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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溺青 > 第146节
  不过好在她也并没拿腔拿调,倒是主动同我握手。
  落座后第一句话,便是很自来熟的一句:“柏医生吗?好巧啊,我们名字好像。”
  我不由一怔。
  抬眼看她时,福至心灵般,升腾出某种不祥的预感。
  “您叫……”
  “我叫白倩瑶,”她说,也笑,“柏医生,嗯……我朋友正好前两天才打电话,跟我说要多和医生聊一聊,正好今天我来这里找个人,听见你男朋友在外头介绍你名字,给我吓一跳,哈哈。不过刚好,要不就我们聊聊吧。”
  顿了顿,还没等我回答,她复又补充:“虽然我说的话其实也没什么需要保密的啦,但是最好还是不要跟别人提起,这样吧,我多给一些钱,一小时一万块,你觉得可以吗?”她笑了笑,指尖抵住唇角,轻敲两下,“反正,这些话最好还是只有我们知道就好了。”
  ……
  说来也怪,其实比起程忱,白倩瑶的性格分明要来得外向和乐观许多,在和我的聊天里,她也并没有藏私,许多次说到真心话而泫然有泪。
  但是直至为期一周的心理咨询结束,我依然觉得自己和她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厚厚的隔阂,总无法抹除。
  不仅是因为她的家世不俗,或许也因为,她那看似开朗大方的外表之下,总藏着无数未能走出的阴影和不能坦荡面对的过去,所以,比起平等的聊天和劝解或是成为真心朋友,从始至终,我能做的,其实只有如实地记下一切,然后听她说话,看她落泪罢了。
  毕竟,但凡跟她聊过天,或许也就能明白:她的朋友圈子也好,她愿意开放容纳的人心也罢,早已久久停留在了她最苦痛也最灿烂的十九岁以前。
  从那以后的十三年,仅仅只是皮囊的蜕变,而她从未走出去过半分半毫。
  正是因为看透了这一切,所以,我对她固然有同情,甚至因为早早从另一个人口中听到了不同版本的故事,而偶尔能够小小开解她两句,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说来也是惭愧,我这个心理医生并不尽职,收钱都收得于心有愧,只得在送别她的那一天,问了她一句——也是最后想要送她的一句话。
  “白小姐,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真的能和宋致宁在一起,就在十九岁那年,现在的你们会是什么样子?”
  她刚刚哭了一遭,眼睛肿成核桃,还没来得及擦干净眼泪,便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问打得措手不及,显然也愣了一愣。
  半晌,方才应声说:“没有,我知道人生是没有如果的。”
  这显然是句敷衍人的谎话。
  我没再继续往下问,只上前去,轻轻握住她的手,顺着她的话往下说:“既然知道没有结果,所以,其实你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白小姐。只要你不把别人当做你的浮木,你明明可以救你自己的,不是吗?”
  她的眼神倏然一动,仿佛瞬间被戳穿了所思所想,流露出些许慌张。
  “我……”
  “你知道怎么才能让你身边的人放心,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呢,白小姐。”
  而我只是轻叹。
  是了,我不敢说自己是最懂白倩瑶,或是最懂宋致宁的人,可这世间阴差阳错,机缘巧合,我又的确成了这世上唯一一个,有幸听完了他们所有的故事,而最终能叹一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人。
  我知道白倩瑶从七岁那年母亲的凄惨离世,便已经学会了给自己戴上一层小丑的伪装,让冷落的家庭重新变得热闹,可这种习惯也让她长期在学校遭受着不堪忍受的白眼,所以后来,为了摆脱这份难堪,才不惜用彻底伤害身体的方式来获得蜕变,希望借此获得心仪少年的喜欢——她明明也很清楚宋达的言下之意,却说服自己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和宋致宁之间隔着的只是皮囊,一进再进,看似走了九十九步,实则只走了最轻的那一步。
  因为,没人比她更清楚,哪怕她是个胖子的时候,宋致宁明明也从未看轻过她,相反,正是她离开了“胖子”的舒适圈,他们之间才再没有了安全的距离,被宋母牵线在一块,给了宋致宁无比的压力;
  我也知道,哪怕宋致宁看破了这层伪装,依旧向她伸出了手,无论是七岁,十七岁,还是二十七岁,无论何时,在他的能力范围内,总试图用他手上业已微薄的力量,拽她从泥泞中出来,也曾经为她铺开一条通往截然不同人生的道路。
  他能做的不多,可也曾庇佑她于残破的命运,让她远离孤独,告诫她永远不要放低身价,那些挣扎于她而言是挣扎,与他而言,字字句句,难道又不戳心吗?
