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第87节
  王翠芬一听女婿就是本地人,住家里比住学校舒坦多了,也就依着他的意思把被子放下了。
  不过宋清徽在双岗生活了三五年, 添了不少衣物和生活用品, 不至于像其他知青一样一件不留全都带走,只是带走一半, 数量也很壮观了,主要是他们现在出来了,日后最多逢年过节回村里探个亲,住不了太长时间, 能带走日用品的尽量都得带上。所以三个人的行李加起来都能堆成小山了, 没有车还真不太方便。
  宋堂哥很贴心的开车把三人送到宋奶奶家, 老太太早就把楼上的房间收拾好了,别人家是夫唱妇随,到了宋奶奶这儿却是妇唱夫随, 由于叶小妹喜好享受,回来探亲的时候最喜欢卧室的卫生间,所以老太太的安排是宋清徽跟着叶小妹睡她前年睡的那个卧室,而宋清徽从小住惯了的那间就让叶三哥住着了。
  这个安排可就太合叶小妹的心意了,再次走进她心心念念的房间,叶小妹兴奋的想要立刻往床上滚一圈,“我太喜欢这个卧室了,又可以天天洗澡啦。”
  宋清徽无奈的拉住她,“晚点洗了澡再去床上滚,乖。”
  叶小妹还是爱干净的,听到宋大哥的话想起自己现在一身风尘仆仆,便很配合的刹了车,并反手挽住了宋清徽,美滋滋的往他肩上靠:“宋大哥,晚上我还想洗头。”
  要是叶小妹阳奉阴违,宋清徽还能板着脸厉声教育,可她一脸乖巧懂事的向自己提出申请,他就没脾气了,迟疑着点头道:“那你要早点洗,并把头发彻底擦干,别着凉了。”
  叶小妹笑眯眯的仰头看他:“宋大哥帮我擦嘛。”
  宋清徽:……
  就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卖乖。
  但是对上叶小妹弯弯的眼睛,他也只能点头。
  看小两口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宋奶奶站在门口笑得合不拢嘴,一边喊道:“恋爱可以晚点再谈,快下来吃饭吧,今天做了小妹爱吃的菜。”
  早已过了新婚期的宋清徽依然听不得这种调侃,红着脸把手从叶小妹怀里松开,叶小妹也不在意,转头兴冲冲的去抱宋奶奶了,说到吃饭可没人能比她更积极了。
  宋奶奶很是欣慰的拍了拍叶小妹的手,祖孙俩亲亲热热的下楼去了。
  宋清徽看着叶小妹头也不回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最后很有良心的去隔壁叫上叶军华。
  其实宋奶奶待客热情,上来第一个喊的就是叶军华,只是叶军华还有点不好意思出来,见宋清徽也来喊了,才配合的跟他一起下楼。
  一年多没回来了,宋奶奶身体倍儿棒,性子也还是那么的风风火火,说好带叶小妹去买新衣服,第二天她们就兴致勃勃去逛街了,叶小妹当然也一如既往的不客气,一口气买了好几身新衣服,去看望宋爸爸宋妈妈时就穿上了新裙子,进了屋脱下大衣,露出在这个年代称得上走在潮流前线的格子衬衫裙,脚下蹬着双崭新的小皮鞋,宋爸爸看了都赞不绝口,“小妹越长越漂亮了,看来小徽没欺负你,我们也就放心喽。”
  叶小妹的军大衣被宋大哥顺手接过去了,她只要抱着宋奶奶给她订做的小牛皮包,笑容灿烂的朝宋爸爸宋妈妈打招呼:“爸妈过年好,给你们拜个晚年。”
  宋爸爸等这句“爸”等了一年多,笑容甜蜜的小姑娘就是比家里两个臭小子更讨喜,他听得心头舒畅,忍不住摸了摸叶小妹的头,亲切和蔼的道:“小妹也过年好,快进屋坐吧。”
  在宋清徽和叶小妹身后的叶军华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他已经见识过宋奶奶对小妹的喜爱程度,刚到北京的那天,老太太又是做小妹最爱吃的东西,又是送小皮鞋小皮包,都是专门给小妹订做的,那架势好像要把好东西都一股脑儿送给小妹似的,身为亲孙子的宋清徽都没这待遇,叶军华当时看得叹为观止,没想到来了宋父宋母这儿,严肃威武的宋爸爸也是见了小妹就笑得合不拢嘴,对着小妹嘘寒问暖,无人问津的宋清徽反而像是捡来的。
  不过作为小妹的亲哥,叶三哥意外之余,对她在婆家所得到的待遇倒是乐见其成,连刚开始见到一身气势的宋父时产生的敬畏都消散了许多,瞬间觉得宋家伯父真是威严又不失亲切,便放松了心情随他们一起进屋坐客。
  赵海兰同志矜贵讲究惯了,宋英盛主动去开门,她便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上等着儿子儿媳过来给她请安问好,不过这次见到叶小妹她倒没再横挑鼻子竖挑眼,颇有些和颜悦色的颔首:“回来了?”
