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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重生之出人头地 >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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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出人头地》
  作者:闹闹不爱闹
  文案:
  这是个关于香港五十年代的故事。
  那是个轰轰烈烈的火红年代。
  在那段火红岁月,可以有数不胜数的大哥,小弟,有道不尽的颠沛流离。
  在那个火红年代,可以有不胜枚举的美女,才人,有诉不完的风月情浓。
  你可以说那是鱼龙混杂,漆黑一团的黑暗岁月,但是英雄却往往发迹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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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初始之章
  第1章初始之章
  这是一个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香港讲起的故事,那是一个波澜壮阔,云波诡谲的大时代。
  五十年代的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的地皮最高价是每平方英尺二百五十一元四角四分,香港的人口高达一百五十万,外来资金涌入,人口数目剧增,地产行业的繁荣和兴起已经可以预见。
  五十年代的香港,身份逐步从贸易港转为工业化城市,随着地产业的兴起,工业也被带动起来,无数资金从各方流入香港,发展工业,五十年代末期,香港的标志由船帆改为高楼大厦,代表着地产业取代航运业成为香港的新标准。
  五十年代的香港,一名刚入职军装警察月薪一百二十块,但是一名最低级的军装警员,每月最低都能拿到手三百块港币,香港警队当时的破案率稳定的保持在610,整个五十年代,香港警队每年罪案数字都超出十万,呈现黑白无序的状态,每到年中和年底两次录档结案,警队门外总要排出数百人的队伍,这就是专门靠替罪为生的人头。
  五十年代的香港,香港小姐还不是香港人的自娱自乐,而是能与世界接轨的亚洲顶级选美大赛,选出的港姐可以出席美国的世界小姐选美大赛,港姐冠军会被签入美国好莱坞大型电影公司,接受长达半年的专业电影表演培训,周薪250美金,而当时,香港车行一架福特豪华轿车,售价两千美元,那时候的香港小姐,还不问出身,茶楼服务生一样可以戴上冠军桂冠,成为万人追捧的明星。
  五十年代的香港,歌手还被称为歌伶,还没有自己的演唱会,夜总会,酒吧,舞厅才是她们施展歌喉的场所,那个时候的歌迷还拥有一个统一的名字,舅少团,那时候的歌手,除了比唱功,比风头,还要比自己舅少团的规模大那时的歌手歌罢下台,还要主动去舅少团的坐台应酬敬酒,行内称为拜山,而当时的舅少团成员,非富即贵,为了捧歌伶,常年包下前排所有座位,每晚风雨无阻的前去捧场,而且还会跟随歌伶转场,动辄就与其他歌伶的舅少团斗富,一掷千金。
  五十年代的香港,舞女可以大罢工,让全港所有夜场没有舞女陪酒,要求夜总会老板提高舞女的薪水和福利,客人酒醉殴打舞女,如果夜场老板不为舞女出头,那就不用再想有舞女来这家店工作。
  五十年代的的香港,菲律宾女佣还上不了台面,有钱人家习惯聘用经验丰富的住家自梳女佣,月薪一百五十块,独立卧室,房内有收音机,每年两次大假。条件苛刻如此,自梳女仍然高价难求,家中拥有一个梳着长辫的住家女佣,在当时,就等于主人家的脸面。
  五十年代的香港,除了新界原住民,没有人自称香港人,潮州人,顺德人,湖州人,福建人,一地一个商会,一地一个字头,需要出头时,很多时候不需要去报警,只需要去和商会会长或者字头大佬打声招呼,自然就有人出面解决,哪怕最后出现争斗,械斗,死伤,也绝不受同乡分文好处。
  五十年代的香港,世界顶级名牌还没有登陆,稍稍有钱的人想要穿洋服,要去外国洋服店量身定制,真正有钱的华人,则会每年四季出差旅费,从上海请来理发师和上海裁缝,量体裁衣。那时候,香港一间挂着上海二字的理发室,理发师傅能从早忙到晚,一日连同小费打赏赚到三百块港币,比很多人的月薪还要高。
