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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佳人在侧 > 佳人在侧 第232节
  更不可能是因为吃不了苦头, 一则地方上虽然不及京城繁华,也是个正经的富裕县, 二则……她安排的事儿, 余盛不敢跑!
  “一定出了什么事了, ”单良也这么说,“您安排的差遣,余小郎君不敢自己跑回来。”
  公孙佳道:“那就一起来见见?”
  “好。”
  “彭先生?”
  “好。”
  余盛的模样有些狼狈, 看得出来是在赶路, 这种狼狈又更多的体现在气质上,狼狈中又带了一些别的东西,见到公孙佳, 他当地一跪:“阿姨!阿姨帮帮我吧!什么都听您的!帮我这一回!我不信了!”
  公孙佳一挑眉:“起来说话。”
  余盛爬了起来,说:“阿姨, 这世上的人怎么能……那么坏呢?不, 他们简直不是人!”
  公孙佳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愤怒,这傻孩子一直没心没肺的样子,傻乎乎乐呵呵的, 这倒是有趣了。公孙佳道:“说清楚!我问,你答!给你的人呢?”
  “在、在、在外面,还、还有人帮我盯、盯着县时,我、我说我、我、我到庙里修身养性做法事了,他们给我遮掩。”余盛想起来自己是朝廷命官偷跑回来的,一时气短。
  公孙佳果然问了:“为什么偷跑回来了?闯祸了?收拾不了?”
  “呃……”
  “嗯?”
  余盛又跪了下来,咚咚咚嗑了三个响头:“您一定要给帮我这个忙!我到了县里,本想好好休养生息,把县里搞得富一点,人人有饭吃、有房住。他们一开始还好好的,也奉承我,不过我想,我也得体察民情,就下去了。看到了、看到了,有人在、在……扔孩子!”
  公孙佳沉默地看着他,余盛马上说:“我就问是不是养不活,他们抱着孩子就跑了!我就追了上去……”
  这就是一个比较曲折的故事了,余盛带人追到了一个村子里,才知道刚才那个要把孩子往河里扔的是孩子亲爹,理由挺简单的,家里人口多,儿子还能咬牙养着,女儿养不活,养大了还要费嫁妆,干脆溺死算了。扔远一点,是为了防止孩子死了之后再找回来。这当爹的还振振有词:“他们有针扎死的、火烤死的,还有拿血涂门上的,我是不忍心,就扔远一点。”
  余盛当时气得要死,转念一想,又忍下了,说:“照你这个养法,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先出一注钱,你把她养下来。养大了或许有出息呢?”他当时想得简单,把地方治理好了,大家都能吃上饭了,就不会再扔孩子了。
  他也不知道这一注钱要多少,问了一下随从,随从就说:“买个大丫头也才十吊钱。”余盛就拍板:“好。”
  当天晚上,他就住在了这个村子里,村子住宿条件比县衙还要差,他睡得不安稳,趿着鞋出来散步,蹓跶远了,被乡土猪圈的味儿给熏得捂着鼻子掉头,漫无目的地捡宽敞干净些的路走。
  “然后听到哭声,我就过去了……”
  一去不得了,是一家孤儿寡妇,才死了当家人,族里为夺家产,想把寡妇卖了,把家里的孩子“过继”给同族。
  “噗,”公孙佳笑了,对单良和彭犀说,“七十年了,这些东西是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这一套!”
  余盛懵了一下:“七、七十年?”
  公孙佳道:“啊!太婆,就是老太妃,当年为什么带着儿子投奔了姐姐家?”胡老太妃心里明镜儿似的,这起子宗族很多时候它是靠不住的,尤其自己还是个小寡妇的时候。她姐姐、也就是老太后能靠得住,是因为姐姐比妹妹凶悍得多,是个敢提着柴刀堵族长门儿,把族长家的鸡一刀剁头的主儿。
  单良插了一句:“小郎君就这样跑回来了?”
  “哪儿能啊!”余盛挺起了胸脯,“我当时就要管,他们讲道理没讲过我,说是他们家的事,我说家法再大也大不过国法,亲爹死了,没有道理遗产不给人家寡妇儿子。他们就不乐意了,我调了衙役去拿闹事的人,那个,他们家族有点大……”
  对,人家壮丁上百号,把这货给围了。最后是县里士绅见事机不对,两下给劝住了,又劝余盛:“这些事情,乡下常有的。不违君臣父子的道理,要管,是怎么也管不过来的。血脉在儿子,这孩子有人养着,是件好事儿。妇人年轻守不住,与其闹出秽闻来,阖族蒙羞,不如趁年轻发嫁了。”
  “那就卖了啊?”余盛脑门冒火,“那是嫁吗?”艹,突然他就想起自己外婆来了,虽然是嫁吧,他突然就觉得以前那个“你们古代女人也太牛逼了,嫁四次”的想法有点不是人!
