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明珠下意识握紧了手机,仰头看去。
许久,她咬了咬下唇,吃痛又松开,看着来人,用一股子意外又疑惑的神情和嗓音,道:“余明安……”
“是我啊,甄甄。”
男生笑了笑,抬步上一级台阶,坐到了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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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全世界最懵的孟总:“我没有这么丢脸过。”
全世界最浪的阿宁:“天天在梦里睡明珠。”
全世界最暖的小余:“好想把甄甄抱回家。”
o(n_n)o哈哈~
说起全世界这个梗,还得追溯到先前看《演员的诞生》这个节目的时候,某一天节目刚开始,好多弹幕来袭,基本都一句话“全世界最好的王俊凯。”
很久不看电视的90后老阿姨阿锦都不晓得王俊凯是谁诶,等到他出现才发现,笑起来好甜。
话说,这好像就是一个有着小虎牙的美少年→_→
☆、245:他的习惯,难以启齿
甄明珠有些傻乎乎地看着他。
能有三年多了,她一次都没见过余明安。
最后一面应该是在学校里见的。极为寻常的日子,极为普通的场景,以至于她眼下去回想,都无法想起任何一个细节。
可眼下这个人,却是熟悉而亲切的。
他高了,比高一第二学期还高了一些,看上去应该超过了一米八。人还是挺白的,却不再是那样一副腼腆秀气的样子,眉眼间有了偏向青年的坚忍而温柔的味道。还是很喜欢笑,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纯善无害,宛若幼兽。
紧绷了许久的身子,就那么慢慢地放松了下来,甄明珠抿着唇问他:“你怎么会在这儿呀?”
“人工湖那么大动静,想不知道都难。”
“……啊?”
余明安看着她笑,“大二,地质学专业,你学长。”
这下,甄明珠更意外了。
脑海里一时有千头万绪,让她不晓得如何开口。
余明安便主动解惑:“课程安排,前两个月都在外面,上星期才回来的。”
云京大学全校师生好几万,哪怕是老同学,偶遇的可能性其实也并不大。想到这甄明珠便哦了一声,低下头去,“不好意思啊,我这样子太糟糕了,让你见笑了。”
闻言,余明安微微抿起唇角,打量了她一眼。
女孩的样子的确很狼狈。
散乱的发,微红的眼,肿胀流血的唇,还有皱巴巴的衣服……
坐在他边上的甄明珠,是那种看过去便会让人下意识皱起眉头的颓废模样,甚至,她和自己记忆里那个鲜活而生动的女孩,早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可有什么关系呢。
就是甄甄啊,他一直都在想念的那个人。
安城两年,云京一年,他默默地等,她总算是出现了。
如他所想的那般,出现在了程砚宁存在的地方,不枉他千辛万苦考进来。
胸腔里翻涌的情绪被狠狠压下,余明安舒口气笑了一声,说:“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什么样子没见过啊,没关系的。”
“……我以前有这么狼狈过?”
甄明珠懵了一瞬,有些不确定地问。
余明安抿起唇角,抬手过去点了点,试探着问:“睡觉的时候一张脸被压的全是褶子,口水流到课本上,嘴角还被中性笔油戳出好些黑线,你觉得不狼狈?”
甄明珠:“……”
呆愣几秒,她低着头有些窘迫地笑了。
侧脸上那个浅浅的梨涡又出现了。
余明安的目光在那一处逗留好几秒,低下头攥了攥自己的手指。
下意识地,想到了她初见甄明珠那一幕。
那还是初二刚开学的时候,他背着书包走进教室,里面两个人正拿着新发的课本追逐打闹。女孩是后面追的那个,一边顺着过道追一边还喊着“李失败你给我站住!”
李成功远远地给她提醒了一句“后面来人了”,她一回头,便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脸。
当时的甄明珠,十二三岁的模样,软乎乎的脸上带着婴儿肥,人却很白,眉目很精致,偏偏性子和她雪白可爱的模样一点儿也不像,骄傲肆意,不可一世。
算起来,能有六年多了吧。
时间过得这样快,距离他第一次看见她,六年多了。
余明安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声,轻声开口说:“走吧,找个地方休息。”
甄明珠愣了一下,回他:“你不用管我的,我找灵珊就行了。”
“时间这么晚了,找谁不一样啊?”
