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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书文 > 其他类型 > 祖传手艺 > 第143节
  魏之禾看到许牧说道:“还以为大明星没有时间出去呢。”
  许牧一点也不介意魏之禾的调侃:“天天忙着工作很久没有放松,是个人都要休息的,借此机会出去看看山山水水,我连单反都带上了。”
  唐戈提醒他:“爬山的时候可没有助理帮你扛包。”
  许牧:“……”
  魏之禾和顾临视线一同转向路过的地服人员,然后开启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对话。
  魏之禾:“对了,小草呢?”
  顾临说:“在家里。”
  魏之禾:“它到底是什么品种?”
  顾临表情有几许微妙变化:“胡闻还在观察。不过,我出来之前给它拍了个视频。”直接将手机递给魏之禾,“你看吧。”
  魏之禾对小草还是比较上心的,当成儿子养了这么久,怎能不关心,吃了他那么多营养液,拿出去卖,也有几十万收入。
  从视频中魏之禾看到嫩叶片上长满牙齿的小草。
  魏之禾:“它不会是食人花吧?”
  顾临:“我看不是,食人花可没它凶。”
  魏之禾:“……”所以他到底捡回来的是什么凶猛物种。
  顾临见他无言以对,又道:“长大后估计是一株肉食草。”
  “我要把它吃肉的冲动扼杀在摇篮中,家里那么穷,吃不起的。”魏之禾将手机还给顾临。
  顾临十分认真问他:“你很穷吗?”
  魏之禾无辜地眨眼,点头:“嗯,不然我为什么天天上你家蹭饭。”
  这个理由好像说得过去,难道不是因为他自己从来不做饭的缘故?
  算了,这个不是重点,魏之禾连车都买了,比起普通学生,他不穷,顾临也不傻到真的相信他。
  魏之禾穷还是不穷这个问题,反正只要顾临还是他的邻居,就会有他一口饭吃,更何况,这孩子根本不穷,一瓶营养液就卖一万。
  他们出发的时间点还算好,飞机没有延误。
  两个半小时的行程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而且,实际上两个小时就抵达目的地。
  他们联系的司机已经在机场等候多时,中间不在当地停留,直接开车去镇上,距离机场大概还有三个半小时的车程,全程高速,也还行。
  许牧让人找来的开车师傅是对当地路况十分熟悉的老司机,还会祈连镇的当地方言。
  一路上,司机还和他们聊起祈连镇的当地风俗。
  “你们来的真是时候,祈连镇里种的水果已经成熟,到了采摘的季节,你们还能边摘边吃,算是来对了。”
  “我们肯定会抽一天去摘水果,师傅回头给我介绍合适的呗。”魏之禾深知其套路,顺着讲,并反套路司机,“对了,师傅,祈连镇上有没有出过什么神话传说,我朋友是个写小说的,正打算出来找灵感和素材。”
  “哎呀,你们可真是有文化人,拿笔杆子的都是厉害的!这么和你们说吧,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神话故事,只是里面掺杂多少水分就不知道了,我们祈连镇倒也是远近闻名的农家乐最佳去处小镇,想吸引外地游客故事自然是不少的。在我们镇上,有好几个地方非常出名,我给你们推荐两个必看的,一个叫云海之颠,一个叫神山。云海之颠主要是看日出和云海,天气好的话,早点去肯定能拍到不错的照片,神山则是一座深山野林,政府规划了路线,可以在外围转一圈,虽然不能进山,外围也非常漂亮,里面有很多植物都只有我们当地才有,反正去一次肯定不会令你们失望的。这双子星还有很多故事呢,我给各位大小说家们讲讲……”
  “反正具体是什么年代我也不记得,这神山当年还不叫神山,只是一座深山老林,连个名字都没有,平时只有猎户才敢往里面钻。突然有一年,一个老猎户进山后,再也没出来,他的儿子小猎户安顿好家人就进山寻人,没想到这一大一小的资深猎户都没再从深山里出来。当地的人只当他们运气不好遇到熊瞎子,没了性命,渐渐的人们就忘记这件事。不久后,又有人进山,只不过这一次进山的不是猎户,而是一个采药的农户,他准备采点药到镇上去买,换点冬天的粮食,可想而知,这农户也再没有从深山里出来。渐渐的,就有传言,说这山有山神,若是上山挖抓它的猎物,挖它的药材它就会发脾气吃人,这镇子就在山脚下建了个简陋的庙宇供这山神,不久后,被山神“吃”掉的猎户和农户竟然安然无恙地回来了!于是,大伙儿就开始叫它“神山”,太有灵性了。”
  化身为小说家的许牧:“神山,名字挺熟悉。”
  魏之禾问唐戈:“你们以前去过这座山没?”
