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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正史二三行 > 第108节
  老板拿着尺子,正在量一匹布,听到她叫,抬起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摸了摸小胡子:“花大人,莫不是又忘了吧?”
  认识!
  又忘了!
  听听,这肯定是知道她的,看来自己经常忘事。
  嗯,这她就放心了,原来是老毛病啊,哈哈。
  她哈哈哈哈笑完,指着自己鼻子,问老板:“我是谁?”
  “您呀,是朝廷的花知事花大人,您翻翻衣兜,里头有东西,你一看就明白了。”
  她拱手谢过,走了几步,拐到小巷中,浑身上下开始找口袋。
  终于,她在贴身穿的小肚兜里翻出了一根蓝色碎花布条:“唉哟,这缝的……”
  布条上黑线绣着醒目的名字,之后是一行小字。
  我叫花不沾,请到四方街西三道叶府找叶行之领银三两。
  她把这条蓝色碎花布拿在手里捏来捏去,很熟悉,但她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不过,她肯定,这个花不沾一定是她。
  从肚兜里掏出来的,那么贴身的地方,放布条的人肯定是她自己,不会有别人了。
  这个长度……
  她想了想,恰巧手上的青花瓷需要一根绳子提着。
  她熟练地打结,提着青花瓷瓶,走到街上,打算找在街角摆摊的卖面大娘打听到四方街的路。
  青石板路的尽头,一个穿着黛蓝官服的年轻男人脚步匆匆,神情焦急,转过街角,和她正巧打了个照面。
  她嘿嘿笑了出来,这人长的像手上的青花瓷。
  寡淡的,薄薄的,五官不艳丽也不夺目,放在人群中,不出挑,但身上那种淡淡如烟的儒雅感觉,意外的合她口味。
  啧,好男人是需要品的。
  她连连点头。
  那男人忽然不急了。
  如果说,刚刚他的神情焦急的就像是家中失火了一样,穿着官服就跑出来了,那他现在,就好像看到着火的他家对面,不是他家。
  穿官服的男人慢悠悠停住脚步,站在她面前,笑了起来。
  她也笑,笑完,脚步一转,来到面摊前,要了碗阳春面,顺便问了胖乎乎的老板娘:“四方街叶府怎么走?”
  老板娘抬头,先看了眼那个男人,眉梢染上了笑,和蔼笑道:“花大人呀,你问你旁边那位大人吧。”
  旁边那个……
  她侧过脸,矜持地行了个礼,说道:“在下可能叫花不沾,请问阁下是?”
  “我叫阿走。”穿官服的男人说完,笑着问她:“你是花不沾?”
  “可能是。”
  “你是忘了事?”
  “可能是。”
  那男人点了点头,垂眸一瞬,抬眼说道:“我正巧要到叶府去,顺路,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多谢多谢。”
  面上来了,男人没有点什么吃的,坐在一旁,看她吃。
  自己吃饭,让别人等着,总是不好的,她说:“你可有什么要紧事吗?我很快就吃完,要是你等的急了,可以先去。”
  “不急,你慢慢吃。”
  只顾自己吃,她不太好意思。
  要不,跟他聊聊天?
  她问:“叶府的叶行之,你认识吗?”
  “认识,很熟悉。”
  “那你跟我熟悉吗?”
  “很熟悉。”
  “我知道了。”她说,“你是看我忘了,所以等着要把我送到叶府去吧?叶行之是我家人?”
  穿官服的男人笑了,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对,是家人。”
  “我夫君?”
  “是的,没错。”
  搞了半天……
  她惊讶:“我已经结亲了?”
  “嗯,年初,已经半年了。”
  “乖乖……”她咋舌,“你和叶行之是同僚?”
  “差不多是,我和他很熟。”
  她埋头吃面。
  端起面碗喝汤时,慢慢眨了眨眼睛。
  再放下碗后,她敛起脸上的笑,清嗓子问道:
  “我和叶行之成亲时,你随了多少份子钱?”
  穿官服的男人笑出声来。
  他说:“为何问这个?”
  “你把我送回去,能到叶府的账房支三两银。”
  “所以?”
  “我家的银子也太好挣了,亏。”
  她站起来,拿好青花瓷,把钱付了,说道:“你走吧,我不需要你送,你就告诉我叶府怎么走,我一个人走去就是。”
  “没事,我不要你们家的三两银,就让我送你好了。”
  她摇头道:“不好。叶府既然有约在先,我就不能坏了规矩。你把我送去,又不要银子,我要是再走丢,别人也不好意思要那三两银子,久而久之,就没人帮我了。如果你一定要送我,那不如这样,我想了个办法能让你那三两银子不白拿。”
  穿官服的男人笑意盎然道:“说说看。”
  “你把我背回去,出过力,再拿银子,就不算白拿。”
  那男人怔了怔,背过身,弯下腰。
  “来。”
  她爬在他的背上,把耳朵贴在他肩膀上,问道:“你成亲了吗?”
  “嗯。”
  “多久了?”
  “半年了。”
  “家住哪?”
  “四方街西三道。”
  “你姓叶吧?”
  “是。”
  “你家夫人叫什么?”
  “花不沾。”
  “唉哟,巧了,和我同名啊!”
  两个人笑作一团。
  叶行之问道:“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吃面的时候。”
  “这次怎么想起的?”
  “这男人长的眼熟,像是天天早上睁开眼就能瞧见的那种眼熟。”花不沾说,“阿走,又是急匆匆跑出来找我的吧?”
  “你出府超过一个多时辰了,下次带上人,别一个人乱走。”
  花不沾说:“哎,街坊邻居都认识,不用了。”
  她不喜自己上街时,有人跟着。
  叶行之笑着摇头:“那是你这一年来,忘事的次数太多,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你了。”
  花不沾笑了起来:“那可不,三两银呢,就你大方,官饷哪里有那么多?还给人三两银。”
  “少了怕别人捡了你,就不送了……”
  建元二十六年,云州岚城。
  可能是回到叶行之身边,□□逸了,不必整日提心吊胆,花不沾多年未犯的老毛病,又开始了。
  花不沾隔一阵时间就忘一次。
  叶行之说到做到,扯了一根长布条,一端系在自己手上,一端缝在花不沾衣袖上,再打上死结。
  这次不管她忘了什么,自己寸步不离的跟着,她不会再丢了。
  揽月楼有一口茶先生常驻,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每次忘事,花不沾抬起手,看到自己手腕上打上死结的布条,再看看周围的这家酒楼,就会自觉把自己当作给酒楼老板干活的伙计,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叶行之想,挺好,也算是妇唱夫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