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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重回九五年 > 第116节
  哼,开不开得成,还要她最终点头呢。
  挂了电话以后。
  王钢的儿子张蛮子,无意中听到了电话的内容,他说:“妈,孔家那边,又作妖了?”
  王钢说:“哼,几两钱的小妖。童童这个暑假不在村里,真是太好了,我啊,可以有段日子不用瞧见那老头了。”
  张蛮子点点头,说:“妈,说起来,童童去了镇上,我总有些不放心,镇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是,童童在那边,终归是人生地不熟。”
  王钢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我这才不算白得了个闺女,还让我儿子长大了,晓得担心自己家的妹子了。你放心,童童在自己外公家里受着气,对方是长辈,童童孝顺,没还手,只能受着,你妹妹只要是出了家门,她不去欺负别人,就算是别人的好运气了。”
  ……
  响县。
  王宛童在屋子里摆放着自己的物品,才休息一会儿,便听见了敲门的声音。
  王宛童抬头去看客厅墙上挂着的石英钟,正好是十二点了。
  吃饭的时间点。
  想必是周小叔来了。
  王宛童打开了门,门外,果然是周小叔。
  周小叔说:“王宛童,怎么样,新屋子住的还习惯吗?”
  王宛童说:“恩,还不错,先进来坐会儿吧。”
  周小叔摆摆手,露出了手上的香烟,说:“不了,我还没抽完,下次再说吧。现在可以去吃饭了吗?”
  王宛童看了一眼周小叔,原本在村里,张蛮子来送行,给周小叔递了烟,周小叔没有接,说是戒烟了,其实,周小叔哪里是戒烟了,只是不喜欢抽张蛮子抽的那款烟罢了。
  张蛮子家的经济条件,在村里来说,算是不错了,但是,张蛮子抽的烟很差,可以说是九十年代最差的烟。
  而周小叔这些年做倒卖的生意,赚了不少钱,早就已经不抽差烟了,自然见了差烟,也是不会接的。
  王宛童瞧了一眼周小叔手上的烟,她虽然心里明白,倒也懒得说破了,她对周小叔说:“好,我拿了钥匙,就可以走了。”
  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就是多一个帮手,托周彪的福,能有周小叔这样一个叔叔在县里。她虽然在县里有几个朋友,但能够帮助她的朋友,是永远不会嫌多的。
  王宛童转过身,取了钥匙,锁门。
  她将钥匙放在了裤子的口袋里,拍了拍,这才跟着周小叔离开了。
  周小叔抽完烟以后,他搓了搓手,发动了车子,说:“王宛童,我做的饭菜可能比较粗糙,希望你别嫌弃才是。”
  王宛童说:“哈哈哈,那要看看有多粗糙。我妈做饭就很粗糙啊,炒菜的水平永远是不一样的,有时候难吃,有时候更难吃,我是吃着她做的饭菜长大的。”
  周小叔的嘴角微微勾起了笑意:“孔姐的厨艺,我的几个哥哥是领教过的。”
  王宛童看向周小叔,说:“我妈……”
  周小叔说:“恩,你的母亲当年学习很厉害,村里的男青年,谁不喜欢她呢?她念大学的时候,一到放假了,就会回到老家,在学校里给大家补课。我的几个哥哥,打着想考大学的幌子,总是会赖在你外公家里,说是求学,其实是为了多接触你的母亲。有几次,你外婆不在家里,没有人做饭,于是,你母亲下了厨房,那天吃了饭回家的几个哥哥,回家之后,人都不太好了。我问哥哥们怎么了,他们说,你的母亲好看的像是仙女,学习好的像是神仙,可是,在厨房里,简直是阎罗王,要命的很呀。”
  王宛童噗嗤笑了起来。
  周小叔继续说:“说起来,我的几个哥哥那之后,虽然还是会偶尔去和你的母亲学习,可是,已经没有那么热情了。在乡下,他们想要找到妻子,是那种贤惠的,能操持家务活,能侍奉家里的老人的。你母亲那样的,按照乡下的话,是娇滴滴的公主,娶回家只能当菩萨供起来的,不能过日子。”
  王宛童说:“一路听下来,周小叔,你也觉得,我的母亲不适合生活么?”
