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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武侠仙侠 > 猫爷驾到束手就寝 > 第368节
  “嗯,好久没见鱼干,想他了。”镜湖说,“还有桃花和梨花,我也想见他们。”
  说起他们,萧景姒眼里多了一分柔和:“梨花已经会说话了,是个极其聪明的孩子,桃花还不会。”
  “那应该会喊人了?”
  萧景姒点头,梨花会的。
  镜湖脱口而出:“景姒,让桃花梨花喊我舅舅可好?”
  似乎深思熟虑了,他自然而然的神色。
  分明是这样让人心涩的话,他却说得轻松,没有负担。
  萧景姒点头:“好。”
  “那我要给你们准备见面礼。”他好像很开心,自顾说着,“镜湖池塘里有种没有刺的小鱼,口感很软,可以晒干了送给他们当零嘴吃。”
  “好。”
  镜湖对亲近的人,会送鱼,因为他喜欢鱼,觉得那是世间最好的东西。
  以后,他便是舅舅了,她的两个孩子会这么喊他。他不说为什么,她也知道,因为,舍不得割舍了。
  像镜湖说的,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有了珍惜的。
  又说了一会儿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没有主题,有一搭没一搭的,很轻松自在。
  萧景姒没有久留,他要多休息。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下来,回头,对镜湖浅浅莞尔,说:“会。”
  转身,她出去了,他愣了许久,然后也笑了。
  “如果八年前我没去大阳宫,你没有遇到楚彧,你会欢喜我吗?”
  “会。”
  镜湖躺在榻上,屋顶坠的夜明珠落在眼里,流光溢彩,他笑出了声,像个孩子,这样容易满足。
  足够了,足够了。
  冷暖自知,不用谁懂他的甘愿。
  楚彧定了时间,两天后回大楚,由菁华菁云陪同,织霞织胥也会一起,小花妖法不好,萧景姒怕她去了人族会露出原形,便留她在杏荣殿看家,菁华还带了凤观澜,她很亲菁华,一刻都离不得,沂水便让菁华带着她,听沂水的夫人说,凤观澜心智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懂了是非黑白,只是还是不记得前事,又是个也像个孩子,知道要出远门了,高兴得一整晚都不想睡觉。
  出发的前一天,楚彧带了她去了长眠山见紫湘。萧景姒是第一次来紫湘的坟前,她让楚彧在外面等她,她要一个人同紫湘说说话。
  墓碑立在洞中,没有刻字。
  萧景姒坐下,挨着石碑:“紫湘,我来看你了。”她带了酒,两个杯子,满上后,放了一杯在坟前,“我来得太晚了,怪我吗?”
  洞穴很大,空旷,说话的时候会有一点点回音,即便很小声,也能穿破耳膜似的。
  “我不是故意把你放在梅园不去接你的,我摔到了雪山下面,睡了一年才醒。”她顿了一下,喝了一口酒,味道有些苦涩,放下杯子,双手落在墓碑上,用指腹摸了摸,温度很凉,“让你受了那么久的冻,是我不好。”
  没有人回答她,她一个人对着坟墓自言自语。
  “我本来想带你回卫平侯府的,可是,菁云他舍不得你,你应该也舍不得他吧,这里是他冬眠的洞穴,我想你可能更想留下来陪他,那就留下。”她指了指坟墓旁凸出来的一块土堆,没有立碑,挨着紫湘的墓,“我把我人族的尸骨埋在这里,以后菁云不在的时候,我就陪你。”
  “紫湘,”
  顿了依旧,将一壶酒倒了一半,剩下的全部喝了:“待到清明时节,我带梨花桃花来看你,带上秦臻酿的酒。”
  声音哽塞,没有歇斯底里,她安安静静,流了很久的眼泪。
  她的姑娘,以后,便要长眠于此。
  隔天,一行人出发去大楚,沂水留下来处理政事,带的人不多,从听茸境取道,走了三天三夜,便出了北赢境地。
  这时节,人族已经入春了,有些寒凉,兴许是因为琉璃虎是热血的种族,萧景姒不大能感觉到冷。
  楚彧舍不得她风吹日晒,便乘坐了马车。
  “楚彧。”
  “嗯?”
  萧景姒掀开帘子,看了车外一眼,竟是塞外风光。
  楚彧抓过她的手,放下帘子,免得风沙迷了她的眼。
  “你换道了。”
  从妖都去大楚京都,最近的路是取道衡州,一路途径的都是城镇,打马从塞外而过,自然是绕了不少路的。
  楚彧回:“嗯,我们先去仓平。”
  “去仓平做什么?”萧景姒不惑,仓平是她戎平军的驻地,后来戎平军交由靖西忠平伯魏峥之后,仓平便没有多少戎平军的老将了,并没有萧景姒的熟人。
  他说:“古昔,他在仓平。”
  萧景姒微微惊愕,然后便笑了,所有欢喜都写进眼里,正好呢,她很想见古昔,随口问了句:“宣王殿下在不在仓平?”
  她听菁华说过,古昔失踪后,凤容璃便出了京,再也没有回去过。
  “在。”
  果然如此。
  也确实如此,凤容璃总能找到古昔。
  楚彧笑着补充了一句:“凤容璃在戎平军里当了大半年煮夫。”
  黄沙弥漫,滚滚而过之后,是绿洲,这便是仓平。
  三国合并之后,再无战士,仓平境内只留了一只军队驻扎边关,凤容璃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已经半年多了,他也被晒得乌漆墨黑的,好好的俊公子变成了糙汉子,还穿着军队伙房里伙计的衣服,丑得掉渣渣。
  这小子,又坐在黄沙上看日落!都看了大半年了,还看不厌?