  我知道这一切。
  所以也很清楚,当年宋致宁的善良,始终来源于最初那一面的同情,对她的怜悯和感激,也最终如人所愿又不如人所愿的,终结于她最奢望而最后逼退他的,那份喜欢和爱。
  他曾爱过她,是十九岁的时候能付出的全部。
  正是因为如此,作为当事人而同样清楚这一切的白倩瑶,才会不惜浪费了宋致宁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背弃了她在美国的事业,反倒重新跳进泥潭,用一种近乎飞蛾扑火的姿态,希望他再一次伸出手,就像当年那样——
  可是,十九岁那年的一语成箴竟是那样决绝。
  宋致宁还是那个宋致宁,无处可依,如他所说;
  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小胖子”,本可以去追求比他更好的人,实现更灿烂的人生,无需他的帮助,亦如他所说。
  他们之间,早已经没有了少年时互相扶持的那些连接,也就与世俗男女一般,只剩下了选与不选。
  他看透了,所以不选。
  她看透却不愿意相信,所以逼着他选。
  “你不能自己感动自己,然后让所有人都依照你的想法爱你,”而我能做的,只有最后送给她一句提醒,“白小姐,如果所有人都希望你幸福,你却总认为那不是你的幸福,是不是偶尔你也要问问自己,是谁错了,是谁走了强人所难的路?”
  “……”
  我原以为我那时的劝告可以有哪怕半点的作用,劝阻她及时回头,哪怕不能劝她回头,至少让她幡然醒悟,稍微延缓她走向自我毁灭道路的速度。
  却没想到,那会是我见白倩瑶的最后一面。
  那之后很久,我总想起她最后看我那一眼。
  决绝又冷静,无情又平和。
  有笑,也有泪。
  她说:“可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不想为别人而活。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
  “哪怕这份爱伤害了很多人吗?很多爱你的人?”
  “对。”
  “哪怕你会因此而死吗?”
  “……对。”
  ——不死不休的自私鬼。
  没法劝,也没法同情,更没法可怜。
  我只是觉得遗憾,当我所知道的,所有人都在为她殷切的付出,希望她灿烂自在活在没有少年时阴影的天空下,任她摘取世间曼妙的果实的时候,她却从没有发自真心的珍惜过,被爱的孩子,才能随便奢侈地挥霍着爱。
  她可以随便抛弃的,却是像我这样出生平凡的普通人,那样羡慕、那样渴求、那样仰望的人生啊。
  的确,她可以在能回头的时候却不回头,用死来在所有人心中留下最美好的年华。
  我想这或许能够传为执着爱情的佳话,也让宋致宁一生都不得不永远记得她,可我如果我是她的朋友,永远永远也不会原谅这么自私的她。
  但我并不曾真的讨厌过她,甚至可怜她,所以我选择为她隐瞒。
  然后擦去眼角,那颗唯独为她流下的眼泪。
  那是本不必被提起的眼泪。
  那天过后,我很快把和白倩瑶的聊天记录藏在了柜子的最深处,从此后都没再打开。
  毕竟死死活活,人世依旧如昨,与我而言,收钱办事是职业道德,我能做的,只有永远永远保守所有我听到的秘密。
  包括对程忱,我也从来没有透露过半句,有关于过去在医院,宋致宁对我说的所有掏心窝子的话,更别提白倩瑶那一字一句、口口声声的昔日情谊了。
  这些话我藏了大半辈子。
  一直到三十五年后,我和老三结婚三十周年,环游世界一周旅游回来,早已去医院走过一遭的儿子告诉我说,宋叔叔已经罹患肺癌,而缠绵病榻多月,只得又匆匆赶到医院去探望宋致宁那天,才得以又一次回忆起来。
  我明白,那将是故事的终点了。
