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飞鸥不下 > 第61节
  手指夹住铁片,我对易大壮道:“我就是等会儿割到你肉,你也得给我忍住了,知道吗?”
  易大壮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里的铁片,最后诚惶诚恐用力点了点头。
  第64章 我在这里
  铁片不知道锈了多少年,比木头还钝,也就比我自己的牙好用那么一点。我背对着易大壮,因为看不到他手上扎带具体的位置,割得满头大汗,却也收效甚微。
  “枫哥,这样不是办法啊,万一割到一半外面进来人怎么办?”易大壮不知道被我割到哪里,嘶地一声,倒抽了口气。
  “左右都是死,只能博一下了。”我手指不停地出汗,沾到铁片上,铁片都变得滑腻起来。
  来回割锯的动作不知进行了多久,突然门外传来脚步声,我一下停了动作,将铁片塞到易大壮身后。
  中年人拿着我的手机走过来,不断震颤的屏幕上显示“哥哥”来电。
  “不要乱说话。”他警告着我,先后按下免提键与接通键。
  对方腰上别着一把黑鞘匕首,要是我能拿到,必定能轻松割开手脚上的扎带,可惜……
  我舔了舔干涩的上唇,开口道:“哥,怎么了?”
  电话那头十分安静,没有任何杂音,我狐疑地看了眼金牙,他也满脸不解,又等了片刻,拿起手机就要挂断。
  “放了我弟弟,你们要的东西在我手上,我可以用它做交换。”盛珉鸥的声音不急不缓自手机里传出,金牙眼眸陡然睁大,不敢置信地检查着手机,似乎在怀疑我的手机上装了窃听器。
  “我知道你们绑了我弟弟,还绑了易大壮。快递盒里的是万利银行保险柜的密码器,就在刚刚,我已经把东西从银行取了出来。放心,我不会报警,也不关心别人的死活,给我一个地址,我会亲自带着东西去换我弟弟。”
  金牙牢牢握着手机,闻言眯细了眼,眼尾微微**。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盛珉鸥没有再说话,给予金牙充足时间考虑。
  金牙犹豫片刻,终是开口,语气森冷:“保险柜里的东西是不能见人的,既然已经被你取出来,我的雇主必定不会再付尾款,这笔买卖就算做砸了。等着替你弟弟收尸吧。”
  我心头一紧,屏着呼吸正要拼死反抗,好求得一线生机,电话里盛珉鸥又开口了。
  “我也可以给你钱。现金,不连号旧钞,一百万,怎么样?”
  金牙挂断电话的动作顿了顿,金钱的诱惑如此巨大,萧蒙的那些钱他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到,但这笔一百万,却是天上掉下来的般,叫人十足心动。
  他抵御着这种诱惑,面目都有些狰狞,手指用力攥着手机,看得出在挣扎,最后却还是失败了。
  “今晚交易,过时不候。”不等盛珉鸥回答,他这次果断地挂断了通话。
  金牙盯着手机,面色不善,本来一件简简单单的差事,如今出了这么多纰漏,换谁也高兴不起来。
  他阴鸷地目光突然投过来,我绷紧了身体,大感不妙,下一秒便被一脚踹中胸口,狠狠撞到了身后的墙上。
  胸骨剧痛,我不受控制地剧烈咳嗽起来,金牙没有停脚,更多的踢踹落到我的身上。
  “晦气!晦气!!”
  我蜷缩起身体,咬着牙默默忍耐,易大壮扑上来用身体挡住金牙的部分踢踹,嘴里不住求饶,要对方大人有大量,不要动气,不要和我们一般见识。
  等终于出够了气,金牙这才收脚,解开衬衫扣子,敞着衣襟,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这畜生……”易大壮挪开身体,往地上呸了口血沫。
  胸口钝痛不已,不知道胸骨是不是裂了,我闷咳几声,重新捡起那块铁片,示意易大壮转过去。
  “继续。”
  “咦?”易大壮惊疑地脸上表情都空白了一瞬,“断,断了?!”
