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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十娘画骨香 > 第404节
  打小时起,三小姐一直都是个老实怯懦的性子。这一点非常像闵氏,虽说在闵氏死前的那段日子里,她的性子有些改变。可大夫人也只当是她身边米嬷嬷的教导,当时她还是个四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会自己想到那些事。
  可是现在,她没有想到,一切都好像又重现了。
  三小姐坐在那里,身边虽然不再有闵氏与叶淮安的庇护,但她却仿佛比原来更加光彩照人。
  她不由得想起了每日都在绣楼上哭泣的叶瑶琴,她的左胸伤成那个样子,只怕想攀高枝是难上加难了。
  全都是眼前这个丫头害的,都是她!
  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大夫人只觉嗓子里堵得难受。
  本以为夺了叶淮安的公爷之位,她的宝贝女儿便能堂堂正正的当上镇国公府的嫡女。可是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而且在听说叶淮安出事后,这个丫头竟一点也不慌张,她居然还能笑得出来,那笑容就像是对她的嘲笑,笑他们大房,就算得了公爷之位也是枉然。
  看着叶芷蔚那双像极了叶淮安的眼睛,大夫人只恨不得立即将它挖出来,下意识的,她向着叶芷蔚伸出手来……
  她要让她知道自己所处的困境,她要让她屈服,向她低头!
  米嬷嬷看到大夫人眼中带着恶毒的光华,向着叶芷蔚伸出手来,心中不由得一惊。
  虽然她也知道大夫人对三小姐没安什么好心,可是像这样如此明目张胆的直接伸手,这是要撕破脸了么?
  她上前一步。想将叶芷蔚挡在身后。
  虽然她的身份只是个下人,但她是亲眼看着三小姐一天天长起来的,在她心里,就如同自己的女儿一样,她怎么能容忍别人如此欺辱她。
  “哗啦!”一声响,所有人都被这声音吓了一跳。
  大夫人低下头来,只见脚底下躺着一只碎裂的杯茶,滚烫的热茶全都泼在了她的脚面上。
  “啊!”大夫人这时才觉出脚背上传来一阵剧痛,与此同时,她伸出去想要抓叶芷蔚的手被人握住了。
  “大夫人!”管事妈妈急忙上前,但米嬷嬷却抢先一步,将她挡在了身后。
  “你这是干什么,快些让开!”管事妈妈怒道。
  米嬷嬷紧抿着嘴唇,一语不发。
  虽然她不知道自家小姐要如何应对这一切,但只要她在,哪怕拼上这条老命,也不会让她受到伤害。
  叶芷蔚刚才故意将小莲送来的热茶掀到了地上,正中大夫人的脚背,趁着对方失神的功夫,她才抓住了对方的手腕。
  “大伯母,您这是想要打我么?”她今年才不过十三岁,声音还带着一丝稚嫩,不过她扬起的脸上却不见丝毫惧意,她直直的盯着大夫人的脸,“不知我犯了何错?大伯母竟要如此欺辱一个没有依靠的孤女,您是让占了我父亲跟母亲的家产么?”
  大夫人心里不禁一紧。
  她自然是想着吞占了闵氏的嫁妆,因为她还想寻找那枚皇后娘娘需要的玉片呢,这么多年,也不知闵氏将它藏在了哪里,她竟遍寻不得。休纵节才。
  可是这事暗中做来一是回事,当面被人戳穿就是另一种感觉了。
  她心里有鬼,被叶芷蔚这么一说,原来十分的气势也不由得弱了七分。
  闵氏的嫁妆自然是要全数交到叶芷蔚手上的,侵占孤女嫁妆的罪名可不小,若要被别人告发出去,丢脸不说,还会被官府传唤。
  此时,大夫人脚上被热茶烫的生疼,想将手腕抽回来,不想却被对方捏得更紧。
  叶芷蔚那双明亮的眼睛直盯得大夫人心里发毛,她没想到对方竟一下子看穿了她的那点小心思。
  不过这种事就算打死也不能承认。
  叶芷蔚只不过是个小丫头,她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定是米嬷嬷那老东西教她这么说的。
  想到这里,大夫人努力挤出了丝笑容,“三小姐是误会了,我是可怜你这孩子没有依靠,疼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打你?”