  凤容璃一边担心自己被晒黑,一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颠儿颠儿地坐过去,挨着坐。
  他每天例行公事地一问:“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这个问题,他追问了古昔半年。
  古昔头也不扭一个,仰着头,只是着落下的塞北夕阳,说:“不回去了。”
  凤容璃盯着他的侧脸,嗯,又黑又糙,比他自己还要糙!穿着一身士兵的衣服,袖子捋起来,手手臂上有几道疤痕。
  当年的小侍卫,完全变了个样,他居然还觉得看着顺眼,凤容璃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把,然后用很不爽的语气质问:“你不会要在仓平边关放一辈子的哨吧?”
  这是在为萧景姒保家卫国?守卫疆土?
  半年前,凤容璃找到了他,那时候,他是个哨兵,现在还是。
  古昔突然转过头来:“你回去吧,别在这虚度光阴。”语气认真严肃,没有一丁点玩笑的成分。
  他一双眼睛,黑得吓人,也冷得吓人,眼角微微垂下,不知是不是风吹日晒久了,显得苍老又颓废。
  一年时间,仓平的风沙对他做了什么,把把磨成了这般刀枪不入的冰冷之人,或者说,古昔他对自己做了什么,没有了半分当年的风采与恣意,褪尽韶华,未老已老。
  诶,这半年,凤容璃被他赶了不下三十次,几乎隔三差五就赶他一回,只是,他是那种赶赶就会走的人吗?
  凤容璃往黄沙上一道,双手枕着自己的脖子,眯着眼瞧日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回去了,我母妃就会逼着我娶亲的。”他口气很理所当然,有点得理不饶人的驾驶,“我是来逃婚的,才不是来陪你,你这种无情无义冷心冷肺的人,本王才不会为你放弃荣华富贵。”
  所以,为了逃婚当了半年煮夫?在仓平?他晒成了糙汉子?
  凤容璃继续面不改色地鬼扯,还说得头头是道:“仓平美人儿多着呢,厨房的刘大厨还说要把家里水灵灵的妹妹说给我,还有伙房的张大爷,家中有两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他信誓旦旦,黑黝黝的一张脸,端的是风流倜傥,“我不走,我走了仓平的美人们都要伤心欲绝了。”
  厨房刘大厨的女儿都二十八了,还没嫁出去,刘大厨逢人就说他女儿水灵,凤容璃见过一次,是比刘大厨要水灵一点点吧。而伙房张大爷的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长得男人,两个凤容璃都搬不起来的米袋,人闺女一肩扛一袋,手上还能再提一袋。
  凤容璃觉得,是女人,那就是花,没毛病。
  不过,古昔没听进去似的,还是面无表情:“回去吧。”
  凤容璃一个打挺,竖起来,冷了脸了:“你非要赶我走是吧?”他甩头,恶狠狠地说,“我偏偏就不走!”
  谁知道走了这家伙会不会寻短见,萧景姒没了,说不定他也就哪天没了,从凤容璃半年前那天从一千哨兵里一眼瞧出来他时,就下定决心了,打死也不走。
  当然,古昔几次都试图一走了之,都被凤容璃火眼晶晶逮到了。
  “别跟我一个废人耗了,不值当。”
  还是那该死的一本正经又冷漠无情的语气!
  凤容璃火大了:“你以为老子想耗啊!”他下巴一抬,破罐子破摔一样的决心,“老子管不住腿!看到你就迈不开腿行了吧!”
  他上辈子欠他了!孽债!
  古昔不说话啊,过了会儿,起身,掸掸身上的黄沙:“我去放哨了。”说完他便走。
  他的脚,有一点跛。
  凤容璃不知道一年前发生了什么,他的武功没了,脚跛了,只知道特么的他看一次心疼一次。
  凤容璃想也不想,又管不住腿,上前就一把抓住了古昔的手。
  “古昔我告诉你,别又想半夜逃跑,我已经和伙房的管事说了,今晚就搬去和你同住,你不同意也没用,你现在打不过我,我就是要霸王硬上弓!”他咬牙,洋洋得意,“有本事你反攻啊!”
  满嘴胡话,钢炮似的!
  反正,凤容璃就是豁出去了,谁让他就是稀罕他呢。
  古昔又不吭声,低着头,看凤容璃的手,认认真真地一直盯着,倒盯得凤容璃不自在了,缩了缩,但是还是没有放开。
  他支支吾吾解释:“我在伙房劈了快半年的柴,都长茧子了,手当然糙了。”
  他的贵体啊,已经要完完全全不金贵了,真是稀奇了,要是以前凤容璃一定不敢相信,他居然会在一个地方劈半年的柴,这得是多强大的意志力啊!
  古昔还是没说话,继续盯着看,眉毛纠结在一起。
  凤容璃乐了:“心疼了?”他傲娇地想笑又忍住,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哼,时时刻刻都别忘了,本王这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是为了你洗衣做饭劈柴烧火的。”是你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古昔甩开他的手,走了。
  “……”凤容璃懵了好久。
  这块顽石!又冷又硬!
  凤容璃自我唾弃了一秒,就没管住自己的腿,追上去,走了几步又停下。
  “古昔,别往前看了,你往后看看。”他突然认真,“我就站在你后面呀。”
  这半年,他从来不提萧景姒,不敢提,怕刺激古昔,这还是第一次说到前尘。
  古昔突然停下了,没有回头:“我手脚不好,老了会走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