  他咬牙要管,人家宗族可不愿意。竟传出他一个京里来的纨绔看上了人家族里的小寡妇,硬要管人家族里的事儿的谣言来了。
  余盛还有点脑子,知道蛮干不行,思前想后,成,是我鲁莽了,我回去抱大腿!他就来了。
  单良直翻白眼,还要压着气儿说:“是冲动了些。”彭犀倒是对余盛有点好感:“小郎君倒有仁爱之心呐!”
  余盛小心地问:“您、您哪位?”
  公孙佳道:“见过彭先生。”
  “彭先生好。”余盛有点乖。一揖到地才想起来,彭?彭先生?不会是彭犀吧?他从哪儿冒出来的啊?
  外甥又犯蠢了,公孙佳无奈地问单良:“这事儿,怎么办?”
  单良理所当然地说:“怎么能受区区刁民辖制?”余盛有点义气了,直了腰,期望地看着公孙佳。公孙佳问道:“你回家了吗?见过你娘了吗?”余盛萎了:“没、没有,别告诉她,她会担心的。”
  公孙佳想打他了,说:“你这样她就不担心了?给你人你打算怎么办?”
  “杀鸡儆猴!朝廷的尊严要有!然后我再安抚百姓,我想好了,一定要把这个风气给掰过来!我还要查一查贪官污吏,不许他们暗中加捐税,再兴修水利、疏通河渠,修路,招徕商贾……”
  彭犀在一边轻轻点头,又微微摇头,余盛小心地问他:“彭…先生,这样不妥么?”
  彭犀说:“想法很好,同样的想法,丞相说出来,无人担心,因为她能做得到。小郎君遇到一户不大的刁民就返京,再好的主意,老朽也不敢轻信。”
  公孙佳不客气地笑了出来,彭犀就差直接说余盛你是块眼高手低的废柴了。余盛涨红了脸,公孙佳道:“先住下,我安排好了你就走,知道回去要怎么做吗?”余盛摇摇头,彭犀说他执行力是个渣,这个他也认了,就不敢乱干了。谁能想到做个富裕县的县令,还能出这些夭蛾子呢?
  单良咳嗽了一声:“这有什么?痛快一点的,这样的人家一定有龌龊事,族长是吧?你随便找个人,就告他不是他爹亲生的。族长家一定比这寡妇肥。族人不护着这家寡妇,要么胆小要么贪心想分脏,族人就能把族长家吃了。趁他们吃族长,让寡妇带儿子跑。”
  “还有正经一点的,让寡妇卖了家当,折价卖!按亲疏,族长只要不是这寡妇家最亲的人……”
  “再不济,谁收养这寡妇的儿子,谁就拿她的家产。还是按五服亲疏!”
  余盛问道:“非得在他们族里吗?我就不能……”
  “不能!”公孙佳说,“人伦上的事,就得拿人伦来说话。你是朝廷命官,什么是立国之本?礼与法,祀与戎。若是边塞与胡人对阵失利,还要他们聚集自保呢!我看你也费劲,来人,让小林派五十人跟他走。”
  余盛道:“五十个,够么?”
  “你养得起吗?怎么养?吃你县里的粮饷?你现在回去,县衙的粮仓里还有没有粮食都不一定呢!”公孙佳没好气地说。
  余盛也算搬到了救兵,再不吐槽小说里的反派“打了小的,来了老的”了,只盼着“老的”更护短一点。那些混蛋真的太可恶了!
  单良劝道:“小郎君初次为官,心地还是好的,您看是不是……”
  公孙佳道:“把李存中调给他!”李存中个熟谙律法的老手,让他修法条他是不成的,从律法里找缝儿,也是一把好手。公孙佳之前让李存中帮着薛凭管新城,现在把他调回来,本来预备着在大理或是别的地方给他安插一下,现在就先给外甥配上,防着外甥掉大坑。
  别的事都好平,明显的错不能犯!以前从来没发现,这货还这么个貌视宗族的毛病。不是不能貌视,是什么都摊开了,想被捶死么?