  我一看他胳膊上系的扎带,之前被我磨了半天那根,果然是断了。应该是他刚才扑过来的动作比较大,一下子给绷断的。
  我心情稍稍明朗一些,道:“来,继续磨,努力把剩下的全磨断。”
  易大壮拦住我:“不不不,枫哥,我战力有限,跑得也慢,生的希望还是留给你吧。你把铁片给我,我现在一只手自由了,磨得也快点,争取一个小时内给你全磨断,你……你从窗户翻出去,别回头,一直跑,一定能跑掉的。”
  易大壮这家伙,坑是坑了点,但还算讲义气。他说得不无道理,我战力的确比他强,万一金牙他们突然进来下黑手,我先得了自由,还有一搏之力。
  “行了,演苦情片呢,还一直跑别回头?你给我快点割,别废话。”现在不是谦让的时候,,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铁片易主,易大壮卖力割着我手上的扎带,速度比我快上不止一倍。
  “枫哥,盛律师骗他们的,他根本没拿到保险柜里的东西。”易大壮侧转过脑袋,小声道,“为了以防万一,我加购了一个虹膜验证服务,要密码器和我的虹膜双重验证成功柜子才会开。我一直没告诉他们,就是想着最后哪怕死了也不能让他们拿到柜子里的东西。我易大壮虽然是娱记,但也有记者的尊严,公布真相是每个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我绝他妈不屈服于恶势力。”
  我微微愣神,这么说盛珉鸥唬他们的?他根本没有拿到柜子里的文件,从头到尾他就是想用那一百万换我而已?
  “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从金牙方才那阴狠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他根本不打算放过任何一个人,他会在拿到钱后杀死我们所有人,包括盛珉鸥。
  “我也这么觉得。”易大壮点头道,“他们有枪,只要一枪,我们就都死咗啦。”
  气氛一下变得更为凝滞,我和易大壮同时陷入沉默,一时整个空间只余铁片割着扎带的细微摩擦声。
  易大壮割了整整一下午才将三条扎带全部割断,最后一条扎带被割断后,我兴奋地抓握着因为血液不流通显得有些僵硬的双手,从易大壮手里接过铁片,准备去割腿上那三根扎带。
  因为怕金牙他们突然进来,我每一根都割得很小心,并不完全割断。
  这期间,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视野极差,所处的空间再次恢复成没有一丝光亮的小黑屋。
  在我第三根也要割得差不多的时候,门外又有了动静,我赶忙把铁片藏起来,将手背到身后。
  刺青大汉走进来,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朝我们方向逼近。
  我以为他要行凶,正蓄势待发,打算一跃而起和他拼命,他却在我面前蹲下,一刀刀将我脚上扎带割断。
  “你哥来了。”他收起匕首,从裤兜里摸出一团布强硬地塞进我嘴里,之后站起身冷睨着我道,“起来吧,还要我扶你不成?”
