个是真的可以有。
  事实上,想把玻璃器具烧制的完美精致不容易,想要整片的大块玻璃更不容易,玻璃作坊还有技术难点要突破!
  第778章 :草原人的朋友
  程卿忙着割西北有钱韭菜时,荣九正奔波在茫茫的草原上。
  没人能想象这大半年来,荣九经历过什么。
  被绑在城墙上,城外就是凶恶的长巾贼?
  那算什么呀!
  长巾贼只杀有权有势和有钱的富人,在草原上落单碰到蛮人,他们要杀所有的魏国人。
  女人可以逃过一死,会被蛮人抢回部落当奴隶,生下许多父不详的孩子当小奴隶,扩充部落的人口。
  像荣九这样的男子,连生育价值都没有,通常被蛮人碰见了就是一刀了结。
  先杀了再抢掠尸体上的财物最方便。
  荣九有好几次都差点死了,他用自己随身携带的货物赎回了自己的命。
  “蛮人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
  荣九的生意越做越大,招了新的伙计帮忙,现在就是在给新伙计传授经验,“遇到蛮人了不要怕,只要让他们知道,活着的你更有价值,能为他们带来更多货物,他们也不傻。”
  别人不敢卖的货,荣九敢卖。
  别人搞不到的商品,荣九能搞到。
  同样是私盐贩子,荣九并不只限于贩盐,他是同行中的佼佼者!
  这就是荣九保命的底气!
  新伙计挠头:“那万一小人遇到的蛮人不讲道理,就是傻,根本不听小人说话呢?”
  “所以老子喊你们要学蛮语!蛮人的话都不会说,还想赚蛮人的银子?”
  荣九的声音陡然变大,吼得新伙计们都低头。
  学会了蛮语还是有可能碰到不讲理的蛮人,那能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呗。
  如果没有风险,当私盐贩子怎能赚这么多银子?
  当年荣家的先祖也是从贩私盐起家的,只不过后来洗白了,能从官方手里拿到盐引。但只靠每年那点盐引,显然撑不起荣家的豪富,荣家现在还有贩私盐的业务……这一行的水真是太深了,荣九干了大半年,都不敢说自己真正把这事儿摸透了。
  想想从前的自己,还真是天真啊。
  就因为姐姐玉娘嫁到了石家,就觉得荣家肯定会由他继承。
  可家里的老祖宗和管事的叔伯们都只是把他养着,并不派实务给他做,他还不服气呢。
  有啥不服气的!
  其实本来就什么都不懂,无知者无畏,荣家真要交到他手里,没过几年就山河日下了。
  现在么,荣九自负在家族生意里管上一小部分产业,应该是搞不垮了,当了私盐贩子,荣九彻底没有了纨绔子弟的娇气。
  草原上行商不方便洗澡,草原的温差又大,即便是夏天都要穿着厚袍子过夜,荣九觉得自己已经腌入味了。
  但他已经习惯了。
  因为草原上的蛮人都这样,他不腌入味,反而和对方格格不入。
  荣九带着队伍往草原深处走,人累马累,终于找到了熟悉的部落。
  这个部落荣九来过四次,已经和部落首领的儿子成了朋友。
  荣九交朋友也没别的技巧,草原人喜欢什么样子的人,荣九就展示给他们看。
  第一次来这个部落,荣九就被人灌醉了,他醒来发现自己的货物都被翻检得乱七八糟,还不见了很多值钱的东西,荣九摸了摸自己脖子,只要脑袋还在脖子上,这就是小事。
  荣九对丢失的货物绝口不提,第二次还敢来这个部落交易,当然不出所料又被灌醉了。
  这一次,荣九的货仍然被翻检过,但没有再丢东西。
  不仅如此,等荣九醒来后,还见到了部落首领的儿子毕勒贡。
  毕勒贡说他经过了考验,可以做草原人的朋友——至少在这个部落里,荣九可以畅通无阻交易货物。
  第五次来部落,荣九已经很熟悉这地方了,他的好朋友毕勒贡从帐篷里钻出来,给了他一个味道浓重的热情拥抱。
  “好久不见,我的朋友!我想着你该来了,你果然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