  =
  我和老三老胳膊老腿经不起跋涉,好不容易刚走进医院,便迎面撞到从香港飞来的大钟太太——也是我和程忱共同的朋友,陈昭,她大概是专程赶来,行色匆匆,若不是我及时喊了一句,险些便没注意到我。
  瞧见她被一儿一女搀扶着仍摇晃的脚步,难掩哭得通红的眼,我心中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某种有关于生老病死的预兆。
  这么多年的好友,从有些畏惧又觉得他高高在上的阔少,到保守秘密的商业伙伴,到承蒙程忱在其中宽容搭桥而成为的朋友,终究还是走到了先我们一步离开的时候。
  但是出乎意料,病房里,宋致宁的状态倒是很好。
  虽然他因为化疗掉光了头发,不得不戴着一只针织帽来维持“帅老头”的底气,整个人也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两颊都凹陷下去,但是有有程忱一直陪护着他,一天三顿不带停的做着营养餐,耐心地给他汤汤水水都喂下去,所以精气神倒还爽利着。
  瞧见我们这群老朋友来,还颇有耐心地聊了大半个小时。
  程忱一直在旁边看书,偶尔搭上两句话,不算活跃。
  可他那瘦得经脉毕露的手,总紧紧攥着她的。
  程忱被他闹得翻书都不利索,便忍不住伸手去拍他的手背,“致宁。”
  “嗯。”
  他很无辜地应一句,又指指自己手背上诸多未消的针孔。
  “天天打针,桑桑,可疼了。”
  年纪一大,反倒像是孩子似的,程忱一向拿他没办法,叹了口气,只能任他去。
  他便这么轻而易举的开心起来。
  这期间,我和宋致宁始终没有单独说过话,直至老三因为我家女儿的一通电话被叫出门,程忱也拐到外头洗手间那去涮洗食盒,他才一改方才的随性健谈,只沉默着,交给了我一把银行保险箱钥匙。
  看得出来是白色,但是因为上了年岁,外表都有些斑驳。
  我问他:“这钥匙给我干什么?”
  他说:“我这辈子不会开了,但总觉得,让它一辈子不见天日,不好。”
  至于为什么交给我——
  老三从外头探进头来,满脸为难地喊我:“柏茜唷,女儿说咱外孙发烧给送医院了,你说,这要不等下就去看看?”
  我看了看掌心的钥匙,抬眼,又看向他,“好,待会儿就去吧。”
  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宋致宁。
  离开病房时,原本以为见惯生死的我,竟然一直在哭,忍不住的抽噎,我说不明白为什么,可是眼泪来得又急又凶,分明是这么大的人了,我却几乎没能控制住情绪,闹得老三这小老头急得不行,一个劲地哄我说是不是太辛苦了、要不就不去看外孙了之类的浑话。
  我没法跟他解释那些,只是匆匆带着钥匙去了趟银行。
  银行的负责人帮我打开那尘封了三十多年的保险箱,里头空荡荡的,唯独一块洁白手帕的中央,躺着一颗纽扣。
  校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少年时,校园里总传着这样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说这纽扣对着心脏的位置,给了谁,就把心给了谁。
  多好笑啊,谁会相信这种俗透了的传说?
  可我还是攥紧那颗纽扣,在银行工作人员和老三诧异的注视下,终于嚎啕大哭。
  我在哭谁?
  哭宋致宁,哭程忱,还是哭早已辞世多年的白倩瑶?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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