  等大家寒暄过后,赵海兰对叶小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鼓励,“你们兄妹还算争气,资质也不错,进了大学也不要松懈才是。”
  是的,赵海兰对叶小妹态度的改变,都是因为叶小妹考上了大学,虽然她的出身依然配不上自己,但总算有点东西能拿得出手了,她现在出去至少可以抬起头说“儿媳是大学生,家境不是很好,不过她哥也是大学生,兄妹俩聪明上进,父母想来也是知书达理的,儿子就喜欢这姑娘,随他们去了”,而不是人家问起来,她只能干巴巴的说“儿媳妇是个村姑”。
  叶小妹和她哥考上大学有多不容易,赵海兰也是心里有数的。宋家的儿孙都更愿意参军,这次恢复高考也就宋清徽参加了,没什么可比性,但是赵海兰娘家的侄子外甥,还有身边同事朋友的孩子都有不少报名考试了,她娘家的孩子们也算出息,两个考上本科,还有两个被专科录取了,说出去同事都羡慕,因为他们七八个孩子去考试,最后只有两个考上了。
  赵海兰一直为自己身为北京人而充满优越感,当初宋清徽下乡时叮嘱他不要和外地的知青处对象,就是因为在她心里除了北京上海,其他地方都算乡下,没想到她身边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北京孩子那么多高考落榜的,乡下来的叶小妹和她哥居然幸运的考上了,这个对比实在太鲜明,赵海兰便不由自主对叶小妹高看了一眼。
  本来也是,叶小妹读的是师范大学,以后国家分配工作,本科出来至少也得去重点中学教书,争气点说不定能留在大学当老师,教书育人,清贵又体面,那就再也不是泥腿子了——可能是落差太大,赵海兰现在想到叶小妹日后能当老师,竟然还觉得挺欣慰,便主动问道:“开学后你们想住学校还是住家里?住家里的话,我早点把房间被子收拾一下。”
  以赵海兰同志的性格,能这么问其实就是愿意他们住家里了,可惜叶小妹不愿意,她外宿的首选当然是宋奶奶家了,小别墅住着多舒坦,想不开才来宋爸爸宋妈妈这里挤家属楼呢。
  然而不管是宋妈妈这边还是宋奶奶家里,叶小妹都住不成,她的学校离两边都远,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发达,叶小妹又不会骑自行车,目测她每天上学转车都得一个多小时,关键是她跟宋清徽还不在同一个学校,晚上搞不好得一个人回家,宋清徽怎么想都不放心,所以决定大家一起住校了。
  清华大学其实离宋奶奶家不算远,自行车半个小时内就能到,只是为了跟叶小妹做伴,让她能安心在学校寝室住下,宋清徽便也准备住校了。
  赵海兰听到他的解释,也挺善解人意的点头:“住在学校也好,节省了上学和回家的时间,可以多看看书、好好学习。”
  宋清徽真心实意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听着母子俩正儿八经的对话,叶小妹简直瑟瑟发抖,忍不住庆幸她不用住在宋妈妈这里了,不然按照宋妈妈的态度,她每天放学回家恐怕还要感受一番“被班主任支配的恐惧”。
  想想住校还是比较爽的~
  叶小妹不由开始期待开学了。
  清华发的通知书比较早,开学也比首都师范早几天。
  大学生军训是八/九年以后的产物,现在的学生还是比较幸福的,不用军训整一个“爽”字了得,叶小妹和叶三哥便兴致勃勃陪着宋清徽去清华报道,把校园逛了个遍,顺便去隔壁找楚涵玩了两天。
