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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重生之大画家 > 重生之大画家 第111节
  赵孝磊来接他们去劲松中专,已经在校门口候着了。
  沈墨抱着篮球也准备回家或者找个地方去吃饭,走到跟前瞧见华父臂弯里夹着的鞋盒, 默了下才打招呼。
  沈佳儒瞧了儿子一眼, 他从来没操心过他的事儿,没有教过他学习观什么的,更没怎么谈过心。
  这孩子倒也长的挺好, 脾气坏了点,但没长歪。
  之前跟华父聊天,听对方感慨女儿的独立,他才忽然意识到,是的,很多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很多的,甚至将生活的重心完全放在孩子身上,孩子今天吃了几口饭,喝了几口水,说了几句话都要关心。
  这么看来,沈墨也独立的太厉害了。
  想开口跟儿子讲两句什么,夸赞一下之类,但又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便只是点了点头,连考第一的夸奖都没说出来。
  倒是华父拍了拍沈墨后背,笑着道:
  “年级第一啊!”
  “……挺简单的。”沈墨有些不好意思道。
  “哈哈。”华父心情很好的朗笑了声,真是年轻仔,在长辈们面前也掩饰不住对许多事的轻蔑。
  华婕表情坍塌了下,沈墨这个家伙!
  她拼了老命才考个137,考第一的他居然说简单。
  “行,华婕跟我走吧。”沈佳儒再次跟华父握手后,难得的伸手拍了拍儿子手臂,便板着面孔带着华婕出了校门。
  关上车门后,沈佳儒转头看了眼站在校园里跟华父讲话的儿子,心情有点微妙。
  “沈墨真厉害,那么聪明。”华婕顺着沈老师的目光望向沈墨,开口道:“沈墨东西看一遍就会了,真令人羡慕啊。”
  “嗯。”沈佳儒点了点头,汽车启动,驶离校门。
  “沈墨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围棋、篮球、象棋、滑冰……所有这些他接触的到的东西,都能激发他的学习欲望。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都被他学的很好。
  “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懒惰的人,最难得的便是一生不消失的好奇心、质疑心和学习欲望。
  “老师,沈墨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男生。
  “我想象不出有什么事是这个人想做做不到的,嗯……除了画画,哈哈。
  “而且人也很善良,是个内心很温暖的人。
  “老师不必担心他,他成长的很好。”
  华婕以为老师是担心看起来很叛逆的沈墨长歪。
  沈佳儒转头看了眼华婕,“你爹心疼你野蛮生长成这么好的小孩,我也反思了下……”
  他说到一半忽然笑了笑,怎么跟孩子聊起这个了。
  闭嘴结束话题,他转头看向窗外小城雪景。
  “……”华婕抿唇盯着沈老师的侧影看了好半晌,才收回视线。
  汽车里安安静静的,赵孝磊偶尔从后视镜看后座上的两人。
  皆是若有所思。
  ……
  ……
  校园里。
  沈墨夹着球,规划起接下来的安排。
  回家吃饭,然后在家玩电脑找几部电影看……于是便跟华父道别,走向车棚
  华父夹着装了小靴子的大鞋盒,看着汽车渐渐驶远,沉默了会儿,对刚取了自行车准备自己骑回家的沈墨道:
  “你阿姨中午炖大骨头汤,跟我一起看看小鸟,玩玩狗,吃顿大肉怎么样?”
  “……”沈墨怔住,华父的提议打乱了他的规划。
  还不等他开口,华父已经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后背,说道:
  “走!”
  然后直奔门口锁着的摩托。
  “……”沈墨还有点不习惯华父的霸道,不知不觉推着自行车跟着走了过去。
  也或许骨子里是想去的,毕竟华阿姨做的饭菜真的绝了,但……华婕不在,他一个人跑去她家蹭饭,这合适吗?
  合适不合适,他跟在华父摩托后面,一路上山到家门口,进院锁车,进门抱狗,喊阿姨接过酸梅汁……一切也还是发生了。
  当沈墨脱掉羽绒服,坐在桌边,热乎乎啃大骨头啃的满头汗,他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的规划。
  好吃,真香。
  最迷人是手抓着比拳头还大的骨棒,吸着骨髓,一口下去,肉连着筋,鲜嫩多汁……那种过瘾!
