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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坏爱情 > 第146节
  小女孩手一伸,挡住了小女孩的金鱼嘴巴,身体挡在小公主的面前,她要一鼓作气把蜡烛全部熄灭。
  深呼出一口气,弯腰——
  “噘嘴鱼,快起床。”忽然间冒出来的声音把小女孩吓了一大跳,那个瞬间她以为自己被发现了。
  直起腰,环顾四周。
  还好还好,那对中年夫妇看到自家小公主表情困惑,他们一定不明白自己的心肝宝贝怎么一副见鬼了的表情。
  再深深呼出一口气,小女孩弯腰——
  “噘嘴鱼,起床了。”似曾相识的声音。
  见鬼!她一定要赶在那小公主的面前先吹灭蜡烛。
  “噘嘴鱼,起床了,噘嘴鱼,快起床了——”伸手,手掌往着某样物件狠狠拍下去。
  终于,声音消停了。
  诱人的蛋糕回到眼前,眉开眼笑,第三次发力,把力气从脚尖运送到丹田,蓄势待发——
  “噘嘴鱼,快起床,噘嘴鱼,起床了!”
  见鬼,见鬼,慌忙再去找寻着声音的源头,触到了,这次她肯定要把那见鬼的玩意拍个粉碎!
  “砰——”一声手拍在硬板上。
  那一下疼得就像从楼上掉落,而且还是屁股先着地的那种。
  小女孩一下子长大成此时此刻呆坐在床上、两眼放空的二十八岁女人。
  这二十八岁女人披头散发,睡眼惺忪,好听的男声在一边无限循环着:噘嘴鱼,起床了,噘嘴鱼,快起床……
  侧过脸,透过头发缝隙,恶狠狠盯着破坏她吃蛋糕的罪魁魁祸首,摆在床头柜上的两个闹钟都是温礼安给她买的。
  半个月前,梁鳕找了一份在超市当收银员的工作,工作时间为上午八半点到十一点半,上班前三天梁鳕都迟到。
  要不是现在临近圣诞新年超市需要大量人手,想必她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之后温礼安给她买了闹钟,可好景也就只延续一个礼拜,于是乎,就有了第二个闹钟。
  第二个闹钟是三天前放上去的,此时,那个方方的盒子犹自孜孜不倦着:噘嘴鱼,起床了,噘嘴鱼,快起床。
  冲着那个方盒子梁鳕抡了抡拳头:“温礼安,下次一定要等到我吃完蛋糕再叫我。”
  七点五分,梁鳕拉开后窗窗帘,从这里可以看到那幢深色屋顶公寓楼的阳台,深色窗帘被堆到两边去,只留那层浅色窗帘,阳台门留着小小的缝。
  那道小小的缝让人不由自主联想到是不是有人在清晨时分打开阳台门在晨光中驻足,为的是,看看邻居家那位懒姑娘有没有起床。
  嗯,从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就可以看出,那懒姑娘肯定还在呼呼大睡,不过没关系,他昨晚已经给她定好闹钟,七点整,第一个闹钟叫不醒还有第二个闹钟,这应该算是双重保险吧?
  距离七点整还有半个小时,离开阳台,关阳台门时他心里光顾着想邻居家那位懒姑娘导致于他没有把阳台门关好。
  离开阳台,换上跑步鞋穿上连帽外套,外套兜里放这随身听。
  一切妥当,打开公寓门,戴上耳麦,把外套帽子拉到头上去,沿着右边跑道。
  也就十几步过后,他就看到占地面积和他住的地方差不多的另外一幢公寓楼,公寓楼房门紧闭,那是懒姑娘的家。
  放慢脚步,心里想着,也不知道他给她定制的双重保险今天早上能不能起到作用,如果还起不到作用的话,看来还得再买一个闹钟。
  身体已经越过紧闭着的门,倒退着跑步,目光落在那扇门上,直到它被一排排绿色植物覆盖住,直到它在自己眼前消失不见。
  掉头,扬起嘴角,迈开步伐,迎着十一月的风。
  十一月的风从主人忘记关好的阳台门缝隙穿了进去,浅色窗帘在风里有一下没一下,像湖面上的水纹路,把邻居家刚刚起床的那位懒姑娘看得嘴角上扬。
  那是温礼安家的阳台。
  上个月梁鳕曾经偷偷从那个阳台上进入温礼安的家,十五个小时后她和他变成了邻居,从她家到他家步行时间为三十七秒。
  美国东海岸十一月清晨寒气袭人。
  这是一个适合呵气成霜的清晨,梁鳕在玻璃窗上呵出了一口气,那口气迅速形成圆圈。
  离开那扇窗时,写在玻璃上的温礼安在窗外景物映衬下,绿意盎然。
  把乱七八糟的头发用橡皮圈一股脑束在脑后,伸了伸懒腰,新的一天开始了。
  梳洗完毕,梁鳕开始清理卫生,像从沙发着手,靠垫依次排好,杂志放在收纳箱里,温礼安忘带的书放在茶几上。
  再把那件男式外套挂好,之后是那双男式拖鞋,捡起地毯上篮球,再清理烟灰缸,没用的东西丢进垃圾袋里。
  叉腰,站在收拾好的客厅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结果梁鳕越看越不对劲。
  这哪里像单身女性住的地方,客厅比比皆是都是男性用品,温礼安一天往她家跑十几次,有时从学校回来没回他的家就直接打开她家的门,东西丢一边,直接往她家沙发躺,手熟门熟路,遥控器,苹果。
  于是,现在她家就变成这个鬼样子了。