  我心里盘算着在这里把人扑倒抢枪的可能性,结果对方一转身,后腰空空如也,那把枪竟不在他身上。
  情况未明,暂时还出不了底牌,只能再做打算。
  我艰难地站起身,腿脚因为捆绑的时间久了,最初几步走得都有些跌跌撞撞。
  大龙嫌我慢,抓着我胳膊粗鲁地扯向门外,出了小黑屋,又出了外面那间屋子,到了室外。
  这两人也不知是怎么找的地方,看着像是山里,四周草木茂盛,乌漆嘛黑,关押我们的地方是座简陋的小木屋,外面堆着柴火和瓶瓶罐罐的杂物,有生活气息,却似乎很久没人住过。
  大龙用匕首抵着我脖子,带着我往前走了几步。
  一辆陌生的吉普开着大灯,照着来路,灯光里站着抹高大的身影,脚边靠着一只24寸的行李箱。
  我适应了一会儿光线才看清那是盛珉鸥,而他也察觉到了我的到来,眯着眼,用手挡住刺目的灯光,拖着行李箱往我这边走了两步。
  “别过来了。”
  刚刚我一心只关注盛珉鸥,竟忽略了车边还有一个人。
  金牙靠在车门上,双手环胸,后腰明晃晃插着那把我遍寻不到的枪。
  行了,稳了,二对二,鉴于盛珉鸥一个顶俩的身手,这局胜率过半。
  “把箱子打开。”金牙命令道。
  盛珉鸥没有说什么,将黑色行李箱放倒,解开锁扣。箱盖打开的一瞬间,金牙和我身旁的大龙都不由自主伸长脖子往箱子里看去。
  “一百万……”金牙忍不住往前迈了一步。
  也就是此时,风里忽地传来紧连在一起的两下细微的“噗”声,脖子上匕首应声落地,肩膀被倒下的大龙撞到,脚下踉跄两步,视线余光里,金牙捂住不断流血的耳朵,回身迅猛地朝我扑来。
  “草你妈,敢报警!”金牙拔出身后的枪,“那就大家都别想活!”
  大龙眉心一个红色血洞,倒在地上,半睁着眼睛,已经没了气息。我很快反应过来,盛珉鸥应该是报了警,周围早已埋伏上狙击手,只等两名绑匪现身一网打尽,可惜差点运气,终究没能将金牙一击毙命。
  但没事,差的那点运气,我这边补上。
  我拔出嘴里的布,迎上去:“操‘你’妈!”
  金牙枪响的同时,我气势如虹地一拳砸到他脸上。
  我也算勤练基本功的人,一拳下去威力不小,金牙立时痛苦地呜咽一声,鼻血长流。
  我正想再补一脚,就见金牙突兀地往前一扑,盛珉鸥出现在他身后,用膝盖顶住他的腰,抓住他的手臂,毫不留情往后一折,只听金牙一声惨叫,手不自然地歪在地上,枪也落到一边。
  看到金牙被制服,我一直绷着的神经松懈下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喘起气。
  四周陆陆续续响起不断围拢过来的密集脚步声与人声,手电的光一束束在林间交织。
  “哥,还好你听懂我暗示了……”紧张久了,一下子放松下来人就觉得有点累。
  盛珉鸥只手牢牢按住金牙后颈,闻言抬头看过来,视线投到我身上时,向来冷漠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
  就好像……茫然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显得十分无措。
  “怎么了?”我以为他露出这样表情是因为我脸上的伤,还想多说两句逗他开心,身体却无端颤抖起来。
  危险过去,肾上腺素水平回降,痛觉紧随而至。
  我低头看向自己小腹,盛珉鸥的白色t恤上已经晕开一大团血迹,并且还有不断扩散的迹象。
  今晚我的运气似乎也缺一点,电影里男主枪林弹雨也不会中枪,到我这随随便便一枪竟然就中了。
  我又看向盛珉鸥,将自己的手伸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对他笑。
  “哥……”
  视线逐渐模糊,盛珉鸥怔愣片刻,一把握住我的手,来到我身边,让我靠在他怀里。
  “别怕,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意识的最后,是盛珉鸥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话语,让我就算陷入黑暗也无比安心。
  其实我想对他说,我没有怕,有他在我就不会害怕。
  第65章 事犹未了
  我爸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的文艺咖。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一壶茶,看喜欢作者的书。
  他一直告诉我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么投资是比“阅读”付出更少,收获更多的了。
  在我和盛珉鸥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我们读上一两篇他喜欢的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的朗诵欲。
  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尤其喜欢里面一篇《事犹未了》,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的选段。
  “自打我有认知与认识的那天起,我从小就接受了那些所谓丑陋的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的事物,为了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
  我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的“与众不同”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存在,有善良的,便有邪恶的,有无私的,便有自私的,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的,所谓“完美”,也不过是合了大多数人的群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