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叶纤红呼出一口气。“诗诗姐,谢谢你提醒了我。”
或许是因为重生前,最深刻的记忆,还是在深圳这座大城市独自生活的那些日子,所以几乎忘了一直在乡村生活的父母,跟自己的想法其实完全不同。
在他们朴素的思想里,赚了钱既要省着点花,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碰到这种大喜事,又要高调去办,接受乡里乡亲的羡慕和奉承。
他们年纪大了,吃穿用住都不缺,最需要的,自然是这种精神上的满足。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全身都轻松下来。
“这么说来,你已想清楚了?”苏思诗笑着问道。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我准备出钱大操大办一下,你和章诗萍,就来做我小姑的伴娘吧!”
“我是没问题。”苏思诗笑道。“想来章诗萍也不会拒绝。”
“对了,美食节的戏班子不是你请的吗?”叶纤红又问。“你帮我找一个好的越剧团,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
“没问题。”苏思诗应道。“我马上去联系。”
挂了电话,叶纤红拨家里的号。
电话打通了,是妈妈接的。
“妈,爸呢?”叶纤红问道。
看了看时间,离爸爸打电话过来已大半个小时,他一定等急了。
“他刚才还在家里。”叶知书回答道。“你等一下,我到门口找找看。”
叶纤红握着话筒,心里有些内疚。
自己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其实依然没学会做人。
刚才自己没有直接答应下来,也不知道爸爸会不会受到打击?
“小红。”没过一分钟,爸爸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爸。”叶纤红叫道。“你刚才说的事,我已经跟诗诗组说了,她答应过来当小姑的伴娘。”
“哦,那真是太好了。”郑建国欣喜地叫道。
一直没等到女儿的电话,他还以为小红生气了,心里忍不住暗暗后悔。
女儿给她小姑买金首饰和家电的事,他早就知道了,作为晚辈,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至少兴怡和兴华,比女儿还大好几岁,也没见他们买件像样的东西,送给自己的小姑。
想明白这一点,他越来越后悔。
当时自己怎么鬼迷心窍了,只考虑母亲和妹妹的立场,忘了女儿今年才才十九岁,已经为她们付出很多了。
没想到她居然不介意这些,不但同意了小妹的无理要求,还跟苏思诗电话约好了,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对了,爸。”叶纤红又叫道。“我打算请戏班子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你说搭个台子唱,还是去村里的大会堂唱?”
“唱三天三夜的戏?你是说真的?”郑建国的反应像是受了惊吓。“那可要花不少钱呢?”
“你放心吧!爸,这点钱我还承受得起。”叶纤红见爸爸有些激动,故作轻松地说道。
“哦,我知道了,好。”郑建国因为兴奋,有些语无沦次。
“还有,小姑不是一直说亲戚少吗?你等一下去一趟乡政府,找乡长周承德,就说我想请乡里的领导喝喜酒,需要请哪些人过来,让他给你写一份名单。”叶纤红又提醒道。“回头你去镇上买一些请柬,填上名字后,请他代为转交。”
“好。”郑建国连忙应道。
这是大事,得用心去办,想到自家办喜事,乡里的领导也要出席,他觉得有面子。“那村里的人呢?”