  五十年代的香港,十年间工厂数量从1478间增加到8809间,工人从八万人增加到三十七万人,无数大亨从其中发迹而起,金融,纺织,航运,娱乐,报业,玩具,假发,服装,而后称为各行业执牛耳者。
  五十年代的香港,毗邻九反之地澳门,一班国民党溃兵形成的悍匪纵横两地海域,劫掠商船,船快人凶,枪炮齐备,在当时被称为“大天二”。
  五十年代的香港,时人重义气,守承诺,初来香港举目无亲,只须在茶楼里凭一口乡音求助,就能有同乡茶客起身相帮,无论求学,找工作,寻住处,问亲人,必然一一处理妥当。
  五十年代的香港,有一千七百辆黄包车行驶在马路上,与叮叮当当的香港电车和新兴的汽车巴士争抢生意,当时电车车费每人六分,六分在当时物价,可以吃一碗猪血粥和两根油条,为了对抗新兴交通工具,黄包车曾兴起五分钱走港九的活动,用双脚对抗汽车,最终逼的港府停发黄包车牌照,限制黄包车行驶路线。
  五十年代的香港,年轻男人要么去考警校,要么就入字头,或者两者皆有,只有被两者都拒绝的,才会去工厂做工,踏踏实实在工厂做工,被认为是没出息的表现,那时候,父母宁可把女儿嫁给有钱人做小老婆,也不愿把女儿嫁给穷小子,那还是一个允许一夫多妻的年代。
  五十年代的香港,走在街头,总能遇到被称为“姣婆”的娇艳女子,或是一身靓丽旗袍搭配着玻璃丝袜和颜色鲜艳的高跟皮鞋,或是一身自制碎花收腰窄袖小袄,下配裤管如裙的唐装,赤着一双玉足,踩着高跟描金红漆木屐,风情万种的与你擦肩而过,也许还会在你鼻尖留下淡淡的“广生行”花露水味道,那份红尘娇艳,如同香味一样,在你心中萦绕。
  五十年代的香港,无数富豪,大亨仍未发迹,无数美女,才人还未迟暮。
  五十年代的香港,黑白勾结,秩序混乱,还没有人去制定黑与白之间的规则。
  五十年代的香港,有一个叫宋天耀的男人穿越了。
  而这个故事,就从他1951年,十八岁投考香港皇家警察学校被拒开始
  第2章 投考被拒
  第2章投考被拒
  宋天耀叼着一支好彩香烟,站在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的报道室门外,虽然刚刚五月初,但是白天的天气已经差不多有三十度,再加上身处排队面试的人群之中,更是让人感觉闷热烦躁,时间不长,宋天耀身上穿的这套汗衫长裤就已经被汗水打透,黏黏的贴在身上。
  此时的宋天耀虽然这具身体刚满十八周岁,但是实际上内心却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人,不知道为什么,2015年被枪决的某实业公司老板宋天耀,穿越到了1951年的香港,与自己同名的这个青年身上。
  上一世的宋天耀大富大贵,这一世的宋天耀,却生在寮屋人家,一家四口挤在不足二十平的木屋里艰辛度日,父亲宋春良是个鞋匠,靠每天在街头摆摊修鞋为业,母亲赵美珍在一家茶楼做杂工,宋天耀还有个十五岁的妹妹宋雯雯,在女子茶楼里卖茶点。
  宋天耀一家和香港四十多万户贫民一样,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最底层。
  不过最近这个家庭看到了一丝曙光,那就是宋天耀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能报考警察训练学校,等五个月毕业之后,就能成为一名军装警员。
  在1951年,一名刚入职的军装警员月薪一百二十块港币,加上灰色收入,每月拿到手的钱能达到三百港币,对宋家这种穷困人家而言,三百港币的月收入,已经是天文数字。
  宋春良每天早出晚归在街头修鞋,赵美珍辛辛苦苦在茶楼洗碗扫地,两个人加在一起的月收入还没有两百块。
  不过警察训练学校不是随便就能考的,除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还要懂的识字,看得懂中文报纸,这两点还可以忽略,最主要的是,要有钱给华人面试官,对方收足了好处,你才能进入警察训练学校,穿上那身代表皇家香港警察身份的虎皮。
  此时宋天耀身上,就揣着父母东拼西凑的三千块港币巨款,等待报道室里面喊自己的名字。
  其实宋天耀对做不做警察没什么兴趣,虽然这个年代做警察绝对是香港平民子弟的第一选择,只有考不上警察之后才去另谋其他生路,但是宋天耀却清楚,就算此时混成电影中的雷洛,成为总华探长,贪足五亿,等七十年代廉政公署成立,还不是要乖乖跑路?难道一个堂堂男人穿越一次,就去当个贪污警察,一世只值五亿?最后老死异地,不得回乡?