  真的太爽了。
  满手的油也不在意,津津有味的将骨头上每一处难啃的肉啃干净,大骨肉就是要自己啃才带感。
  啃骨头的时候,沈墨不想弄的筷子上都是油,干脆用手抓米饭吃,新奇又好吃。
  一个骨头啃完,擦擦手,吃个华母在灶台上扣着盆烤的地瓜,烫烫的,糖心像会流淌一样。
  华母自己腌的酸菜炒肉沫粉条,酸香开胃,实在可口。
  觉得肉腻了,再来两筷子东北家常凉菜,黄瓜的清爽、粉丝的软弹。
  每每吃华母做的饭,他都忍不住感慨:原来吃饭不止是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一种其他任何欲望都无法代替的食欲的满足。
  太幸福了。
  再喝一口清新的蓝莓汁,嚼嚼果肉,又捏起一块儿大骨头。
  华母看的直笑,吃的多香,她这个厨师可太有成就感了。
  心想幸亏自己生的是个女儿,不然以之前他们家的生活水平,岂不是要养不起。
  华父也握着骨头歪着头啃,跟吃的香的人一起吃饭,胃口会变好。
  两个男人互相促进着,这顿饭都吃的有点多。
  “好吃吧?”华母起身收拾碗筷时,笑问。
  “好吃。”沈墨吃饱了才有点不好意思,忙站起身要跟阿姨一块儿收拾桌子。
  华母按住他肩膀,“不用客气,坐着喝点热乎水。”
  说着把热水壶推给沈墨。
  扒在他腿上的欢欢已经馋哭到眼泪流干,他转头问华父:
  “能喂它吃骨头吗?”
  “都给它吧,让它自己啃着玩。”华父点了点头。
  沈墨便将桌上的几块儿骨头一起放到了欢欢的狗盆里,小狗激动的猛摇尾巴,连身体都跟着摇摆。
  有点对不起欢欢,大骨头他实在啃的太干净了,现在上面都没什么肉了,害它没的吃。
  早知道不要啃的这么卖力,给它留点儿……
  欢欢吃的嗷呜嗷呜的,前爪抱着骨棒,上半身贴着地,撅着屁股歪着脑袋,啃的呲牙咧嘴,嘎嘣嘎嘣的嚼脆骨。
  沈墨看着莫名觉得解压且快乐,怎么看狗吃饭居然这么津津有味,他都想养狗了。
  忽然,他想到吃饭时华母看着他的那种满足表情,心里咯噔一下,呃……岂不是跟他现在看狗子一样……
  脸微微泛红,他伸手抚眉。
  手才凑到面前,就带起了一股香风,虽然洗过手了,但是手上的肉味还是很浓郁。
  可见他刚才吃的有多忘我。
  华父忽然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肩膀,道:
  “刚吃完饭别蹲着,走,跟我去消化消化食。”
  “?”沈墨压根儿不知道华父是要干嘛,就被拉着出了屋子。
  站在院子里,他看着华父将木料放上桌,然后递给他一副麻布手套,对他说:
  “帮我按着那边。”
  于是,沈墨就这样被华父征用,开始干木匠活。
  以为饭是白吃的吗?
  他还是太天真。
  “那个木头给我。”
  “去仓房里把锯子拿出来,知道哪个是锯子吧?”
  “这么刷,看懂了吗?把这一组都刷了。”
  “来,搭把手,一起把这根木头锯了。”
  “……”沈墨吭哧吭哧干活,零下三十度的劲松,他累出一身汗。
  可看着自己弄完的东西,居然还有点莫名的成就感。
  劳动使他酣畅淋漓,手工活有点解压,有点舒服。
  “学习这么好,将来考啥大学啊?北大?清华?”华父伏在家具前,一边细致精雕,一边问沈墨。
  “都行。”沈墨不在意道。
  “这么随意可不行,自己得有点想法啊。将来准备干点啥?”华父又问。
  “现在互联网发展挺快,也许搞这一块儿。或者干点别的也行。”沈墨仍旧是随心所欲无所谓的样子。
  “互联网啊,是,现在好多事儿能在电脑上干了。”华父想了想又道:
  “人家不是说在上海搞金融赚钱吗?你没想着往最赚钱的行业里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