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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我轻轻地尝一口 > 第111节
  重组、裁员,影响无数个家庭和失业率的事情,在他眼里不过是四个字。
  权衡利弊。
  被反问的记者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黎嘉洲上至顶楼,连续开了三个会,他没吃午饭,下午喝了杯咖啡,晚上七点,让秘书把自己送回翡翠园。
  虽然黎嘉洲有更近的房子,但他坚持每天回翡翠园。
  回到家关上房门那一刻,他好像卸下了所有防备,整个人柔软得不可思议。
  排骨和蔬菜是秘书买好放在门口的,黎嘉洲直接拎到了厨房,他把西服外套脱了搁在客厅沙发,卷起衬衫袖子系上围裙开始做菜。
  排骨焯水,玉米切段,萝卜和番茄都打片装好,捞起排骨后再统统倒进砂锅里。
  炖排骨的时间略长,黎嘉洲就一边等一边做炸酱。
  排骨炖好了,肉香溢满屋。
  黎嘉洲先盛了一碗满满的肉和汤,然后是自己的。
  黎嘉洲把那碗热汤放在对面位置,对着那碗热汤喝汤、吃饭,然后用筷子敲了两下碗,再去洗碗。
  饭后,黎嘉洲在客厅看了会儿书,剥了把瓜子,剥完了似是不想吃,他把瓜子仁倒掉。
  然后,上二楼,洗漱,躺到床上,黎嘉洲开始回复各种各样的微信消息。
  他戒指没取,仍戴在中指,黎嘉洲眼角偶尔掠过,没有异常。
  哪怕黎妈妈都觉得黎嘉洲悲伤已过,一切恢复如初。
  陶思眠的意外终于不再对黎嘉洲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他已经忘记了她。
  黎嘉洲回完消息差不多十二点,他放下手机,把自己这边的枕头和旁边的枕头都放平之后才躺下。
  不知怎么的,今晚,戒指的存在感异常强烈。
  每一次,不管是翻身还是不小心掠过床单,黎嘉洲都能感觉到。
  他有些难受,辗转反侧,然后,第一次把戒指从中指取下来。
  黎嘉洲拉开床头柜抽屉,探手从里面拿出笨重的词典,里面本该有个戒指盒,他想把戒指先放一放缓和一下心绪,可当他翻开词典,瞬间怔在原处。
  里面并没有戒指盒,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纸。
  黎嘉洲拿出来,展开,看到内容,他整个人愣住,彻彻底底做不出任何反应。
  一张孕检报告单,中间一行飘逸清秀。
  我想你了。
  四个字。
  明明是陶思眠写的她想他。
  黎嘉洲定定看着报告单,手指几不可查地轻颤。
  他强迫自己停下,可手指根本不听使唤,黎嘉洲有些气急败坏,一个劲打自己的手,几下之后,他毫无征兆地泪流满面。
  怎么可能忘了她。
  怎么可能不想她。
  她喜欢吃排骨和麻婆豆腐,黎嘉洲菜谱里永远有排骨和麻婆豆腐。
  陶思眠喜欢吃麻婆豆腐,里面有肉碎。
  陶思眠喜欢吃蚂蚁上树,里面有肉碎。
  陶思眠喜欢吃炸酱面,里面有炸酱。
  黎嘉洲偶尔偷懒,做一大碗肉碎然后每个菜都放点,甚至辣椒里面也放点。
  陶思眠会惊奇地发现肉碎大小一样。
  黎嘉洲笑她:“弄又不会弄,就会叽哩咕哝。”
  陶思眠就抱着他手撒娇,格外理直气壮:“我不会但我家狗男人会呀。”
  傲娇又自得。
  每每这时,黎嘉洲总忍不住俯身亲她:“好好好,你好看说什么都对。”
  陶思眠满意地哼哼。
  陶思眠偶尔会故意吃很慢,黎嘉洲就用筷子敲碗提醒她注意时间,陶思眠不仅不在意,反而变本加厉地吃更慢,两条纤细白皙的小腿吊在椅子上晃啊晃。
  黎嘉洲先舀的那碗热汤是盛给她的,敲那两下筷子是敲给陶思眠听的,瓜子是给陶思眠剥的,陶思眠没吃,他只好倒掉。
  甚至,他躺下前先放平的都是陶思眠那边的枕头。
  黎嘉洲决口不提陶思眠,可所有所有关于她的一切都如刀刻斧凿般印在黎嘉洲的习惯、思维、情绪。