  公孙佳眼睛一瞪:“你还去歇息?明天把人给你配齐,后天一早你就走,这两天不许出府,不许叫人看出来,路上也不许声张!”把他打发走了,公孙佳才对彭犀道:“让先生见笑了。”
  彭犀道:“这位小郎君倒是浑金璞玉。”
  “就这?”
  “心思单纯。”
  公孙佳心道,你哪知道他哟,说:“这几日我还有几本要上,烦请先生多多费心。先生说的也是,这许多工程不能急,一急,课税差役就要加重,会激起民变的。我掌户部,这几日再摸摸户部的底,咱们再议细则。又有擢选人才等,都要细则上表。”
  彭犀笑道:“在下必竭尽所能。”
  单良道:“是不是把这些弄完,咱们的行李也就收拾好了,可以去长公主那里蹭个饭了?”
  公孙佳笑道:“正是。”
  三人一齐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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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佳这里,晚饭的时候又把余盛给薅了过来。
  公孙佳一派和气,让余盛吃了个半饱,然后跟他聊天儿:“受苦了吧?”
  “还、还好。”
  公孙佳放下勺子,说:“头回干事儿,还知道下乡,可以了。就是太天真了。”
  “嘿嘿。”
  “跟我说说,你都怎么想的呀?光看一眼就想动手了?做事之前不想想后手?怎么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做起来顾头不顾尾!”
  “嘿嘿。”
  公孙佳道:“傻乐什么?知道什么是大势么?”她越说越想打人,这个狗屁外甥,歪理邪说一套一套的,一件正事还没干成!
  “狗屁外甥”理所当然地,说:“知道啊!大势是您关心的,还有好些事,都是您自己干的,我多想也无益,反而会耽误事儿。我想明白了,我就干点我能干的就好了。彭先生说的对极了!我就脚踏实地就好。”
  “那你知道你要考试了吗?”
  “我也要考吗?我不是已经做官了?您不是考试选官的吗?”余盛吃惊了。
  很好,他居然还知道这个。公孙佳道:“做官就不要考了吗?陛下亲自考,你皮给我绷紧一点!”
  “哦,是……”余盛缩了缩肩膀,又不怕死地问,“那个,考试……”
  “嗯?”
  “现在就开始呀?”
  “当然。不过你赶不上了,你得回去收拾你自己的烂摊子去。你要考,也未必考得过他们。”
  余盛很有自知之明地:“那是!嘿嘿!我干活儿就成啦!”
  公孙佳道:“脚踏实地是吧?阿青,拿十双鞋给他带上。你,拿着鞋滚回去,从进了你的县衙落地开始,你穿上,亲自走遍你的乡野,不把这十双鞋走坏了不许你坐堂断案!有什么案子,让李存中来判,你看着!什么时候十双鞋磨穿了,什么时候你再升堂。想要知道民间疾苦,那就亲自走一走。怕看见死婴吗?怕看到惨祸吗?怕看到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吗?”
  她自己哪怕身体条件不允许,北巡的时候也见识了很多。余盛既然想做事,行,那就认真去干!
  余盛吃不下去了,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阿姨,我知道我没什么本事,可是人不该像他们那样活!他们不该杀自己的孩子,不该被人欺负。我,十双鞋,我穿!阿姨,那些个宗族,真的可恶。”
  公孙佳道:“那也不是你靠嘴给说死的。快点吃,吃完去睡。”
  “是!”
  “明天我把你娘接过来,你不许出去。”
  “哎!”
  公孙佳却没有心情吃了,看着他吃完,告退,盯着桌子发呆,良久,对阿姜说:“当然太婆和先前的皇太后要是遇到这样一个县令,是不是就不会那么苦了?”
  阿姜道:“小郎君是您教大的,当然是个好人,谁遇到了他,都会好。”
  公孙佳道:“我算是明白陛下为什么对县令这么重视了。也终于明白亲民官为什么这么重要了。”
  阿姜道:“您不是一直都知道的吗?”
  “那不一样。我看到的,是他们对朝廷的重要,普贤奴看到的,是百姓。这一点,普贤奴这小东西,比我强。我改主意了。”
  “啊?”
  公孙佳笑笑:“普贤奴此去会很顺利的。”
  “瞧您说的,有您在,能不顺利吗?他又不是真的傻。也就是跟你们这些人精儿比……”
  公孙佳道:“不,这是他的本事,我还要借他的这点本事,为我经营一片地方出来。”
  阿姜十分不解:“什么?”
  公孙佳道:“他要干得好了,我要为他争到副都留守的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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