  叶芷蔚并没有马上放开大夫人的手,看了眼一边的管事妈妈,“如此说来大伯母定是赞同刚才我所言之事了?”
  大夫人一下白了脸,叶芷蔚当她的面要是真打了她的管事妈妈,以后她还有什么脸面再进这个院子?原本气势汹汹是想来给这丫头一个教训,没想到最后竟被对方三言两语给吓住了。
  吞占孤女嫁妆,这个罪名扣在头上,任谁也担不起啊,更何况大夫人还想着当公爷夫人呢,若是被坏了名声,大爷定会先休了她,以防止被她连累了。
  “再过几天,祖父便要回来了。”叶芷蔚的声音脆生生的,但此刻在大夫人耳朵里听来,却越发的让人厌烦,突然间,她不想再跟这丫头纠缠下去了,只要她快些将叶淮安的丧事办了,再将这讨人厌的丫头送去庄子,就算是镇国公回来了,也挑不出什么理来。
  想到这里,大夫人脸上笑容不断扩大,道:“今日来本是担心你会想不开,现在看来是我多心了,你院里有不称心的下人尽管打发出去,你放心,就算公爷不在了,你还有伯母可以依靠,以后缺什么,少什么,竟管找人来要……”
  叶芷蔚淡淡一笑:“有劳大伯母惦记了。”
  她松开手,大夫人被烫伤的脚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小莲在旁故意道:“大夫人伤的重么,要不就在这里歇歇吧,奴婢去帮您找大夫来。”
  大夫人一听此言,走的更快了。
  她再也不想在这屋里停留半刻。
  望着大夫人像被鬼追着似的,匆匆离去的身影,叶芷蔚的唇边浮起一抹冷笑。
  ☆、第46章 约见公爷心腹,金管事
  自大夫人走后,叶芷蔚便借机将院子里所有的下人全都换了。
  虽说一下子少了许多人,小莲跟米嬷嬷都比平时要操劳很多,不过没了惹人厌烦的盯稍和闲言碎语。心情倒是好了不少。
  而且叶芷蔚并不像其他的小姐那般难伺候,所以平日里也没觉着有什么不方便。
  官府请镇国公府的大爷和二爷验看了那件血衣,证明确是公爷叶淮安的所有之物后,便开始在江里四处打捞,可是这时正值春季雨水充沛之时,江水上涨,自江底捞出来的全都是泥沙等物。
  才捞了几天功夫,官府的人便烦了。停止了寻找叶淮安的尸体,转而发普公文,四处捉拿犯人。
  叶芷蔚在听到这些消息后不为所动,虽然她的心里也有些没底,但她只抱着一点执念:那便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镇国公府一连数日全在为叶淮安遇害一案忙个不停,就连下面的下人跟管事每日也要跟着受累,这一日更是接了大夫人之命。备起了白绫,府里挂起了白色的灯笼,准备办丧事。
  金管事刚从府外回来,向府里的总管事交待完了自己的事,路过廊下,抬眼瞥了下悬起的白灯笼,目光微暗。
  他自幼家道中落,习得一身好武艺,但最拿手的却是回手镖,所以十来岁便跟在镇国公身边入军中,在其身边当了十年的侍卫,也算是打小便与叶淮安一同长起来的。
  后来因为他在战场上伤了腿筋。走路略有点瘸,这样的人便不能再充当侍卫,叶淮安念在他们自小相识一场,所以便留了他在府里做了个小管事。
  叶淮安之前身边发生的种种,他都有所耳闻。
  他曾暗中潜入书房,当时只需叶淮安一句话,他便可将他救出来,可是叶淮安却拒绝了。
  理由竟是为了他的女儿。
  若是他不声不响的走了,那些人必会想尽法子从他的女儿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的。
  对于叶淮安的女儿,金冥阳并无太多印象,只是记得她小时候长的极像闵氏,而且胆子也很小,经常被府里两位表姐欺负。
  他路过园中,看着几个小厮在往树上挂白绫,心中不禁怅然。
  叶淮安这么做。真的值得么?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可是叶淮安却选择了以身试险。
  他刚穿过一道月亮门,眼角忽地瞥见一旁的树丛后站着一个人影。
  “是金管事么?”那是一个上了年纪,女人的声音。
  金冥阳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树丛后的身影。
  看那人身上穿着,应该是府里的下人,但是他不记得曾见过她,后宅大爷跟二爷的院子,他还是非常熟悉的,里面也没有这样的管事妈妈或是婆子。
  “你是何人?”若是普通的下人,为何她要躲在树后?
