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说了,您要是真的以死明志,也算是有志气,他的好女儿,他一定厚葬您。如果您舍不得死,就只有和亲远嫁这条路,别的没得选!”
“你滚!你滚!”
夏侯雪越看向进越不顺眼。
不过是个奴才,说话这么理直气壮的!
往日向进对她不是这种态度,今天却变脸的这么厉害,以为她没办法翻身了吗?
真是可恶的奴才!
“是,奴才告退!”
向进刚走,夏侯雪的小腹就开始钻心的痛。
“来人——”
夏侯雪倒在冰冷的地上,抓着衣服,嘶声力竭地喊着。
“我肚子好痛,快来人啊!救我——”
没一会儿,鲜红的血染红了夏侯雪的衣摆,一个陌生的宫女看到这情景,连忙叫嚷起来,一时间,整个寝宫里鸡飞狗跳。
来给夏侯雪诊治人,依旧是王太医,这也是夏侯君宇的要求。
即便刚才被雪公主和刘皇后陷害,王太医现在还受着伤,可他对自己的职责,并没有半点松懈,而是认认真真给夏侯雪诊治,又开了许多补养的药。
确定那个恶劣的果实没了,王太医回去给皇上复命。
等人都散去,夏侯雪孤零零地躺在床上,双眼布满血丝,一动不动地盯着头上的纱幔。
回想着她离开京城时,还在兴致勃勃地想着,这一次一定要和莲哥哥好好相处,要让莲哥哥喜欢上自己。
可后来,究竟是什么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
那场质变,是在凤鸣镇。
她没了贞洁,坏了孽种,造成了这后面一连串的悲剧。
在回到京城之后,月经很久没来,夏侯雪并没有当回事。
她一直经期不稳定,退后是常有的事情。
哪知道没多久,她就开始呕吐,让一个嬷嬷看出端倪,说她这是怀孕了,可把夏侯雪急坏了。
没等她想到办法,夏侯君宇就来了,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
现在,肚子里的那坨肉没了,也好!
夏侯雪抓着小腹上的衣服,把精美的锦衣揉得皱皱巴巴的。
她原本就没有打算生下这个孽种,甚至派了嬷嬷去寻打胎药。只是夏侯雪没有想到,这一碗药最后是她的父皇送来的。
真是可笑的很呢!
即便是野种,不被期待,可是父皇,您也是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外孙呢!
多谢您出手,帮我了却烦恼,也避免我的手沾染了血腥。
可是,这个仇,不能不报!
夏侯雪脑子里想的,不是丧子之仇,而是造成她现在这样局面的根源——玉罗刹。
虽然她目前没有能力报仇,也不是玉罗刹的对手,但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夏侯雪在心里一直念着这句话。
玉罗刹,我跟你势不两立!
玉绯烟不知道,白雪公主把自己的悲剧命运全部记在了她的头上。
她现在是忠义公府的大小姐,又是大周国的武神,走哪儿都是受人尊敬,在玉家,更是所有人的宝贝疙瘩,日子过得可是非常惬意自在。
皇上对夏侯雪的安排,玉绯烟从夏侯擎天那儿知道了。
没想到,夏侯雪并没有哭闹,而是乖乖地答应去西越国和亲,她唯一的要求就是西越国的五皇子必须亲自来大周国来迎娶她。
这个提议,夏侯君宇很爽快地答应了。
嫡公主出嫁,自然是要这般!
一想到夏侯雪即将远嫁西越国,玉绯烟就唏嘘不已。
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最悲惨的命运莫过于远离家乡,去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而且永远都不能回到父母身边。
更何况,西越国表面对大周国顺从,可这顺从究竟有几分?
有大周国在头上压着,西越国始终是谦卑的附属国,指不定那边的人心里多恨大周国,会把这种仇恨转嫁在夏侯雪的头上呢。
这么说来,夏侯雪的确可怜。
可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
她要是不作死,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总之,自作孽,不可活啊!