  反而此时香港战后百废待兴,后世那些名动一方的香港金融大鳄,全部是在这个年代趁势而起,一飞冲天,真要让宋天耀选择,他宁可选择不考警校,而是去生意场上搏富贵。
  再退一步说,1951年的香港军装警察,完全是高危职业,因为很多战败的国民党军人流亡香港,这些人中不少人都藏着枪械,而且流落香港举目无亲身无分文,又有过战斗经验,所以少不了做些没本钱的买卖,49年到51年,被当街枪杀的军装警察就超过十名,被打伤抢走配枪的更是有三十多个,搞到警察上街巡逻要三人一队,不敢单独行动,每天都有枪杀案,绑架案发生,但是案件越堆越高,破案却遥遥无期,警察不作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手严重不足,香港总人口已经突破一百五十万大关,但是香港警队所有警务人员加在一起,才只有九千多人。
  而且现在还不是六十年代那段警队搞掂黑帮所有字头,统一划分黑帮地盘的嚣张岁月,现在是各个黑帮字头势力正大,抢占各个码头做走私,杀红眼连警察都敢当众殴打追砍的霸道年代,随便一个字头,都有上千人,那些大字头在各个码头的成员,更是轻松破万,有时候警察破案,都需要驻港英军出动提供支援。
  “宋天耀!”报道室里,一个声音喊出了宋天耀的名字。
  宋天耀急忙吐掉烟蒂,快步进了报道室,一名刚刚面试结束的青年一脸喜色的与他擦肩而过,看他脸色,显然已经被招收进警校。
  “你是宋天耀?”一个黑胖的军装副督察坐在面试桌后,旁边一台老式风扇呼呼啦啦的吹着风。
  宋天耀朝胖督察做了一个立正的动作:“是我,长官。”
  胖督察把桌上的报纸不耐烦的扔到宋天耀的面前:“拿起来,念一篇上面的新闻。”
  宋天耀把这份星岛日报捡起来,照本宣科的念了一篇上面的新闻,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卡顿和迟疑。
  而念完之后,宋天耀把口袋里的两千块港币压在报纸上面,毕恭毕敬的放回到胖督察的面前,本来脸色阴晴不定的胖督察此时看到报纸上那叠有零有整的纸币,突然整个人放松下来,上下打量着宋天耀十几秒,用报纸把钱抖落在地,义正言辞的说道:“行贿皇家香港警察?你这样的人加入警队只会是害群之马,死了这条心吧,我会在你的档案上备注,以后警察训练学校招生,也不会录用你,你走吧。”
  宋天耀有些不相信这是一个香港警察说出的话,前面的几个出门之后都说把钱放在报纸上递回去就万事,怎么到了自己这里,这家伙就清正廉洁了?而且别人行贿一千五百港币就被招录,自己两千港币居然被拒收?
  把散落地上的钞票一张张捡起来,宋天耀想转身出去,可是想想如果就这样回家,自己那对奇葩父母搞不好能一起吊死在自己面前,所以他露出个微笑:“长官,是不是我念的有些少?我可以重念的,三千字好不好?”
  “说了叫你出去!你如果不想出去,我就让人赶你出去!”黑胖督察声色俱厉的说道。
  宋天耀再没有任何犹豫,收起钱转身出了报道室,在他身后,胖督察继续叫道:“下一个!”
  宋天耀走出警察训练学校的大门,在外面等着他消息的表弟赵文业就快步凑上来,脸上满是笑容:“耀哥!怎么样?是不是今天就要留在训练学校开始操练?放心,有我照顾姨夫姨母,一定没问题。”
  十七岁的赵文业是宋天耀小姨的儿子,生的相貌讨喜,身材高壮,现在在码头做苦力赚钱,也是宋天耀从小到大不多的玩伴之一。
  “挑他老母,不知我几时得罪过面试官,那混蛋不收钱,居然还把我备档,以后都不准我再考警察。”宋天耀掏出香烟点燃一支,朝着远处的黄包车招招手:“我们先回家。”
  赵文业被宋天耀说的这番话惊的双眼都要瞪出来,怎么可能?自己表哥是嘉林边道木屋区识字最多的青年,小时候和祖父特意学过写字,连街上的药局有时忙不过来都请表哥帮忙抄写药方,从今年年初时,姨夫姨母就已经把表哥要考警校的消息宣扬的整个木屋区人尽皆知,木屋区的大家也都相信表哥一定能考上警察,现在,自己表哥居然告诉自己,落选了?而且还是永远不准再考?