  不过女主这家伙见色忘友,首师和沈思默就读的北航在同一天开学,她便毫不犹豫选择陪男朋友报名了,宋清徽倒是特意请了假送叶小妹去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  久违的双更,感动~晚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开学这天, 叶小妹当然是全副武装,化了妆涂了新买的口红,再穿上新裙子配小皮鞋,背着小皮包,美到连军大衣都不想穿了。
  不过想想北京的温度,叶小妹出门前还是乖乖裹紧了军大衣,由于裙子够长, 脚踝处倒是露出了一小截裙摆,为盛装打扮的叶小妹增添了一分靓丽。
  这个年代的人们好像格外偏爱黄色, 叶小妹上次来北京就搞了条黄色的连衣裙,是用宋奶奶给她买的布做的,不过穿到现在颜色已经开始泛白, 纵使没打过补丁她也不太想穿了, 这次逛街看到一条姜黄色的及踝连衣裙便一见钟情,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她穿黄色是挺亮眼的, 因为皮肤底子白,穿上姜黄色的连衣裙简直白得发光,整条街最靓的妞非她莫属了,化了妆再穿上小皮鞋, 就更显得精致靓丽了, 还自带白富美的气场, 出门前宋爷爷和宋奶奶都夸她各种洋气时髦。
  于是叶小妹就这样信心满满的出发了。
  叶三哥背着他自己的行李,宋清徽扛着她的行李,两个人都有些狼狈, 叶小妹却双手空空好不悠闲,挎着自己的小皮包走在队伍最前面,这个出场方式效果堪称震撼,刚到学校门口就有许多热心的同学要给他们引路指路了,叶小妹和叶三哥很顺利的报上了名,可以带着行李去宿舍安顿了。
  他们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叶小妹这种被逼着考大学的咸鱼只是个例,大多数人都跟宋清徽他们一样日日期盼着进大学深造,如今总算进入了梦寐以求的校园,自然是如饥似渴的学习,像是宋清徽班里和宿舍的同学,刚开学没几天,大家就已经进入了学习状态,课外时间恨不得住在图书馆。
  宋清徽原本也跟大部队一样,这几天跑图书馆跑得比谁都勤,今天却为了送叶小妹开学专门请了一天假。
  若是单纯的报个名签个到,宋清徽完全没必要同行,叶三哥在边上了,他一个人就能把叶小妹安排的明明白白,宋清徽既然特意请了假出来,当然得去见见叶小妹的同学和室友了,关键是一个寝室的室友们,叶小妹娇气任性,脾气还不太好,宋清徽还真有点担心她在宿舍不合群,就想借着开学的机会认识她未来的室友,大家一起吃个饭,也好请她们包容包容叶小妹的小任性。
  所以帮叶小妹报了名,宋清徽也没打算离开,依旧拎着她的行李要陪她去宿舍。
  叶军华和宋清徽也有着同样的担心,毕竟自家小妹是出了名的娇气,因为长得好嘴巴甜又肯撒娇,越长大反而越被父母家人娇惯着;其他女同志可能在娘家过的好,结了婚就得当个贤妻良母、学习操持家务了,而他家小妹结了婚也没变得多贤惠能干,反而因为又多了一个愿意惯着她的人,婚后比结婚前还要懒散娇惯。在老家的时候,就没有哪个女生不羡慕小妹的。
  但是想到他们来北京上学,还要住校,叶军华就很愁了,听娘说小妹在家被宋清徽惯的连洗澡水都不能自己提了,在学校小妹不但要自己去打热水洗澡,每天还得打够开水洗漱和吃喝的,反正衣食住行全都要靠自己了,叶军华真有点怕习惯了被照顾的小妹受不了,直接给他们撂担子不干了。
  如果他跟小妹离得远,也只能在心里干着急了,既然兄妹考上了同一个学校,叶军华打算尽可能的照顾小妹,当然也要知道小妹的宿舍在哪儿,并认识一下她的舍友,大家都是同学,混个脸熟以后,小妹遇到什么麻烦,她的室友也能直接通知到他。
  所以叶军华也不急着去自己的宿舍了,找个地方把行李放下,便和宋清徽一起送叶小妹去女生宿舍楼。