  梁鳕提醒自己,再见到温礼安时一定要提醒他,不要老是往她家里放他的东西,这里是她的家,不是他的家。
  收拾完客厅就是厨房了,三个没洗的杯子,三个没洗的杯子温礼安昨晚分别用它们来喝水、牛奶、鸡蛋酒。
  水、牛奶、鸡蛋酒喝完已是十一点半左右,八点半是水,九点半是牛奶,十一点鸡蛋酒。
  十一点半在梁鳕n次提醒下,温礼安这才慢条斯理换上鞋,换完鞋慢条斯理往着门口走去,她低着头跟在他背后。
  停在那扇门后,见他迟迟没打开门,第十二次,她低声提醒,温礼安,我明天还要上班。
  没有应答。
  她扯了扯他衣袖,他在她头顶上叹息,灼灼的气息在周遭蔓延开来,仿佛下一秒就会把世间万物都融化,她沉醉于其中。
  等回过神来时她的手已经被他包裹在他手掌里。
  一个礼拜前,她允许他牵她的手。
  夜又深沉了一些些。
  “温……温礼安,我明天……我明天还得上班。”第十三次,她的催促听着有些徒劳。
  “记得检查门窗。”他哑声问她。
  “嗯。”低声应答着,心里甜腻成一片。
  “我走了。”
  “嗯。”
  半分钟后,她顿脚,他这才打开门。
  十一点四十分,她熄灯,十一点四十一分,他的家陷入黑暗。
  这个呵气成霜的清晨,她的脸颊却遭遇六月骄阳。
  呼出一口气,再看那三个杯子发呆的话她又要迟到了,梁鳕卷起衣袖,打开水龙头。
  洗好的杯子放进橱柜里,给餐桌换上新餐布,把之前的餐布放进洗衣篓里,再给花瓶换上干净的水源。
  花瓶里放着两支玫瑰。
  玫瑰是温礼安送的,他晨跑会途径附近花店,那位花店老板是一个懒老头,懒老头心情好的时候花店才会开张。
  碰到花店开张,温礼安有时会带回来两支玫瑰,有时候是一支,最多也就三支。
  对此,梁鳕抱怨过,“为什么不买多一点,你还以为你是修车厂的学徒。”温礼安有他的一套,以一种你这女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表情看着她“外套里衬最多只能装三支玫瑰。”“为什么要放在外套里衬?”“不好意思拿在手上,人家一看到玫瑰花的颜色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可不是十几岁。”
  在这里不得不提温礼安带回来的玫瑰花颜色。
  玫瑰花颜色是粉红色的。
  粉色玫瑰花语:初恋,初恋爱。
  的确,让大高个青年手里拿着象征初恋爱的玫瑰怎么想都是比较丢脸的事情。
  也不知道今天开花店的懒老头心情好吗?
  梁鳕看了一眼窗外,今天天气看起来好像不美妙,懒老头喜欢好天气。
  洗完碟子,就是整理冰箱了。
  梁鳕把冰箱一些过期食品放到垃圾袋里。
  把垃圾袋带到垃圾桶去,一天的卫生整理工作就可以完成了。
  看墙上钟表,七点二十六分,比往常时间慢了约一分钟时间。
  她的邻居可是有很强时间观念的青年,七点半,他会穿着跑步鞋从她门口经过,而她会在七点二十九分打开自家门。
  七点半,她去倒垃圾,他跑步回来从她家门口经过,两人会碰个正着。
  在打开那扇门之前,梁鳕会稍微整理一下头发,整理完头发她会顺手拿起一边的口红。
  拿下橡皮圈改用发夹固定头发,想了想,梁鳕没去拿那个发夹,而是冲到厨房拿了一只木质筷子。
  站在镜子前,长长的头发顺着手指绕成一个圈,木质筷子穿过发圈,刚刚好,连同那从黑发露出一节的筷子。
  不,不不,它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筷子,它更像是充满着东方韵味的一个发饰,典雅不乏随性。
  木质筷子出来的效果让梁鳕满意极了,不过……还不够,用手挑了些许较短的发丝,让它们看起来就像是自然垂落于额头鬓角。
  垂落于额头鬓角处的发丝让镜子里的女人平添些许妩媚。
  对着镜子挑了挑眉头,梁鳕,你现在已经不是小姑娘,明眸皓齿也许已经离你远去了,但你可以做到把妩媚风情留在眼角眉梢。
  随时随地准备着把那钟情于你的男人迷得神魂颠倒。
  当然,她只允许一个男人钟情于她,而她也只允许自己为这唯一的男人花上心思。
  糟糕,光顾欣赏自己,光顾想像从她家门口经过的邻居有没有被自己的模样迷住而忽略了时间。
  眼看——
  梁鳕匆匆忙忙拿起了早就准备好了的口红。
  涂完口红,一把抓起放在一边的垃圾袋,快步朝着门口走去,打开门,目光第一时间直接去找寻特定目标。
  那抹修长的身影如梁鳕预想中那样,由远至近,在绿色树影下,在晨风里头,如一道亮光,让她的心变得亮堂。
  放缓脚步,目不斜视,假装一门心思就只想着倒垃圾。
  但和脚形成鲜明对比地却是一颗在“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心。
  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心在叫嚣着:学徒,待会你要是没有表现出被我迷得神魂颠倒的样子的话,我就跟你没完。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