  “耀哥,是不是钱不够?我马上找码头上的兄弟去借,实在不够我们还可以去借高利贷”赵文业嘴角都有些颤抖,说这句话时甚至连双手都开始不自觉的抖了起来。
  他太清楚多出一个警察亲戚的重要性了,上环码头那里他都已经对自己的大佬讲过这件事,大佬也已经开口,只要宋天耀考上警察,姨夫就不用再每天修鞋,可以去码头货仓帮忙点货,一个月工钱一百五十块,自己也能从计件赚钱的苦力,变成码头货仓的“筹佬”码头上负责帮苦力用木筹棒计算工钱的人,一天最少也有十块钱的收入,甚至姨母都能不用在洗碗扫地,能在茶楼换个轻松而又钱多些的活计。
  “不关钱的事,我都说到了三千字,那混蛋还是一口赶我出门,一定是有其他原因,早晚能查出来。”宋天耀夹着香烟的手拍拍赵文业的肩膀,毫不在意的说道。
  一辆黄包车飞快的停到两人的旁边,赵文业还想劝自己表哥省下钱,毕竟两千块港币可是借来的,考不上警校还要还给街坊亲戚,坐黄包车从港岛南区到中环码头,最少也要七毛钱,不如两人走过去,七毛钱能买两碗猪血粥填胃,还剩下一毛,但是看宋天耀的表情,赵文业低下头没说出口。
  “去中环码头。”宋天耀等赵文业也坐了上来之后,对车夫吩咐道。
  黄包车两个车轮灵活的原地转了个圈,轮圈辐条转动发出一阵阵轻响,载着两人朝中环码头的方向而去。
  中环码头,在维多利亚湾最狭窄处,遥对尖沙咀,绿白双色的天星小轮在港岛和九龙之前来回穿梭,运送形形色色的人过海。
  一段不到两公里的航程,只需要七分钟就能到达,每五分钟一艘船,收费一元一人,风雨无误。
  坐上天星小轮,宋天耀轻轻拍了拍油光发亮的木条座椅,侧着脸看着被甩在身后的港岛喃喃自语:“做警察?收保护费?哪有做生意抢钱快,单单一个天星小轮的生意,一人一元,抛开成本,一天都赚过万,一个军装要收多久的黑钱才能收够一万。”
  第二章 街坊众生相
  赵文业从尖沙咀码头下车就直接去了货站开工,既然表哥没能考上警察,自己就还要继续干苦力。
  宋天耀站在码头岸边,看着自己的表弟去了货站,脱掉外套,光着上身,走到筹佬面前低声赔笑,又掏出烟帮对方点燃,然后筹佬才摆摆手,示意让赵文业去后面扛麻袋。
  码头的苦力工作是很多底层出身的穷孩子在考不上警察之后的第一选择,虽然现在玩具,塑花,制衣等等行业都在观塘,北角等地方筹建了工厂,但是去工厂做工的年轻人并不多,因为去工厂,赚的是月薪,每月结一次,而码头是日结,拿到钱更快,最主要的是,穷人家的孩子如果不想被欺负,去码头做苦力,更容易找到字头加入,一旦有了字头,每个月缴纳一点点会费或者愿意在字头召集人打架抢码头时出力,那么,等自己遇到被欺负的时候,字头的人也能为自己撑腰。
  宋天耀沿着路不急不缓朝嘉林边道的木屋区走去,经过忠孝街时,还停下来在街边的大排档前吃了一份肠粉,就那么坐在街边,边吃边欣赏不时从街上摇曳走过,穿着旗袍丝袜踩着高跟鞋或者穿着宽大的唐裙赤着一双玉足踩着木屐的“姣婆”指漂亮女人。
  等回到破烂拥堵的木屋区,本来正嘈杂呼喊的街上人们看到宋天耀出现在视线中时,不约而同的安静下来,一双双眼睛盯着宋天耀,看着他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等宋天耀走出老远,这些贫民区男女才指着对方交头接耳:“天仔可惜啦,这条街最醒目的后生仔。”
  “就是,本来还想等阿耀考上警察关照我。”
  “这扑街仔就算做了差人也不会关照你,有他父母在,冇钱就想占便宜?省省啦?”
  宋天耀穿过小巷,还没到自己家门外,就已经听到自己母亲与人大声争吵的声音,他皱皱眉,慢慢迈步走过去,一群街坊妇女正堵着自家那扇破破烂烂的木门外,而自己老妈则堵在门口,一手叉腰,一手戟指,正吐沫横飞的与众人对吵,颇有舌战群儒的风范。
  “珍嫂!不管怎么讲,阿耀没能考上警察,钱一定是要还的嘛,我真的急用!”一个中年妇女尖着嗓子对赵美珍说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赵美珍马上对着她拔高调门,把对方的声音压下去:“细眼玲!是哪个八婆昨天主动进我家门,放下两百块,还说不用还,全是街坊的心意,哇,你心意真是长久,还不够一天一夜就准备收回去?”
  “珍嫂,细眼玲她是自愿的,我可不是,是你开口借我才借你的,现在我老公重病,等钱抓药。”看到细眼玲被压下,又一个妇女开口对赵美珍说道。
  “茹姐,当初我借钱说好半年还你,还付你三厘的利息,你现在就登门讨债?我送你一个月历牌让你看清楚时间得不得?你老公重病呀?你老公咩病呀?马上风啊,我刚刚还看到他搂着三味鸡打情骂俏,你把钱存在我这里,比给你男人让他去风流更保险!”
  “我孙子等缴学费”一个老太太挤到最前面,对赵美珍苦着脸说道。
  对待老人,赵美珍语气仍然不减彪悍:“你孙子读了两年书,连自己名字都不懂写,缴学费?去买把西瓜刀砍死教书的先生算啦!”
  “那你把钱还给我,我去买西瓜刀!”老太太被赵美珍的话差点没冲个跟头,但是马上就开口还击,仍然要赵美珍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