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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玄幻奇幻 > 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 第 123 章
  今日就是徐州知府给李鹜的最后一天。
  沈珠曦心神不宁地等在家中, 铺得整整齐齐的被子下藏着她收拾妥当的跑路家当。
  她坐立不安,时不时就走到四合院门前向外张望。
  为了跑路方便,她甚至把娣娘也打发回家了。
  一切都准备好了, 只待李鹜的信号, 她就可以立即带着家当走人。
  她从天未亮一直等到晚霞烧遍地平线,仍未等到李鹜的消息。
  难道是……
  她不敢去想最坏的可能。
  李鹜那么聪明,两个弟弟又那么能干,一定不会有事的。
  正当沈珠曦第九次确认包袱里的细软和凤牌没有遗忘时, 娣娘慌里慌张的声音从院外响了起来。
  “李娘子!李娘子!出事了,你快来——”
  沈珠曦的双腿一下软了。
  她强撑着身体走到前院, 打开了院门。
  娣娘看见她苍白的脸色吓了一跳。
  “李娘子, 你……”
  “谁出事了?”沈珠曦问。
  “是李爷, 东城门处围了好多人在看尸体——”
  娣娘话音未落, 沈珠曦就推开她跑了起来。
  “李娘子!”娣娘惊讶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沈珠曦头也不回。
  她忘记了何谓礼仪,身上的佩饰叮叮当当响了起来。
  主街上人来人往, 有相识的人面色惊异地看着她。
  分明不是最热闹的早市时分,街上却挤满游手好闲的路人,他们袖手而立, 神色各异。
  沈珠曦从三三两两混杂起来的交谈声里捕捉到最为刺耳的两个:尸体、全灭。
  “……你说尸体运回来了,可是真的?”沈珠曦不管不顾, 慌张地叫住最近一人。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见到的呢!”被她拦下的男子乐于显摆他的一手情报, 得意洋洋道, “我碰巧和他们一批入城,尸体多得要用牛车来运, 我劝你还是别去了, 那气味熏人不说, 看上一眼能做一年噩梦……”
  沈珠曦怀着最后的希望,追问道:“是怎么来的尸体?”
  “当然是打金竹寨来的啊!听你口音不是徐州人吧?知道金竹寨吗?金竹寨就是——”
  男子还未说完,眼前人已经转身冲向了东城门方向。
  “说了让你别去你还去……吐了可别怪我没提前告诉你。”
  男子嘀咕道。
  他四下张望,希望还有人向他打听东城门的事,可是周围的人都听他翻来覆去讲了数遍了,没有一人对上他希冀的目光。
  男子一脸失望,摇着头慢慢走远了。
  ……
  一个淡松花色的身影奔过商铺林立的街道。
  越是靠近东城门,路上的行人就越是稀少。仅有的面孔大多集中在茶肆酒楼的厅堂里,人们不约而同地掩鼻捂口,用异样的表情交头接耳。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奇怪的焦臭味。
  她曾经闻过这种味道。
  在城破之后的皇宫。
  在漫天火光和尸山血海中。
  她闻过这股气味。
  心脏在胸口里激烈撞击,好像有一个人在耳边擂鼓。沈珠曦呼吸困难,耳膜的锐痛像一根银针,深深刺入她的胸口。
  她不信。
  他们说的那些话不可能是真的。
  就在四天前,她还见过李鹜,他怎么可能,怎么会,怎么能够,就变成一具尸体了呢?
  从四合院到东城门,平日里步行至少是两炷香的时间。
  对沈珠曦来说,好像一眨眼就到了。
  她挤开堵在巷口的布衣青壮,对方骂骂咧咧地回过头来,看见一张如雨打海棠的脸,剩下的谩骂就像被掐住脖子的鸡,毫无痕迹地湮灭在喉咙里。
  “尸体……尸体在哪里?”沈珠曦挤出颤抖的声音。
  青壮迟疑了。
  杂乱的马蹄声和脚步声从主街尽头隐隐约约传了过来,沈珠曦立即舍弃还在犹豫的青壮,跑上了空荡荡的主街。
  她站在路中央,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从晚霞中逐渐走出的大队人马。
  披坚执锐的队伍背对高耸的东城门,如一条激流勇进的深色河流,声势浩荡地灌满宽阔的大道。
  浑身血污,满脸烟尘的将士簇拥着三个领头的身影。
  除了中间那人,她眼中再难容下一丝风景。
  身穿甲胄的李鹜骑在一匹红棕色的战马上,胸前的皮甲上还染着血迹。
  厮杀之后的血腥气附着在他腰间冰冷的佩刀上,黑灰色的烟尘染花了他坚毅的面庞,乌黑眼眸里透着非同一般的沉着和冷静。
  如火的霞光披在他宽阔的肩上,像是上天对他胜利的奖赏。
  从他身上,沈珠曦看到了一个男子最英勇的胆魄。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目光定定地随着李鹜移动,身体里紧绷的那根弦,在李鹜出现后,骤然断了。
  她脚下一软的同时,眼前的红棕色大马倏地朝她冲来。
  在膝盖撞击地面之前,李鹜从马上弯腰,一把将她捞入怀中。
  “沈呆瓜,你怎么来了?”李鹜高兴道。
  见到她的惊喜从那双表里俱澄澈的黑眸中迸发,前一刻还在李鹜身上纠结不去的杀伐之气像见到阳光的晨露,只需她一个眼神,就消失无踪了。
  “我听说你出事了……”骑在颠簸的马背上,沈珠曦下意识拉住他的腰,“既然你们没事,他们说的尸体是……”
  剧烈的情绪波动之后,五感逐渐恢复了平常的状态。
  一直没有注意到的焦肉气味猛地冲入沈珠曦鼻腔。
  她刚要往李鹜身后看去,一只大手把她按进了怀抱。
  李鹜按着她的后脑勺,不容置疑道:“别看。”
  身下的棕红大马迈着平稳的脚步往前走去,马蹄铁敲击在凹凸不平的石头地面上,马蹄声和身后响亮的脚步声,以及沉重的车轱辘声混为一体。
  李鹊带着李鹍,识趣地放慢了脚步,压着身后的车队也放慢了脚步。
  一匹马,两个人,隔开了身后军士,也隔开了喧嚣世间。
  松花色的纤瘦身影靠在全副武装的深色甲胄上,像石头上开出的一支棣棠。
  上百将士默默跟在身后,无人开口打破这一画卷。
  马上的沈珠曦也一言不发。
  就在片刻前,她还一口气跑过了半个彭城县,现在,她却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李鹜身上,还残留着血和烟的气味。
  可她一点都不怕。
  李鹜的气味包裹在身上,比世上任何东西都令她安心。
  “你这呆瓜,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大街上来了?”
