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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第3节
  被人用过的东西,她懒得要回来。手表代表的意义不同,必须收藏好。
  对于前世自己的不懂事,叶纤红也是无语了。
  杨云霞愕然地望着叶纤红,脸慢慢红了,小心摘下手表,放到叶纤红的手心。
  叶纤红接过,塞进裤兜里仔细放好,潇洒地挥挥手,往旁边的桃园商场走去,随口说了一句:“还有,以后别叫我小红姐,我跟你们没那么熟——”
  对于这两个小丑似的人,叶纤红希望跟他们再见后,再也不见。
  “小红姐——”杨云霞见叶纤红就这样走了,还想追上去解释,被杨云哲拉住了。
  “怎么办?哥,她是不是误会我们了?”杨云霞着急地嚷道。
  见哥哥没动,她又催促道:“你快追上去解释一下啊!小红姐最听你的话了——”
  “你别乱来,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杨云哲虽然心慌,却没有乱,他直觉叶纤红看出了什么,又抓不住问题出在哪里?
  想了想,把妹妹拉过来,郑重地叮嘱道。“这叶纤红有点古怪,你暂时不要去找她。”
  “知道了,哥。”杨云霞一向觉得哥哥最厉害,既然他说得这么严重,自己照着做就是了。
  只是以后怕拿不到小红姐新买的东西了,杨云霞心里暗暗可惜。
  …………
  叶纤红进商场转了一圈,没买到给弟弟的礼物。
  倒不是她眼光高,看不上里面的东西,主要是口袋没钱。
  她现在工资才二百多,连弟弟最想要的山地车也买不起。
  暗里叹了口气,不管哪个时代,没钱永远寸步难行。
  从商场出来,叶纤红决定去服装一条街碰碰运气。
  她记得那边除了卖衣服,还有几个小商品摊,应该能淘到价廉物美的好东西。
  凭着记忆往前走,果然在一条弄堂口,发现有人在摆摊。
  摊主是个精瘦的小伙子,盘着腿坐在塑料布上。上身只穿了件背心,皮肤黑的像块炭,咧着嘴露出大白牙,看来心情不错。
  面前蹲了三个男孩子,正在选磁带,看背影跟弟弟年纪差不多。
  一只双卡录音机正放着黎明的新歌《我来自北京》,音量开得震天响,音质就不敢恭维了,歌声里伴着明显的电流磁磁声。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不知命运是谁定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示爱不便说清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偏偏浪漫热情任性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没法一夜说清一生背景
  ——”
  几个小年轻跟着音乐哼着不知所谓的粤语,一付很嗨的样子,一边将选好的磁带交给小贩,跟他讨价还价。
  “十元三盒,没得便宜了。”小贩虽然在笑,语气却很坚决。
  他的声音有点嘶哑,说话时不得不加上手势,可能经常跑南方,普通话里还带着点广东腔。
  叶纤红也在一边蹲下来,打量着在军绿色塑料布上的商品。
  大多数是从南方批发过来的电子产品,摆在最显眼部位的,是各种型号的收录机、随身听、小霸王学习机、电吹风等紧俏商品。
  后面一排是塑料闹钟、俄罗斯方块机、磁带、游戏卡带、耳机等小物件。
  最后面还有两口纸箱子,居然放了上百本盗版小说,武侠言情的都有,箱子外用粗笔写了五元一本几个大字。
  这些电子产品,叶纤红重生前,大多数已被淘汰,但是在九十年代,却是时髦的代名词。
  弟弟今年读初中,大多数都用得上。
  叶纤红权衡了一会,拿起一台随身听,向小贩问价格。
  第四章被狗撵的熊孩子
  “六十块。”小贩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笑眯眯地说道。
  怕她没听清,同时抬起右手,弯下中间三个手指,做了个六的手势。
  “四十。”叶纤红直接把价砍掉三分之一。
  记得去深圳的第一年,她在工厂门口的某家杂货店,买过一个类似的机子,好像花了五十,店主还送了她两盘磁带。
  这一台下面带了小个喇叭,应该略贵些。
  不过在地摊买东西,讲究的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叶纤红自然不会客气。
  “不行,你还得太狠了。”小贩再次看了叶纤红一眼,一付你什么都不懂,别瞎还价的嫌弃模样,语气坚定地答道。“最少五十五。”
  叶纤红暗笑,这小伙子肯定是个老江湖,懂得在顾客面前演戏。如果自己没有重生的经历,肯定会乖乖地掏钱给他了。
  “你这个批发最多三十五,五十五太贵了,五十吧,再送我两盘磁带。”叶纤红以一付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
  年轻小贩有点意外,但是叶纤红说得已近事实,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叶纤红站起来付了钱,接过随身听,将选好的磁带也放进袋子。
  一下子花去四分之一的工资,叶纤红有些心疼,不过想到弟弟得到礼物时高兴的模样,她又觉得值了。
  从巷子里出来,叶纤红往回走。