  “三小姐想见您。”树丛后的女人道。
  金冥阳只觉眼角一跳。
  “三小姐,哪个三小姐?”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自然是咱们公爷的千金。”
  金冥阳迟疑的打量着那个人,“你是她的什么人?”
  “我是她屋里的米嬷嬷。”
  能够在小姐屋里服侍的嬷嬷,一般身份都高于普通的下人。
  金冥阳微微欠了欠身,“原来是米嬷嬷,不知三小姐有何事找我,我只是府里一个小小的管事,想必帮不上什么忙吧?”
  树丛后的米嬷嬷走了出来,竟向着他行了礼,“金管事,公爷那日临行之前曾向我们小姐言明,府中有事便来找您,现在三小姐有事相求,还请金管事帮帮忙。”
  这话说的再客气没有了,金冥阳在这府里当了十几年的管事,平日里向主子行礼问安,除了叶淮安,什么时候有人曾这么客气的跟他说话。
  在别人眼中,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管事而已,只有叶淮安知道,他埋藏在卑躬屈膝面具下的,是一副怎样的铮铮铁骨。
  “知道了,有空我会找机会过去……”金冥阳没再停留,而是直接一瘸一点的走开。
  直到他走出很远,才慢慢转回头,刚才的树丛后,已经没了米嬷嬷的身影。休纵妖圾。
  两个时辰后,他才得了机会,悄悄去了叶芷蔚的院子。
  整个院子里静悄悄的,他原本准备好遇到这里的下人时的说词,竟连一句也没派上用场。
  米嬷嬷亲自等在门口,将他迎了进去。
  金冥阳迈进门时,脚步微微一滞。
  按说大家闺秀的内室,是不应让陌生男子入内的。
  他看了眼米嬷嬷,却见她面无表情。
  挑帘进了内室,只见室里陈设简单之极,若不是提前知道他是进了谁的屋子,他险险以为这是哪个丫鬟住的地方。
  虽说地方宽敞,可是屋里除了一株兰花的盆栽外,百宝阁上竟空空如也,就算是个庶出的小姐也不可能屋里如此寒酸。
  金冥阳禁不住心里叹息起来。
  有道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位三小姐的性子也太软了些,所以才落得如此下场吧。
  他正想着,忽听一旁响起一个清脆的女声,“金管事。”
  金冥阳转过头,这才发现,在临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因为她的衣裳过于素气,所以他竟没有注意到她一直坐在这里。
  他拱手施礼,称了声:“三小姐。”
  叶芷蔚淡淡一笑,柔荑指向一旁的椅子。
  金冥阳也不推辞,上前坐了,目光扫过对方的脸,只见叶芷蔚也正用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瞅着他。
  金冥阳立即垂下眼皮,对方还是个未出阁的女孩子,他本不应如此打量她,更何况她的身份还是自己的小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