  叶小妹有了“左右护法”,就更加潇洒的当甩手掌柜了,宋清徽和叶军华进了她的宿舍便忙前忙后,帮她擦桌椅铺床、摆放行李,她就一身轻松的坐在旁边跟室友们互相介绍认识。
  她们宿舍是八人间,都是一个班的同学,叶小妹来得不早不晚,加上她已经有五个人了,虽然叶小妹看起来派头十足,不过都是同学,另外四个女生对她还是很热情的。
  互相认识以后,叶小妹言简意赅的给同学介绍两位“保姆”,先指了指负责给她整理柜子的叶三哥,“这我三哥,亲生的。”
  然后又指着负责铺床的宋大哥:“我爱人,也是亲的。”
  叶小妹介绍宋清徽的方式太幽默,众人闻言笑了一阵,才有点怀疑的问:“小叶,你们这么早就结婚了?”
  这个年代,已婚人士来上大学不算稀奇事,甚至拖家带口来学校的都有。只是她们刚才自我介绍,发现叶舒华在五人当中是年纪最小的,还没满二十岁就结了婚,哪怕在当下也太过着急了点,加上她一脸娇气、亭亭玉立,分明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看都毫无人/妻的气质。
  不过叶小妹究竟是不是人/妻,跟她们也没多大关系,在她肯定的表示她结了婚、并且领过证以后,几位女生也就信了,并笑着夸他们郎才女貌、十分匹配。叶小妹毫不客气收下了他们的赞美。
  在叶小妹和同学们热聊期间,宋清徽也铺好了床,见叶小妹比他想象的更有人缘,他也就放心了,没有急着插话,直到现在忙完,才嘴角含笑的从叶小妹的床上下来,亲昵的站在她旁边跟大家打招呼,“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小妹以后还要拜托各位照顾。”
  落落大方、态度真诚的宋清徽还是很容易获取众人的好感,只是大家到底还不熟,挺不好意思让他请这么多人吃饭,便都没有作声,还是年纪最大的李姐出声道:“就去学校食堂吃吧,我来得早,在食堂买了早饭,价格很公道呢,味道也不比国营饭店差多少。”
  宋清徽只是想帮叶小妹刷个好感度,又不是非要装逼,很配合的接受了李姐的建议,其他几位女生也觉得可以接受,小叶爱人请她们在食堂吃饭,以后她们再给小叶请回来。
  众人就这么说定了,约好十二点在食堂碰面,宋清徽和叶小妹便陪叶军华去男宿舍安顿了。
  在食堂碰头的时候,叶小妹宿舍剩下三个室友又到了两个,一群年轻人吃了顿热闹非常的聚餐,边聊天边吃饭,吃完都一点多了,女生们想回宿舍休息,宋清徽便陪着叶家兄妹去逛逛校园,爱人的学校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天黑之前,宋清徽依依不舍的跟叶小妹分别然后回学校了。
  他们的用心倒也没有白费,宋清徽风度翩翩,叶军华五官清秀,都是很容易获得女生好感的类型,加上叶小妹性格娇气却不骄纵,心情好了还是很好相处的,所以她非但没像他们担心的那样被排挤,在宿舍甚至在班级都出乎意料的如鱼得水。竞选班委的班会上,叶小妹都没有报名竞争,却因为漂亮时髦的外形而被同学们一致举荐当选文艺委员。
  叶小妹很愉快接受了同学们的举荐,他们要是推荐她当班长或者学习委员一类的职务,她肯定就不答应了,这些“重职”向来是能者多劳,文艺委员就不一样了,现在还没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意识,学生只要认真读书就行了,她这个文艺委员估计就是个吉祥物,一点都不用担心受累。关键是大家选她的理由也很深得人心,同学们觉得她是当之无愧的班花,放在整个院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貌美,有个最漂亮的文艺委员他们也很有面子。