  稍稍一碰,甚至都不需用力。
  思念便能将他击得溃不成军。
  旖旎至极的那天晚上,她依偎在他怀里,温柔无边。
  她说,想要个孩子,案子结束之后她休息半年再回南方系,刚好小孩出生。
  她说,许意菱告诉她,年轻恢复得快,如果三十几岁再要,可能对身体影响很大。
  黎嘉洲不在意其他,只在意她是不是真的想要,如果只是因为时间合适,可要可不要,那么黎嘉洲可以一辈子不要小孩,也不愿她有丝毫勉强。
  黎嘉洲现在都记得,陶思眠当时想了好一会儿,说了一句话。
  “想要,很想要,”她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我愿意承担责任、保持耐心,用生命复刻我对你的爱。”
  陶思眠说完耳根子都红了,害羞地朝黎嘉洲怀里钻。
  黎嘉洲也害羞了,笑着抱着她。
  报告单被揉成一团又被展开,又被揉成一团,又展开。
  黎嘉洲伏在床上,禁不住一个想字,嚎啕大哭。
  作者有话要说:  黎嘉洲:请给我刀。
  画盏眠:_(:3」∠)_老哥冷静!!!马上!!下章!!
  谢谢,鞠躬,抱歉。
  第90章 八十六口
  景山山脉分东西两支, 东支连绵壮阔, 有闻名遐迩的圣泉寺,西支奇秀险峻,一条连接景山市和a市的高速公路盘穿其中, 宛如不见首尾的神龙。
  神龙左边是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大都市, 高楼耸立, 右边是穷乡僻壤, 零散的茅草房、瓦片房散落在山林之间。
  一处炊烟袅袅升起。
  “饭还有多久好?”一个大叔约莫五十出头, 坐在院门口的小板凳上编藤椅。
  “马上。”是道五十多岁的大婶声音。
  院子里还有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正杵着拐杖学走路。
  大叔道:“七七, 准备洗手吃饭。”
  “我还有二十步,走完再去。”陶思眠把拐杖放到一旁, 提一口气, 鼓起勇气超前迈步。
  一步,两步, 三步。
  她走不稳, 伸出双手保持平衡。
  大叔安抚她:“没关系, 慢一点,慢慢来。”
  十八步, 十九步,二十步。
  任务完成。
  陶思眠要去饭桌。
  大叔把拐杖地给陶思眠。
  陶思眠摇摇头:“我不要。”
  大叔问:“还好吗?”
  陶思眠点点头, 虽然走得慢,但还是倔强地没拿拐杖。
  农家午饭简单,一个炒土豆丝,一个炒白菜, 只有陶思眠面前有一碗一人份鸡汤。
  大婶给陶思眠拿了把汤匙,道:“快趁热喝,喝完锅里还有。”
  “你们也喝,”陶思眠不好意思,“我一个人喝不完。”
  “我和你叔都不喜欢,”大婶催,“你快喝,免得待会儿凉了。”
  陶思眠明白推辞无用,乖乖喝完汤再动筷吃饭。
  饭桌安静。
  “是准备回去了吗?”大婶忽然问道,“已经扔拐杖了。”
  “嗯,”陶思眠轻声道,“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完。”
  大婶点点头:“早回去好,总不可能一直待在这,”大神慈爱地伸手抚摸陶思眠的头发,“你放心,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会一辈子平安的。”
  陶思眠纤长的眼睫盖住情绪,她回想起当时出事的情形,至今心有余悸。
  命硬。
  真的是命硬。
  车冲出栏杆那一刻,陶思眠脑袋宕机,做不出任何反应。
  当时天还没亮,周遭一片漆黑,“嘭噹”一声巨响,撞倒一棵树,没到崖底,车带着火花擦出几米倏然坠砸,玻璃碎后,又是巨响。
  车头已然不成形状,油箱丝丝拉拉冒出火花,安全气囊上鲜血淋漓。
  玻璃扎在陶思眠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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