  周小叔一边开车,一边说:“如果你想问我的想法,我可能和他们的观念不一样,在村里的老辈眼里,女人结婚之后的作用无非是做家务、生孩子,养老人,但是,我这边的家庭情况不一样。我父母是由我的兄长照顾的,他们在生活上没有经济负担,在我这儿图的最多的,是我常回家看看。至于家务活,不需要做太多,如果不想做了,请个保姆,花不了多少钱。生孩子这种事情,有就有,没有就没有,顺其自然,男孩女孩,我都会喜欢。我的妻子,长得好看,和我合得来就可以了。”
  王宛童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小叔,你的观念,走在时代的前面嘛。”
  周小叔说:“你这小家伙,我只是觉得,结婚这回事,终归是要找自己喜欢的那个人,那个人不管是什么样的脾气,做了什么让我生气的事情,只要是不触及我的底线,我都会忍得下,毕竟,是我喜欢的,选择的。如果那个人不是我喜欢的,选择的,那么结婚,就很痛苦了,每天横看竖看都是不顺眼的,我会鸡蛋里挑骨头,最后只能离婚收场了,这是对我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她的伤害。”
  王宛童说:“小叔,我感觉你骨子里,是个十分挑剔的人,我还是个孩子,你不要和我说太多你的观念,这有可能会给我带来影响的,好不。”
  周小叔别过头去看王宛童,这个小娃娃,他讲的都是真实感受,他看过了太多村里的婚姻结婚,村里的人的婚姻,是关上灯都一样,可是,他想要的婚姻,是心灵的感受。
  或许他是很挑剔,可是,他这么努力工作,不就是为了能够好好挑剔,认真挑剔,挑剔的久一点么?
  王宛童知道,在周小叔的心里,他并不觉得挑剔是一种坏毛病,相反,他素来是个投机主义者,他在每一笔生意中都计算着得失、利弊、利润,周小叔穷尽小半辈子,都在生意中绞尽脑汁,反而想要更加纯粹简单的婚姻,那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
  人这一辈子,能够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不一定是可以结婚的。想来,周小叔这几年的感情生活并不顺利吧,要不然,怎么会,还没有女朋友呢。
  ☆、第181章:诽谤来了
  第181章:诽谤来了
  周小叔开着车,不一会儿,便停了车。
  王宛童往车窗外看了过去,这就是周小叔住的地方吗?
  九十年代中旬的响县,王宛童唯一的印象,是对集市的印象,毕竟,上辈子的外婆,偶尔会带王宛童到集市去。
  响县在这个时候,民用房基本上还处于自己盖自己住的情况,商品房不多,就算是有,价格也是不便宜的。
  商品房和民建房的区别很大,一个是从外观看,一个是从做工看,商品房更加漂亮、精致。
  不过,九十年代中旬的商品房,并不高,没有电梯,最高的,也不过是十楼左右。除非是一些大城市,才有电梯房。但总的来说,就算是电梯房,楼层也不高。
  华夏国在古代的建筑技术很牛逼,但是近现代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
  王宛童是室内设计师出身,后来改行做了建筑师,是以,她对于房子总是会多一些关注。
  周小叔住的是商品房,而且是响县唯一的商品房。
  王宛童说:“小叔,你住在这里?”
  周小叔停了车,说:“恩,没错。这里不便宜,你大概会觉得我买不起吧。你是城里的,应该知道跟银行借钱这回事,我跟银行贷款买的房子,贷了三十年,你别和八角村的人说,否则我家里人知道了,非把我的皮剥了不可。”
  王宛童说:“小叔觉得,年轻人,应该贷款买房子吗?”
  周小叔的眉毛微微扬了起来:“我觉得,如果自己买不起,但是能够承担房子贷款的压力,那么,就应该提前享受更好的生活。人活了一辈子,晚点用,有什么意思,那时候人都老了,享受不起来。”
  “那小叔将来会买很多房子吗?”
  周小叔看了一眼身侧的大楼,说:“我或许不会买吧,房子要那么多做什么,房子多了,就会分心,就跟感情一样。”
  他领着王宛童往前走。
  王宛童微微一笑,说:“这可不像是一个靠倒卖生意发家致富的周小叔,能说出来的话呢。”她跟着周小叔的步子,往前走去,她走在周小叔的身边,漫不经心的说,“小叔,这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可以倒卖的。”
  “你是说,倒卖房子?”周小叔的浓郁的好看的眉毛往上扬了起来,眉心,微微皱了起来。
  王宛童说:“现在看起来很贵的房子,将来会更贵。”
  “商品房已经这么贵了。”
  “小叔,你可以了解一下我父母现在在的城市,商品房的房价是多少,我生长的那个城市,是小城市,你再比较一下大城市。这两年,可能变化不大,你观察五年。你要是想玩这个,最多也就五年,不能再等。”
  周小叔看向王宛童,这个小女孩,明明不过八岁左右,怎么看起来像是个老油条,一个比他还精于算计的老狐狸?
