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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七零之彪悍女知青 > 第227节
  她每次遇到什么事情,我都特别慌特别暴躁无法控制自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变成程如州或者俊生。
  那次她带着大宝小宝被狗追,她被吓得失了神智,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变成程如州,杀尽那家混蛋。今非昔比,他们再也没有从前的力量,我的身体也长大拥有了远超过他们的力量。
  我可以做到!
  是冬生安抚了我,他杀了那条狗,逼疯程信达,而后又把他们送去劳改农场体会我们的折磨。做了我想做的。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冬生有着程如州的残暴,可他也有文生的单纯和善良,他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不会像我这样躲在暗处再也见不得光。
  突然我有一种渴望,想站在他们身旁,我也要保护琳琳,再也不让她受到伤害。
  可能我愿望太强烈,我居然真的掌控了身体,我比文生大,不会像文生那样幼稚单纯,但是不管我狂暴还是尖刻还是单纯还是安静,他们都不会怀疑,在他们眼里,这都是我。
  他们爱我,全然相信我。
  这是一种很安全的感觉。
  可我知道只有文生最适合这个家,虽然他不能和我交流,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他会受我的影响慢慢变好。
  我不能毁了这一切,因为我并不能掌控程如州和俊生,不能保证不发疯,只有文生是安全的。
  最终我把这一切重新还给文生,我不允许任何人破坏这个家的美好,包括我自己。
  文生越来越懂我,我也越来越能感同身受。
  大家都以为他越来越懂事,人人都开心。
  时光啊,就这样一天天地流逝,我觉得很幸福,就如同躺在暖洋洋的水面上,舒舒服服的,哪怕下一瞬就消失,也全无遗憾。
  文生受我影响越来越深,他会想起小时候的开心事儿,他会在想着开心事儿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冒出那些难过的画面。
  我不想他痛苦,那些痛苦,有我来受就好,他什么都不 必记起来。
  文生是个好孩子,他爱这个家,爱琳琳,爱唱戏,学英语,学唱歌,学演戏,还拍电视剧,拍电影,这些快乐辛苦,我都感同身受。
  而对外人加诸他的排挤歧视,他并没有受我的影响,用暴躁、针锋相对来回应。不管外界如何对他,他始终那样单纯善良,心思专一地做他喜欢的事情。
  这样更好。
  我感受,我影响,我快乐。
  文生越来越受欢迎,可他依然那么单纯,他能抗得住别人的羞辱,也能受得住铺天盖地的荣誉,因为他不在乎。他的眼里只有他的娘和家人,他唱戏是为了唱给娘听,赚钱养家,为了更开心,不是为了别人开心。
  所以,他不在乎别人以为的那些荣辱。
  真好。
  家里人试探他,想试试他想不想结婚娶媳妇儿,文生是真不懂,哪怕他在我的影响下看起来大了不少,不再那么孩子气,可他的心思依然专一单纯。
  俗称少根筋。
  我虽然想让他结婚过正常男人的生活,可我自己心里并不想,我只想守护这个家,我对自己组成家庭没有兴趣。
  我全部的爱和感情都给了这个家,我只要我嫲嫲,我娘,我妹妹,要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再也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我不适合结婚,我不想骗任何人。
  所以当小洁问文生想不想娶她当媳妇的时候,文生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想让你当小洁。”
  不当媳妇,还当小洁,我们家永远的朋友,而不是某个人的媳妇儿。
  对不起,我们已经没有余力去疼爱另外一个女人,我们家有嫲嫲,有琳琳有宝生。
  只要琳琳和冬生不赶我们走,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
  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们越来越开心,越来越幸福,程如州和俊生沉睡的时间越来越长。
  然后有一天,他们不辞而别。
  他们走的时候,我正在做梦。
  我做了一个非常恐怖的梦,我嫉妒文生,将他取而代之彻底抹杀,越来越暴躁、邪恶,甚至有了不该有的想法。
  后来年底某一天,我在水槐村的戏台唱了一出斩秦桧,然后用自己磨得锋利的剑把程福贵、程福万一家子杀了个精光,男女老少,鸡猫猪狗!