  唐戈似乎想起什么,皱眉头说:“许牧当年在山上拍过一场打戏,好像就是这座山。有一天,我和几个工作人员一起上山给许牧送点衣物和吃的,上山的路上还下起大雨,然后……”
  魏之禾:“然后呢?”
  唐戈有点迷茫:“奇怪,我不记得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许牧帮他:“你们那天晚上不是在山里的一户好心人家里住了一个晚上吗?而且我们在里面拍戏并没有下雨,为什么你们会下雨,这一点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
  唐戈:“可是,我们确实是遇上了暴雨啊。”
  许牧:“我记忆力没有问题,那天晚上没有下雨,白天晴空万里,我和其他演员还喝酒唱歌看星星来着。”
  唐戈轻轻敲自己的脑袋:“难道是我记忆混乱了?”
  活泼话多的司机插了句话:“哎呀妈呀,这位小兄弟是失忆了?我只在电视剧里见过人失忆呢,没想到真人也有。”
  顾临提醒容易分心的司机:“师傅,小心前面。”
  魏之禾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朝唐戈露齿一笑:“我们这次的旅程名字就叫‘给唐戈找回忆’。”
  顾临:“……”
  第123章 诱惑
  祈连镇是一个城县的中心城镇, 方圆百里的山连绵起伏,逶迤纵横, 雄伟壮观,是一个养人的地方,不过司机师傅提醒他们,在当地住久了, 水质中所蕴含的矿物容易产生肾结石,整个镇,只要一体检, 十个中有八个人是有肾结石的,总之,每个地方好与坏都是共存的。
  上安顿下来之后, 司机告诉他们可以在周围逛逛,整个镇也没几条街可以走,饭后两个小时基本上就能把两条主街道逛完,他只提醒几位当地人的一些风俗习惯, 别的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魏之禾四人在一家饭馆内品尝了当地的特色美食, 当地的腊鸡腊鸭腊肉是特产,油盐味儿都下得比较重, 不过确实是挺好吃, 几人吃得不亦乐乎,除了顾临, 他对重口味的菜系一向敬而远之, 倒也符合他仙男般的气质。
  吃完之后基本上就到休息时间, 镇上的作息都比较规定,一般晚上九点除了杂货店、网吧、酒店,其他基本上都关得差不多了。
  坐了一天飞机和车的众人也都愿意早点回酒店休息,特别是身体才刚刚恢复一点点的唐戈,这种长途跋涉的路程,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刚下车那会儿脸色都是惨白惨白,吃过饭后又兑了营养液喝下后才舒服一些。
  魏之禾还担心他:“你这个样子明天也上不了山,要不你在酒店休息一天,我们再合计一下,在周围调查更多关于神山的信息。”
  唐戈心里不太过意得去:“这样不好吧,为了我,你们已耽误上学和工作时间了,现在还要延后。”
  顾临:“我还好,难得出来,就权当放松。”
  作为好友,许牧也安慰他:“我的工作你是知道的,我是老板我最自由,工作哪里有你的事情重要。”
  魏之禾一脸自命不凡地自豪地说:“我是学霸。”
  唐戈:“……”
  每个人的理由都这么正当,他再矫情下去就有点尴尬了。
  安抚完唐戈,魏之禾和顾临回到他们的房间。
  这好像是他们第一次同一个房间,魏之禾莫名有种兴奋感。
  一直不知道顾临的本体,今天晚上应该会如愿以偿知道真相了吧。
  然而,顾临回房间后就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处理工作邮件,魏之禾洗完香香的澡出来后他还看邮件,不过,很快就被魏之禾给吸引了注意力。
  天气渐热,魏之禾洗完澡只穿了条小内裤,外搭一条毛巾,顾临一抬头,看到的就是他白嫩上半身,之前魏之禾昏睡时他就给对方换过衣服,但到底只是给沉睡中的人换衣服,没有什么可以遐想的空间,现在倒好,魏之禾此时的眼中带笑,有几分灵动,顾临视线落在他身上,有点挪不开。
  “你要不要去洗个澡,天气怪热的。”现在的魏之禾早已忘却顾临为本校教授的身份,真把他当好友看待。
  顾临秒回神,盯着魏之禾看实在是不太礼貌,他低下头找充电线和插头给自己的手机充电,虽然上面的电量还剩下百分之九十五,但还是得充上。
  “嗯,我去洗澡。”有点落荒而逃的味道。
  魏之禾坐在顾临刚坐过的单人沙发上玩手机,这个位置其实是可以看到浴室的磨砂玻璃里面模模糊糊的人影,就是可惜是人影,如果是一直植物或者动物的影子,他肯定要扒门偷看,怎么可以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
  可惜呀可惜,顾临进去洗了十来分钟,从头到尾都没有变成植物的模样。
  到底是什么物种哪。
  镇上的酒店并没有出现客满的情况,魏之禾和顾临两人住的标间,同睡一张大床房的场景没有出现,魏之禾有点怨念地盯着另外一张床,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知道顾临的本体是什么?