  他是个倒卖商,做的是便宜进,高价出,赚的是资讯不对等的钱。
  他能看到的市场,是这两年的市场,能想到的,是未来两年利润最高的买卖,可是,王宛童所看到的,是未来五年,甚至是更多年以后的格局。
  世界,真的会像王宛童所说的的那样变化吗?
  后来,他往深处想了想,猛然惊觉王宛童所说的没错的时候,大概是几年以后,华夏国在商品房方面,有了重大的巨变和改革。
  华夏国在进步,在革新,势必会带动房产业。
  后来的很多年以后,周小叔总是在想,如果当初,再多问王宛童几句,就好了。当然了,当初,也多亏了听了王宛童的话,他的人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那时候,只有二三十岁的他,哪里想过走出响县呢?能够在响县当一个有名气的倒卖贩子,已经是他觉得很不错的人生了。
  多年以后,他和王宛童再见面的时候。
  王宛童已经是英姿飒爽但又妩媚风情的美人,他远远的看过去,几乎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如果不是王宛童对他喊了一句:“小叔,好久不见。”
  他恐怕都不敢继续盯着她看。
  他说了一声:“好久不见。”想不出别的话来,他明明是靠嘴巴做买卖的人啊,却愣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而她,笑眯眯地说:“你大概是认不出我了吧,我是八角村的王宛童。”
  …。
  周小叔领着王宛童来到了家门口,他正准备掏钥匙,却发现,自己忘记带钥匙了。
  周小叔有些尴尬地说:“真是糟糕,我的钥匙,忘记拿出来了。你下午还要学习的吧,这样,我们出去吃吧。我家附近,有不错的管饭馆。”
  王宛童点点头,跟着周小叔往外走。
  周小叔说:“你想吃什么?”
  王宛童说:“都可以的,我不挑剔。”
  周小叔笑道:“哈哈哈,我上次和你一起吃过饭,但我并不了解你的口味。我听说城里的女孩子,都很挑食,没想到,你习惯挺好。”
  王宛童说:“有些食物,对我来说难吃,但是如果我的身体需要,我还是多少吃一点的,而有些食物,是让我难以忍受的,比如香菜,我只要吃到嘴巴里,感觉天都要塌下来。”
  “不吃香菜啊!哈哈哈,我很爱吃香菜,什么菜里都喜欢放点香菜。”周小叔说,“看来,不吃香菜的人,和爱吃香菜的人,没办法做朋友。”
  王宛童嘴角勾了笑意:“是啊,道不同不相为谋,更何况是一起吃香菜!小叔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周小叔说:“我不爱吃胡萝卜,觉得胡萝卜是天底下最难吃的食物。”
  王宛童摇摇头,说:“虽然我不爱吃,但是胡萝卜可是好东西。”
  “再好的东西,我不爱吃,还是不会勉强自己。你会勉强自己吃香菜吗?”周小叔说。
  王宛童说:“如果是必须吃,那我还是只能选择吃。香菜并不是坏的食物!”
  周小叔说:“你这小丫头,真是太厉害了。我小时候,总是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够成为有本事的人,这样,我就可以挑选自己的一切,我可以挑选食物、挑选衣服、挑选住的环境,包括挑选自己喜欢的人。但是你呢,却可以为了不喜欢的东西,勉强自己。”
  王宛童微微一怔,她说:“你不是我,可能不知道我心中的感受。对我没有坏处的,我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对我有害处的,就算是长在我的肉里,我也会挖出来。”
  周小叔的心脏微微抖了一下:“和你说话,我感觉自己是不是在看古代的大戏,那种宫廷争斗,王国战争之类的。你要是生活在战争年代,会比我们都活得久一些。”
  王宛童露出了天真的笑容,说:“哈哈哈,是吓坏你了吧,这是我在书上看到的句子啊,是不是用起来特别厉害的样子?”
  周小叔笑了一声,没有说话,王宛童这个小女孩,小小年纪,看起来天真浪漫、人畜无害,可是,她哪里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样呢?
  他想起来自己的侄儿子周彪,好在周彪的审美观还是很正确的,应该是不喜欢王宛童的,要不然,这么可怕的女娃娃,长大以后,成了他的侄媳妇,他肯定是会头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