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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都市生活 > 一盏春光[豪门] > 第93节
  不知为何,他忽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拭过眼泪。
  喉口没忍住的那声呜咽,只能随着用力擦拭眼角的动作,而不断的涌现——几乎出不来气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习惯的事,为什么这次格外孤独呢。
  那个蜷缩在沙发上就能睡着的人,这个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岁呢,怎么就变成黑布一盖,连遗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尸体了呢。
  洛一珩从指缝间,看着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着夸张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脚边,她发了疯一样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花了妆的脸,咧开一个灿烂的笑。
  所有的观众都被逗得开怀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头越低,腰越弯。
  到最后,近乎是把脸埋在手心。
  “宋思远……你个狗东西,什么火烧云,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没有火烧云,全是阴天。”
  你连死都死得那么悲壮,何必到死,都不愿意跟我讲一句真心话。
  他哭得喘不上来气。
  “你活着,我没机会站你身边,谁都不会觉得我够资格;你死了,我也没有资格给你抬棺,扶灵——”
  “宋思远,你说你,你怎么连到死了,都不放过我?”
  自然是没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难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于后来的故事,想必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个足够能力供他“借刀杀人”的“帮手”。
  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完美标杆的人,一个连穷尽完美标准的父亲也无法挑剔的人。
  聪明如洛一珩,甚至连诱饵都找好,连陷害的手段都设计了无数方案,只等着大鱼咬饵,满载收网。
  说实话,如果不是最后那一点纰漏,他前二十年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一套本事,足以把这些满足于安乐的宋家人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可是他心软了。
  当他面对着宋致宁那张脸,想起曾经真心对待过他的陈昭,也曾像个称职的朋友,为他出头,为他忙前忙后。
  当宋致宁啐了一口过后,仰起头,却又告诉他:“傻/逼,我没觉得你是个坏人。”
  不算是好人,至少也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坏蛋。
  默然片刻。
  “我父亲有时候说得对,”他突然笑了笑,“他说我总是临阵一脚犹豫,又瞻前顾后,所以总会……嗯?!”
  话没说完。
  电视上突然播报的一则新闻,打断了他的似笑非笑,也让他霍然回头,目眦欲裂——
  宋氏陵园被盗。
  他脑子里警铃大作,几乎是下意识的飞速动作起来。
  割断了宋致宁的绳子,受了对方劈头盖脸的几拳头也没还手。
  洛一珩啐了口血,扭头就往外跑。
  出了名没轻没重的宋致宁,下手可一点没留力气,以至于“惨遭毒打泄愤”的他,开车时,眼前也发黑发昏,不知道用了多久,才赶到陵园门外,用自己过去向宋笙要来的通行证,一路畅通无阻,赶赴宋思远墓前。
  一片狼藉。
  仅针对他一人的墓碑,也算是稀奇。
  不比其他宋家长辈,宋思远的遗体实在难以装殓,最后索性烧成一把灰,只葬了个骨灰盒,放在那修缮华丽的墓中,显得尤其寒酸。
  冒着大雨,几乎是跌跌撞撞着扑到碑前,他低头一看,墓穴中的骨灰盒侧翻着,不出意外的可怜兮兮,竟然也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整理。
  任谁都看出来这是一个引他来跳的陷阱。
  可他依旧不管不顾探手去取,也不顾一手是泥,脏兮兮的,只想把它扶正,嘴里念叨着:“没事,宋思远,我、我帮你,我帮你,没事,没事了……”
  好不容易触及,一掰,一扯。
  那里头却轻的出乎意料,很显然,是个空盒子。
  “……?”
  “别翻了,在这里。”
  洛一珩霍然抬头。
  就此,与从墓碑后绕出的宋二小姐,不久后即将成为江太太的宋笙,撞上视线。
  女人撑着一把黑伞,怀里抱着雕刻精细的骨灰盒,一点不吝啬般递出来,递到他面前,“着急有着急的办法,但我还没有没良心到,让小三叔这么狼狈。”
  她话音平静:“那个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时候没有娶妻,本来应该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遗愿和宋家的规矩,多备了一个。”
  她在伞下,妆容精致,面容温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湿透,满是泥垢。
  洛一珩没有搭腔。
  “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