  我还把那些人头齐齐整整地码在爷爷嫲嫲、爹娘的坟头祭拜。
  在大家四处找我抓我的时候我又悄悄潜回新祠堂,那个纪念馆。
  我看遍了那些书籍、画像、照片,最后决定在那里把自己埋葬。
  一把火先从自己烧起,然后把整个祠堂烧得干干净净。
  冬生和琳琳冲进火里救我,我却把他们赶出去,我在火里唱歌唱戏,祭奠我们逝去的那些血泪。
  “我们不需要纪念,我们只需要沉睡。”
  然后我醒了,程如州和俊生却不见了,只有我和文生。文生依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以为我们是一个人,我是他莫名其妙的悲伤和遗忘的过往。
  我想把人生彻底交给文生,和程如州、俊生一起消失。
  这时候我看到一本书,那是一本翻译过来的书籍,是琳琳托外国友人买回来的。
  那本书叫做《多重人格》。
  我看了那本书,恍然大悟,很多事情一下子就想通了。
  按照书里说的,多重人格是我遭受巨大创伤生出来的保护措施,其实就是臆想症。多重人格,多重性格,我对自己的性格失去了统一认知感,认为我们是不同的人。
  书上说,唯爱,可治愈心灵创伤。
  我躲在文生的后面,感受着他的幸福,被家人时时刻刻地关爱着,让我越来越清醒。
  我越来越意识到,我和文生是一个人,他是我最纯真的那一面,我把自己所有的愤怒、黑暗、爱、恨都给分离,造那些朋友出来。
  程如州、俊生、文生,都是我臆想出来的,我是最后的理智。
  可我仍愿意认为他们是朋友,而不仅仅是我发疯的癔症。这样我沉默发疯半生,就是有人陪伴的,有意义的,不仅仅是傻子疯子。
  之前冬生已经报了仇,琳琳又生了一个妹妹。
  宝生漂亮得像个小仙女,聪明得是个小精灵。
  我有嫲嫲,我有娘,我有妹妹,我有家。
  他们都爱我,我真的圆满了。
  因为我越来越平和,放下执念,所以程如州和俊生会消失。
  现在也许轮到我了,就算消失我无所畏惧,没有遗憾。因为对这个家来说,文生、程如州,依然活在身边。
  我跟家里人道晚安,用晚安来表达告别,我挨个抱抱他们。
  说实话,对我来说不是很喜欢拥抱,我不是文生那样单纯的性子,我讨厌被束缚,讨厌肢体太过亲密接触。
  可我想和他们道别,并且告诉他们,我爱他们。
  当我抱住琳琳的时候,她显然有些疑惑,还问我“文生,你怎么啦?”
  是啊,她那么聪明,那么敏感,她研究了那么多精神类的书籍,她对我了如指掌。
  虽然她没有试图呼唤过我的那些朋友,可她想必知道什么。
  我跟她道晚安,默默地告诉她我永远爱她。伴随着文生入眠而沉睡,也许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就会彻底消失。
  我做了一个美梦,梦里爷爷嫲嫲,爹娘一起跟我告别,朝我笑得很开心,让我好好的。看着他们远去,我没有追上,也没用痛哭,反而一片宁静。
  我和他们挥手告别。
  当晨光洒向大地,霞光万道映入窗台的时候,我醒了。
  我没有消失,因为我就是文生。
  我被治愈了,那些怨恨、黑暗、固执、狂躁全都放下,如今身心轻松愉悦。
  我再一次与自己的身体完美融合在一起,没有任何障碍,对自己的身份、感情认知也彻底统一。
  我体会到文生的那种单纯,心中只有爱。
  虽然我彻底醒了,可我并不想回到人们认知的正常规则里,我依然是文生,我有爷爷嫲嫲,我有爹娘,我有弟弟妹妹。
  我永远都是我。
  我爱你们,我爱人间的一草一木,我爱琳琳,我要去做电影戏剧明星,我要做我们老程家的骄傲,和我的家人一样优秀。
  我要每天伴着星光入眠,每天伴着晨光醒来,顺着人生曲曲折折的路一步一步往前走,每一步都不孤独,不慌张,不怨恨。
  不管回头看,还是朝前望,我心里都有光,有爱。
  如果人生是一场修行,我经历半生疯狂怨恨,最后愿意皈依天真善良。
  你们好,我是文生,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这句用了网络语,具体作者不知。】
  ——想给文生写个人番外,想了好几个切入点,等打开文档真写的时候,几乎是本能地选择了这个方式。
  这是我的写作方式决定的,我是一个沉浸式靠灵感的作者,其实就是写作技巧不熟练的借口。
  ——
  文生12岁受创,得了精神疾病,可他一直保持着一分理智。表面他是程如州,俊生,文生,内里那份属于他自己的理智和真诚一直在苦苦挣扎,在坚持和放弃中拉锯。
  这无疑是非常痛苦的,所以哪怕外在表现单纯傻气,也会偶尔流露无言的悲伤。
  这么多年,他都在一个心的圈里转,一圈圈地自我治疗。
  最后他被爱被自己的不屈,治愈。
  彻底苏醒。
  然而哪怕治愈,他心智并不成熟,依然是十几岁的少年,他不会为社会规则活,他选择继续做单纯天真的文生,还是那个少年,一个年近半百的少年。
  他和冬生一样,都是了不起的人,有着坚强不屈的意志。他虽然没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他是他自己的英雄。
  一个精神病患者能够自愈成功,也许只存在于幻想小说里。
  希望人人都有爱,能爱人,能被爱。
  第104章番外二:全家福
  大宝小宝是双胞胎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