  于是叶小妹也就笑纳了“最漂亮的文艺委员”这个称号。
  ☆、第一百二十八章(补更5.11)
  现在大部分的高校师生们, 确实一切都以学习专业知识为重,但是叶小妹有一点没想到,他们学校是拥有了艺术学院的洋气学校,整个学校的艺术氛围还是浓厚的,于是刚开学,叶小妹和她的小伙伴们就听到一个消息,一件大事——学校要开迎新晚会。
  本来艺术学院那些多才多艺的学生顶着, 他们就是专业的,其他学院的师生并不需要为迎新晚会而费心劳神, 安心等着晚会那天台下欣赏表演就行了,而叶小妹他们这些文艺委员也依然当着挂名的吉祥物。
  只是叶小妹的情况有点特殊,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 她的“美名”就已经传遍整个学校了, 主要是因为她开学那天的造型和阵容太过强大,穿裙子抹口红蹬小皮鞋, 连艺术学院的女同学都没她这么洋气、也没有叶小妹这么敢折腾的。她还不是一个人,身边跟着两个身材好气质佳的帅哥,这样的组合走在路上,无论男女都忍不住回头看几眼。
  何况那天他们三个人在学校转了一下午, 几乎把校园每个角落都踩了个遍, 如此高调, 不可能不引起大家的关注。
  事实上,从那天起就有很多同学在背地里打听这位艳光四射的校友了,只不过大家的方向有点错了, 理所当然的认为只有艺术学院的女同学才会化妆,所以都关注艺术学院去了,过了许多天,众人才慢慢发现这位美女竟然是文学院!而叶小妹那个时候刚好当选了文艺委员,所以等她发现的时候,自己已经成了全校公认的“最漂亮的文艺委员”,这下名副其实了。
  叶小妹成了最出名的文艺委员,在迎新晚会这种盛会上也可以拥有姓名了。因为这会儿的人们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好像都认一个死理,长得漂浪打扮时髦等于多才多艺,于是负责迎新晚会的师生主动来叶小妹班里问她要不要也出个节目。
  当时叶小妹他们正在上晚自习,听说他们的文艺委员也有资格参加这种露脸的活动,全班同学包括老师都很兴奋,积极鼓动叶小妹参加,然后叶小妹就同意报名了。
  作风高调,或者说喜欢出风头的叶小妹这次愿意在迎新晚会上表演,倒不是单纯的出于虚荣心,她愿意参加活动的理由很简单,希望在晚会上一鸣惊人,然后顺利转系去艺术学院。
  说到就读的专业,叶小妹头一次暗恨自己读书少。当初报志愿的时候,只听女主小姐姐分析说她的水平报考首师大,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师范学院,把握可能会比报考其他学校更大一些,以后毕业当老师也挺适合她,清闲体面还不累云云。叶小妹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考上大学她就可以随便浪,再也没有人能管她了,根本就没考虑过毕业就业的问题——她都有了宋大哥这位长期饭票,多想不开才会想去上班啊。
  既然无所谓工作,那么选什么专业和学院也就无所谓了,叶小妹就随便勾了个汉语言文学,理由是这个专业学起来肯定要比其他学科,比如数学啊物理什么的更轻松,哪怕她随意逃课,考试前临时补补课应该都能考过,so easy~
  一直到开学的前一天,叶小妹都在为自己的机智而感到骄傲自豪,尤其是跟宋大哥的计算机和三哥的数学对比,以后他们学到秃头,而她想浪就浪——这样一想就更觉得幸福。
  然后等着放飞自我的叶小妹开学了,突然听到他们学校竟然有艺术系,整个人都懵逼了,早知道有艺术系,她还选什么文学啊,报艺术学院不是更美滋滋吗,以她上辈子近十年的画功,闭着眼睛都可以应付老师了!