“村里几个干部,当然也要请。”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这个你叫小叔他们去请就行了。”
“没问题。”郑建国自然不会反对。
“对了,还在小姑学校的领导,也要全部请来。”叶纤红见父亲要挂电话,连忙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郑建国匆匆应道。
交代完这件事,叶纤红挂了电话。
坐在沙发上再次回想苏思诗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农村里确实是这样,非常看重家族的势力,就算平时关系非常淡的亲戚,碰到有人办喜事,都会出钱出力帮忙。
说到底,就是不想让外人看轻自家的力量。
平时窝里斗可以,但是碰到事情,必须一致对外。
就像隔壁的赵大叔,几年前因为跟人家争水,与人在田头打了起来。
赵大叔平时闷声不响,跟堂兄弟也不是很亲近,但是他被人打的事传到村里,所有姓赵的人都扛着扁担赶过去了。
叶纤红当时站得远远的看热闹,听到有人在骂,大概的意思是我们姓赵的还没死绝,轮不到你们欺侮。
后来那个打了赵大叔的人,在村干部的调解下,赔了一些钱,才算把这件事压下去。
叶纤红当时不太理解这些事,现在一回想,就完全懂了。
在农村,办喜事的时候,就是体现家族势力的时候,必须办得风风光光,这样才体面。
现在村子里最有势力的人家,就是以前跟兴旺打过架的郑云峰那一房。
郑云峰的父亲郑立建,兄弟姐妹六人,算得上村里一霸。
更重要的是,村长书记都是他们那一房的,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和霸道作风。
乡里现在已插入一颗钉子,村里这颗毒瘤也到了拔除的时候,否则自己搞大棚蔬菜,只怕他们会影响自己的计划。
这一次小姑结婚,就当作是示威吧。
想明白这件事后,叶纤红拿来纸笔,考虑邀请哪些人参加酒席。
肖市长和戴老就算了,他们算得上是自己的定海神针,只有发生大事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带他们去村里示威,有点高射炮打蚊子了。
第十二章搞事情
至于自己公司的管理人员,也请来吃一顿吧!
公司虽然包吃包住,考虑到同行的待遇,食堂不可能搞得太好,所以平时大家吃不到多少油水。
除了过节时,会找个理由,做几个大菜慰劳一下大家。
这时候大家的消费观念又不像前世,乔昌智他们虽然钱赚得不少,却舍得吃舍得穿,有钱也存起来,不会出去吃夜宵。
请他们吃一顿喜酒,也算是福利之一了。
叶纤红打电话给朱亚婷,安排他通知到人,到时一起过来喝喜酒。
至于吃货团的那些朋友,身份都不简单,只要在虞城,都可以邀请过来。
当然不能忘了通知章诗萍,叫她过来当伴娘。
章诗萍是个爱闹的性子,听叶纤红解释原因之后,不但没有拒绝,反而像诗诗姐一样,非常兴奋。
把这些事情安排好,叶纤红才放松下来。
明天一早,就可以回去了!
既然自己插手了,这件事就必须办得漂漂亮亮,绝不允许出岔子。
晚上胡向阳下班回来,叶纤红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他。
胡向阳听完后,忍不住怪叫一声。
“干嘛?”叶纤红不乐意了,瞪了他一眼。
这是什么态度嘛!自己这么忍辱负重,不夸自己心胸宽广、英明神武也就算了,居然敢讥笑自己?
“没什么。”胡向阳连忙陪笑脸。“我是说你终于想通了,办的事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
“你找死!”叶纤红伸手去拍他的头。“我什么时候不正常了?”
“以前你整天跟表哥他们研究这个研究那个,这像是一个正常十九女孩子会做的事吗?”胡向阳被叶纤红打得缩了一下脖子,嘿嘿笑道。
这是他既佩服叶纤红的地方,也是他郁闷的地方。
明明自己比她还大了四岁,为什么跟她在一起时,却给人感觉自己比她小了十多岁?
“没听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吗?”叶纤红强词夺理地啐道。
“这倒也是。”胡向阳想了想,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刚认识她时,她家是怎么样一付模样,他记得清清楚楚。
房子又矮又破,丈母娘还一身病,如果没有小红站出来撑起这个家,很可能现在依然一贫如洗。
反观自己,有这么多的资源,却一事无成,实在太惭愧了。
叶纤红见他这么快就服软了,倒不忍再捉弄他了。
其实他说的没错,不正常的确实是自己。
任谁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却有一具十九岁的身体,都会给人强烈的违和感。
吃过饭后,叶纤红拿出纸,请胡向阳帮自己通知名单上的人。
胡向阳自然一一照办了。
“安安,你明天后天请好假了吗?”叶纤红问弟弟。
“请好了。”安安回答道。
他现在的成绩一路往上升,期中考试的时候,已进了班级前十名。
请两天假虽然会影响学习,不过姐姐不在意,他也相信自己能赶上去,所以他回答得很轻松。
“那明天跟我一起回去吧!叶纤红说道。”
明天外公应该过来了,她想趁这个机会,跟他学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