  李鹜伸出手指,用指腹轻轻擦掉了她眼角残留的泪珠。
  “我以为你……”她哽咽道。
  “你怕什么?”李鹜道,“老子是要活千年的,连阎王爷都不敢收,难道区区山匪就能把我送走?”
  沈珠曦问:“你有没有受伤?”
  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湿漉漉的杏眼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李鹜沉默不言,生出将她永远嵌入怀中的冲动。
  “说话呀,你受伤没有?”沈珠曦再次问道。
  她说着标准的官话,刚哭过的声音软糯动听,温言软语中带着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娇嗔。
  李鹜察觉了。
  所以才心痒难耐。
  短短一年时间,她已从一个不知世事的懵懂少女,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女子。
  那双湿润而剔透的杏眼稍一流转,便是一汪波光粼粼的春水。
  “你在想什么?”沈珠曦伸出手,狐疑地在他眼前摇了摇。
  他在想,他什么时候才能吻上这双眼睛。
  “想一个呆瓜。”
  她红了脸,毫无说服力地弱声道:“你别胡说八道!”
  “我想你了。”李鹜用下巴刮了刮她白嫩的脸颊,低声说,“呆瓜,你想我了吗?”
  “你别耍流氓!”沈珠曦努力推开他一日没打理就冒出青色胡茬的下巴,“我们说好的,你不能占我便宜——”
  李鹜心想:你在老子怀里靠了这么久,摸也摸了,抱也抱了,到底是谁占谁便宜?
  “老子又不收你钱。”他皱眉道。
  也不知道这呆瓜为什么听了这话吓一跳,白着脸看他。
  “行行行,我不占你便宜。”李鹜受不了她受惊小兽一般无辜可怜的目光,立即退让道,“不碰你,行了吧?”
  沈珠曦点了点头,紧绷的身体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感受着重新依偎回怀里的体温,李鹜嘴角不由自主扬起:沈呆瓜,老子不碰你,你还不是要过来碰老子。
  队伍逐渐行进到主街人潮密集处。
  看见前方人头攒动的闹市,沈珠曦忽然回过神来:“……我要下来!”
  “下什么下。”李鹜一胳膊将她牢牢圈在怀里,“让他们看看,老子娶了个多好的媳妇。要不是你的剿匪策,老子现在已经在跑路途中了。”
  李鹜的话让沈珠曦停下了挣扎的动作。
  “那些计策,对你有帮助吗?”
  沈珠曦吃惊地看着他。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病急乱投医写下的东西,竟然真的对李鹜起到了作用。
  李鹜忽然低头。
  他的额头轻轻撞到了她的额头上,孩童之间常见的亲密玩笑,在他们之间撞击出暧昧的情愫。
  尽管沈珠曦努力克制,可耳廓还是不听使唤地烫了起来,就连身体最深处的心脏,也一改先前的疲惫,欢快而兴奋地蹦跶着。
  “我能胜利归来,一半都是因为你的剿匪策。”李鹜说。
  沈珠曦满脸通红,她把这归类为发自内心地为李鹜高兴。
  “那另一半呢?”她问。
  “另一半,”李鹜说,“是因为我要让你有朝一日,能骄傲地向别人介绍,这是你的相公。”
  沈珠曦怔怔地看着他。
  人山人海的人群随着领头战马的靠近而纷纷后退避让。
  当牛车出现在人们视野后,焦臭味的真相终于揭晓。有人拍手称快,有人转头就逃,还有那受不了的,当街就吐了出来。
  无数又敬又怕的视线从各个方向投来,将士们甲胄上残留的鲜血感染了围观的百姓,肃穆的气氛随着车队靠近迅速扩散。
  彭城县最繁忙的街道在这一刻鸦雀无声,只有茶肆里开水沸腾的声音,咕噜,咕噜,坚持不懈地响着。
  李鹜抬头挺胸,坦然无畏地迎着各色目光。
  他的模样,让沈珠曦想起了她一直向往的,自由翱翔在苍穹中的飞鸟。
  沈珠曦拉了拉他的衣襟。
  李鹜疑惑低头。
  “我一直都很骄傲。”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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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告一下,期待掉马的同学,快了。
  (这个快,就是还有四五六章左右的意思。)
  之前虽然说过中后期掉马,但是比我预想的快一点,中期掉马了。
  大纲也理得差不多了,明天就恢复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