  叶小妹一时间悔不当初。
  她也知道是因为自己见识少,早知道首师有艺术学院,她就不至于选错专业了,造成现在这个尴尬局面也怪不了别人。
  但是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叶小妹,现在也是真心实意想去美术系,她问过寝室的小伙伴,大家都说不知道能不能转系,毕竟他们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还没有这样的先例,他们也不确定能不能转系啊。阅历最深的李姐便随口来了一句“要是咱们班某个同学外语或者说数学特别优秀,教授们应该会主动帮他转系,毕竟要因材施教,不能浪费了学生的天赋嘛”。
  叶小妹对此深以为然。
  她上辈子大学期间转系是件非常麻烦的事,学校规矩特别多,现在想来是不一样的,刚恢复高考,制度并不完善,一切都还在摸索中呢,她想老师们应该有这个权限,只要引起了美术系老师的注意,让他们主动把她调过去就可以了。
  上辈子叶小妹学了七八年的画,她觉得自己装一把天才,刷刷天赋值是完全没问题的,难的是她没有机会在美术系的老师面前大秀技能。来自迎新晚会的邀请,无疑是刚打了瞌睡就有人送上枕头,迎新晚会的负责老师正是艺术学院的老师!
  艺术学院挺丰富的,有音乐系美术系啥的,叶小妹不知道负责负责晚会的到底是哪个系的老师——最有可能的肯定是音乐系。但她收到邀请也确实精神了,在晚会上达成精彩表演,展示一下她“与生俱来”的艺术细胞,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去美术系毛遂自荐了,计划通~
  不过应下表演一事后,叶小妹就有点为难了,她倒不担心上台,普通人在成千上万人面前表演可能会紧张害怕,自信爆棚的叶小妹却从来不知道这几个字怎么写,让她感到棘手的是不知道该表演什么。
  上辈子跟着爷爷奶奶的时候她在少年宫报过挺多班,钢琴啊跳舞啊游泳啊,学的不算精,但是让她充分准备排练一阵子,上台表演是完全没压力的,问题是她这辈子连琴都没摸过,突然说要钢琴演奏,估计能把叶三哥分分钟吓得昏古七;倒是可以打着“无师自通”幌子来一段简单的舞蹈,可是一个人在台上跳舞也太傻了点,叫上小伙伴又得排练和编舞,工作量十分之巨大,最怕麻烦的叶小妹想都没想就把这个选项pass了——那她会的技能就这些了,总不能上台现场表演书法绘画吧?
  就在叶小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同学们表示可以集思广益,给她出出主意,然后机智的学习委员建议她发挥文学院学生的特长,上台朗诵表演。叶小妹一听很好,朗诵既可以刷一刷存在感,又满足了她想偷懒的心情,太适合她这种咸鱼党了。
  叶小妹当场决定就朗诵了。同学们对此感到与有荣焉,文艺委员在迎新晚会上表演诗文朗诵,等于他们整个文学院也出了风头,当然值得高兴了。
  参与感很强的同学们又开始热心的帮文艺委员选择朗诵的课文,他们跑图书馆翻阅了很多书籍,然后列了个书名供叶小妹选择,叶小妹最后决定朗诵叶芝最著名的诗《当你老了》,她选择这首不是看重它有多经典有多浪漫,而是单纯的因为她对这首诗很熟悉,不但简单,她甚至能背出大部分诗句,准备起来就特别省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