余明安起身,语调寻常地笑,“我又不吃人。”
甄明珠囧了,“不是那个意思。”
“送你去酒店,我回宿舍睡。”
余明安没在那个话题上继续纠缠,话锋一转,笑着补充了一句。
甄明珠想了想,很快也跟着站了起来。
两个人一起往对面一家酒店走。
前台开房的时候,甄明珠没过去,就在大厅里沙发边站着等,隐隐地听见两个人说话声,余明安给她要了一间大床房。
以前还需要她帮着出头的男生,不知不觉,拔高了这么多。
甄明珠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正感慨呢,便见他转过身来,目光落到自己身上,牵动唇角走了过来,笑着将房卡递给她:“912,要我送你上去吗?”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那行。”
余明安点点头,又将两张早餐票给了她,“起得早的话可以用,省的浪费。”
“嗯。”
甄明珠将两张票捏在手里,想了想说:“出来的时候就带了一个手机,改天见了还你钱。”
余明安没接话,只说:“早点休息。”
“那你回去小心点。”
“嗯。”
余明安将她送到了电梯口。
电梯“叮”一声开始上行的时候,甄明珠重重地松了一口气。
出电梯,进房间,插卡……
明亮的灯光笼罩着暖色调的房间,她疲惫的身体似乎也在一瞬间得到了解脱,环视一周后,她随手脱了外套,挂在了开放式衣橱里。
动作中,左边肩膀传来要命的疼。
她外套里面穿了件很柔软的针织毛衣,毛衣里面没穿秋衣,穿了吊带背心。也不晓得是因为程砚宁咬的太狠还是因为她这一晚上耽误久了,等她想看看伤口的时候,毛衣和伤口都粘在了一起。
心情糟糕透了。
甄明珠抿着唇将毛衣领口拉扯开来,看到了那一个堪称血肉模糊的伤口。
那一个牙印,说是深可见骨绝不夸张。
不受控制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她不晓得程砚宁是怀着何种心情咬下去的,只是觉得疼,感觉起来,肯定要留下疤痕的,还是和以往都不一样,可能会永远都退不下去的疤痕。
程砚宁喜欢在她身上留下点痕迹,似乎也是从那个晚上开始的。
她做噩梦惊醒的那个风雨夜,穿吊带裙出去找水喝的时候,他突破了一直以来,两个人停在亲吻的交往底线。
那是眼下回想起来,仍旧让她觉得羞耻难言的一个晚上。
他让她过去,将她搂在怀里。她原本以为他只是想抱抱,因而在他抬手去碰自己裙边的时候惊了一大跳,下意识拿手去挡,抬眸去看他。
程砚宁也看着她。
他漆黑明亮的凤眼,在夜晚里专注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让人心悸的慑人的感觉。
直到现在,她还记得他不言不语地盯着她,冰凉的手指,缓缓地,不由分说地将她的睡裙全部推上去的模样,那是突然间就会让她觉得害怕的程砚宁,不像平时那个温柔沉默的男生,反而像一个掠夺者,却让她压根毫无推拒之力。
她不晓得他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对不对,只下意识觉得,应该很正常吧。
她住在他提供的地方,两个人又是情侣,肯定应该有些亲密举动。
可是她仍旧控制不住自己的恐惧。
无论是他冰冷强硬的手指,还是柔软滚烫的嘴唇,都能让她陡然变得紧绷绷的。
女生在那一刻,应该是柔软的吧?
所以他很耐心,一寸一寸地吻,直到她整个人都瘫软在他腿上,直到她脑子迷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他又开始辗转吮吸,印下属于他的痕迹。
那第二天,她第一次在自己身上看见吻痕这种东西。
羞耻紧张到无法言喻。
生怕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