  刚走了十几步,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狗叫声,然后后腰被人重重撞了一下。
  叶纤红猝不及防,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在她前世长期练瑜珈,平衡感特别强,朝前冲了两步,已快速站稳。
  回头正要教训莽撞的肇事者,却发现地上躺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双手捂着脑袋一脸紧张地朝后望。一条米黄色的成年土狗,正汪汪叫着,呲牙咧嘴地往这边追来。
  见是小男孩被狗撵,慌不择路撞了自己,叶纤红只能自认倒霉。
  随手扶起小男孩,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灰尘。
  小男孩子长着一张圆圆的包子脸,肉肉的很可爱,眼睛很大很亮,一付机灵相,可惜门牙掉了,显得有些滑稽。
  正要问小男孩为什么一个人?父母在哪里?忽听路人一声惊叫,叶纤红才发现那条跑过来的狗有异常,只见它瞪着血红的眼睛,口涎乱飞,满身的毛根根竖起,一付择人而噬的模样。
  叶纤红大吃一惊,急忙拉过小男孩,把他护在自己的身后。
  这完全是她作为女人,保护孩子的天性,没有丝毫犹豫。
  心里暗叫倒霉,都说七八岁的熊孩子人嫌狗厌,也不知道他刚才做了什么,把狗激怒得像疯了一样。
  如果被它追上,就算没被咬死,也会伤得不轻。
  低头在周围寻找趁手的东西,想把狗吓跑。
  还没来得及找到棍棒等武器,那狗已朝前一跃,身子朝她扑来,前腿就要搭上她的胸口,血盆大口向她脖子咬来。
  叶纤红头脑一片空白,在周围的惊呼声里,下意识地将手里的东西用力砸在狗的脑袋上。
  只听呯的一声闷响和狗的一声嚎叫,那狗被她砸得飞了出去,在地上接连打了两个滚。
  原来是手里的随身听和磁带,被她当成板砖,狠狠地砸在狗的脑袋上。因为太用力,随身听的塑料外壳多处传来开裂的声音,看来这礼物还没送出去,就要报废在这里了。
  叶纤红顾不得心痛,弯腰紧张地盯着那条狗,担心它继续暴起伤人。
  虽然她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是当它们与人类为敌时,她也不会心软。
  周围的人也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怕自己不小心,刺激了狗,它转而攻击自己。
  那条狗大概被她打懵了,居然瞪着她呜呜叫着,没有扑过来。
  跟刚才相比,它充/血的眼睛恢复了正常,虽然依然呲着牙,却少了狂暴,似乎只是在防备人们对付它。
  近距离看,狗身上脏兮兮的,身上的毛几乎全部打结了,应该是条没有主人的野狗。
  这就难怪了。
  流浪狗一般都被主人遗弃过,对人类或多或少会有怨恨。
  叶纤红猜测它还被人伤害过,所以发起狂来才这么可怕。
  左手拉住小男孩轻轻往后腿,只要它不追过来,两人就安全了。
  叶纤红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软得没有一点力气,看来刚才太紧张,用力过度,脱力了。
  “小彦——”远处突然跑来一个高大的青年男子,边叫边一脸焦急地四处张望。因为脚步声又重又急,把流浪狗吓了一跳。它身子一激灵,像突然清醒了一样,身子一低,夹着尾巴往巷子深处逃去了。
  周围的人一见,一齐松了一口气。
  被狗的凶残模样吓呆了的小男孩,这时也恢复了正常,听到熟悉的叫声,从叶纤红身后钻出来,挥手大声叫道:“小舅舅,我在这儿——”
  男子听见小男孩的应答,神情松弛下来,快速冲到小男孩面前,搂着他紧张地看了看,见一切安好,忽然恼怒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臭小子,叫你别乱跑,怎么就不听,一转身就没影了,如果出了事怎么办——”
  “怎么能怪我?”小男孩斜了男子一眼,振振有词地反驳道:“谁叫你们只顾着打游戏,不陪我?又不许我玩,我一个人无聊,自然就走了——”
  “你还敢犟嘴——”高大男子见不得他错了还找理由的态度,气得瞪眼威胁他:“下次再也不带你出来玩了——”
  今天带小彦出来,难得跟几个发小聚到一块,路过一家游戏厅,一时手痒,就一起进去切磋了。
  没想到刚找到感觉,小彦就不见了,几人担心得要死,丢下玩了一半的游戏,匆匆出来分头找人。
  早知道臭小子什么事都没有,还不如把游戏玩完呢?
  “你还好意思说他——”旁边一个大妈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插嘴教训道:“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不懂事,叫你带孩子,却只顾着自己玩,刚才要不是那个姑娘——”
  于是扒拉扒拉地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免不了添油加醋,脑补一些想像的内容,把高大男子吓出一身冷汗。
  他这才知道,小彦没出事,是撞了大运。
  如果当时没大人护着,小彦被狗扑倒在地——他简直不敢想像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