  顾临半夜睡觉会不会突然变回本体?如果两张床靠在一起,他知道的就更简单快捷了。
  魏之禾手动能力不差,等顾临出来的时候,发现两张标双的床已经被魏之禾挪到了一起。
  顾临擦拭着头发,十分疑惑:“这床有问题?”
  魏之禾:“没有啊,就是还没有和你一起睡过一间房,我们可以像住寝室那样聊天嘛,近一点比较好。”
  顾临借着毛巾擦拭头发的动作垂下眼帘,眼神中闪过不明情绪:“是吗?坐了一天车,我要直接睡了,不能陪你讲夜话。”
  魏之禾:“没关系,就当我出门在外,害怕一个人睡,你在我旁边我会安心一点。”
  顾临心说:撒谎,早就看出你的意图了,明明是想看他的本体。
  到底到底是认清魏之禾的本性,他要是害怕就没有人知道“害怕”二字怎么写了。
  将自己弄干后,顾临也爬上属于他的床位睡觉,并没有将魏之禾挪到一起的两张床分开,虽然对他们来说都是动动手指的事情而已,这样并排的躺着确实是从来未有过的体验。
  尽管顾临说过自己不会和魏之禾谈夜话,但是魏之禾只要问他问题他都会回答,除了试探他本性的内容,直接选择逃避。
  魏之禾也觉得挺郁闷,做梦的时候确实也没有关于顾临本体的记忆,真是奇怪。
  累了一天,魏之禾比顾临还先睡着,顾临无奈地看他一眼,才闭眼入睡。
  说好的夜话就这么结束了。
  镇上的夜晚还是比较凉快,都无须打房间内的空调,没有城市的喧嚣和汽车尾气,开眘窗户享受吹来的夜风和难得的宁静,也是一种难得的美。
  翌日。
  因昨日的奔波,唐戈身体确实还恢复得比较缓慢,脸色依旧苍白,长年不运动,全身都开始发软,魏之禾确信自己昨晚的决定是对的,是得让这个身怀妖种的男人好好休息。他早上起来时和顾临商量了一会儿,先留许牧和唐戈在镇上,两人今天就到山上探个究竟。
  早餐之后,魏之禾和顾临像出门逛街一样离开酒店,就和普通的游客没有什么区别。
  在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的地方,两人以最快的方式上山,并避开爬山的人群,以他们两人的速度,进入山林后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阻碍,所谓的防护和隔离带都是防普通游客的,像魏之禾和顾临这种特殊存在,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站在一棵已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树下面,魏之禾问顾临:“不如先引一些小妖出来?”
  顾临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恐吓的方式。”
  魏之禾从自己的小包里摸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绿色的液体:“用这个。”
  “营养液?”顾临心想魏之禾到底有多少存货,这发家致富的手段一茬又一茬的。
  魏之禾说:“不是,是我专门用来诱惑小妖的,很久没有用过了。”
  顾临:“管用吗?”
  魏之禾说:“当然管用,试一次成功一次,百分百有效。”边说边倒出几滴绿色液体抹在几百年的不知名老树干上,“我们先躲起来,不能让它们闻到我们的气息。”
  顾临点头:“嗯。”
  两人一前一后跳上另一棵树上,借着浓密的绿叶掩盖自己的身份,至于气息问题,完全不是问题。
  抹在树上的液体很快就散发出奇异的味道,这是与妖物打交道多年才能研制出来,顾临心想魏之禾在镇上生活这么多年就是在潜心研究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吧,他对妖族的喜好掌握可真的是得心应手,连他这个大妖都差点没办法抵抗来自绿色液体散发出来的味道的诱惑。
  顾临指了指魏之禾手中的玻璃瓶:“这个液体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