不过以夏侯雪的个性,居然这么痛快答应远嫁,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
只是想了想,玉绯烟就把夏侯雪的事情抛在了脑后。
她现在最关注的事情,就是在京城里开个医馆,给人治病。
听说玉绯烟有开医馆的想法,夏侯擎天立刻自己在最繁华的大街上的店铺房契拿给玉绯烟,让她挑选。
“夏侯擎天,你可真有钱!”
看到那些房契,全是最好的地段,最好的位置,而且铺子又大宽敞,玉绯烟完全挑花了眼。
“你要是喜欢就都拿着!反正在爷手里也没用!”
看到玉绯烟小财迷的模样,夏侯擎天忍不住笑了。他的封地每年的赋税都多得不得了,根本就用不完,这几个铺子,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见夏侯擎天一副“爷是土豪,你可以抱爷大腿”的模样,玉绯烟轻嗤一声,选了一张。
“这地方就当是我租的,我会付给你租金!”
“等我的医馆一开张,那可是日进斗金,可不比你差!”
玉绯烟说的是事实,她的药丸在天香楼卖的特别火爆,现在,玉绯烟也算得上是一个小富婆了。
“租?爷的,就是你的!”
夏侯擎天可不乐意玉绯烟说这样的话。
“不过,你倒是可以租爷!”
“租你?你能做什么?”听了这话,玉绯烟不明白了。
“爷会穿衣服,梳头!”
这句话,夏侯擎天可是说的非常理直气壮。
在玉绯烟回来后,玉惊雷可她找了两个丫头专门伺候她。
可是,这二人来了松鹤楼的当天,一个崴了脚,一个折了胳膊,完全成了两个伤病员,哪儿能伺候玉绯烟呢!
于是,夏侯擎天每天早上都来松鹤楼报道,给玉绯烟绾发,穿衣。
这几天过去,他做的也是有模有样。
梳头的手艺更是飞猛增长,让玉绯烟叹为观止。
没想到杀人的手,也能这么灵巧!
把她的头发倒腾出那么多花样来,真是佩服!
玉绯烟哪知道,那两个丫头,就是夏侯擎天动了手脚。
夏侯擎天的想法很简单,要是猫儿身边真的有人伺候,他岂不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可不能让人抢了自己的风头!
“租你,也不是不可以。”
一想到夏侯擎天每天早上偷偷摸摸地守在门外,又不能惊动玉惊雷和玉千血,玉绯烟就觉得好笑。
“说吧,多少租金!姑娘我有的是钱!”
玉绯烟一拍胸口,豪气万千!
“一个铜子!”
噗——
躺在地上的憨子在听到这答案后,差点儿喷血。
主人,你的气节呢?
一个铜子!
主人,既然你的价钱这么便宜,伦家租你,好吗?
伦家也不要你干别的,每天给伦家挠痒,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
憨子在身上挠了挠,拨出一个铜子,推给夏侯擎天。
那铜子,圆圆的,滚到夏侯擎天脚边,最后转了一个圈,倒在地上。
“哈哈哈!”
看到这情景,玉绯烟抱着憨子的大头,大笑了起来。
“憨子,你真是太聪明了!”
夏侯擎天自然知道憨子这是埋汰自己。
这只该死的大狗,被玉绯烟惯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偏偏,憨子总是一副忠心赤胆的模样站在玉绯烟身边。
每每遇到夏侯擎天和玉绯烟有争议的时候,它也坚定不移地力挺小姑娘。
憨子这么做,完全赢得了玉绯烟的好感。所以每次憨子惹事儿,也都是玉绯烟出面摆平,就连夏侯擎天想找憨子的麻烦,也不成的。
夏侯擎天瞬间觉得,在猫儿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排在憨子后面了。
他非常后悔,当初让憨子卧底,潜伏在猫儿身边,完全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不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