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欲书文 > 穿越历史 > 猎日雷神 > 第三百七十六章十三妹
  能够凑巧碰见蝶花,雷耀觉得这是运气,同时也感到自己失责,来到上海之后将此事暂时放在了脑后,但无论怎么说,彭玲临死前的嘱托总算有了交代。
  互相打了招呼之后,蝶花下一刻想起了彭玲,枣庄在多日前已经沦陷,虽然听闻那边的新四军参与了台儿庄大捷,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是彭玲的情况她还是比较担忧的,作为姐妹,她太了解彭玲了,为了国家为了战友她向来不顾自己安危,正面战场又向来是那么残酷,蝶花的心底一直埋着一丝忧虑,生怕有一天再也见不到彭玲了。
  被问起,雷耀低下头用无言的方式给了回应,表情甚是沉痛。看得出她们两人的感情深厚,彭玲牺牲的事,他实在难以出口。
  “不,不可能,她答应过我,等抗战结束了,我们要一起去教书的,她不会骗我的,绝对不会,你亲眼见到的吗?”蝶花一时间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眼泪不由自主地成串往下流。
  虽然嘴上并不想承认,但是蝶花也知道这应该就是事实,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四周弥漫着悲伤,感染得李之贻也不禁红了眼眶,虽然她并不知道彭玲是谁,但为国捐躯,一个正值花季的姑娘的牺牲确实令人痛心。
  “这是她让我转交给你的,她希望你可以好好看完,好好过你自己的人生。”雷耀并不擅长安慰一个悲痛的人,这种事,只能交给李之贻,他把彭玲委托的书信递了过来,之后默默走进了房间。
  透过窗,望着哭泣不止的蝶花,雷耀深呼了一口气,双目紧闭靠在桌椅前,为了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雷耀取了纸笔开始认认真真地勾勾画画,试图找到头脑中那些千丝万缕。
  牢狱中碰到的老白、巡捕房探长程大贵、富茂洋行、黑名册以及‘杰克’组织,这些都是他希望尽快了解的,所以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记录下来,方便派小赤佬军们去调查。
  家中突然来了一个陌生女子,小赤佬们纷纷好奇到底是个什么人物,李之贻果断把他们全部都打发了。小赤佬们躲在房子里正享受这个年纪该有的快乐,随着雷耀推门而入,原本打闹一团的小家伙们立马排列站好,整齐地叫了一声老大,模样乖巧的不得了。
  “都是自家人,别总那么严肃,该玩玩,没事,我就是来看看你们,顺便请你们帮我一个忙。”说话间,雷耀把方才画出的东西张开,铺在了大家面前。
  “这是什么?”三子坐在轮椅上,被小六推过来,几个小赤佬眨巴着大眼睛看着雷耀,雷耀本以为他们会一眼看懂,但他可能高估了自己的画图水平,看着小赤佬们迷惑的表情,只好做上一番解释。
  之所以用小赤佬军打探情报,一来小孩子出入一些特殊场合,最容易被忽略,毕竟谁会认为小孩子是间谍;二来别看这群家伙们年纪不大,但各个精明的很,在上海的年头长,对这个地区的了解程度,不是雷耀可以相比的。
  “不难,这事就交给我们,保证我们给老大做的漂漂亮亮的。”三子依然是严肃个脸,如同签生死状似的,拍了拍胸脯,之后却又蠕动了几下嘴唇,不知犹豫什么。
  “什么时候你们真的把我当亲哥,我才最开心,你们看见我怎么都畏畏缩缩的,你们怕啥,我又不会吃了你们,说说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小心拍着三子肩膀,雷耀笑眯眯说着。
  “老大,我觉得你真的练练写字了,以后咱们势力发展大了,要是走个文书之类的,你总不能光画圈圈,看懂的还行,看不懂的那不是耽误事吗,而且借你这事,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得学会识字写字。”犹豫再三,三子在雷耀的鼓励下张嘴说了出来,这也不是开玩笑的,是给老大提个醒。
  三子说的不无道理,让雷耀忽然觉得这个事真不能小看,其实提起写字,雷耀也不是没学过,当初从南京逃出去后,花兰也是有教过他的,只不过时间不长,加上平日里一直在做事,也就没有闲暇时间来练字了,他觉得以后有必要让李之贻正式地教教大家。
  因为提起这些,让雷耀忽然想起,花兰和陈默去千门的时间也不短了,却始终没个音讯,也不知进展如何。千门的人对于花兰来讲,那可是存着不共戴天的仇怨,花兰说是为了帮助陈默前去,可细细琢磨,雷耀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不行,得找李之贻商量商量,派点人过去看看花兰和陈默到底是否安全,有了此想法,雷耀着急着出门,而这时十三突然从身后拽了他一把。
  “老大,我想跟你单独说点事。”
  对于十三这个女孩,自从与枣庄的曹建血战过后,雷耀对她印象极深,想想自己简直是忙昏了头,那次事件之后还计划着找十三谈谈心,若非这丫头主动找来,都给忘了。
  “说吧,什么事。”带着十三来到客厅里,雷耀先是听听对方想说什么,这个小丫头肯定是有什么事情闷在心里,否则向来寡言少语的她不会主动找来。
  十三始终紧绷着脸,有着超于这个年纪的成熟,眼神之中更是少有的凌冽,但是面对雷耀却多少有些羞涩。
  “我想跟在您身边。”
  “啊?什么意思,我不明白。”十三这姑娘骨子里面就有热血的因子,是能干出一番大事的人,雷耀一直这么认为,可谁会想到一个半大的丫头,说出这种话。
  这句话,有着多层含义,一时之间让雷耀不知往哪方面想,只能通过对方的表情来辨明,可对方所表现出来的,又是雷耀不希望看到的。
  实际上,十三正度过这个年纪的成长,心中所想并非是与形体神色表现一致的,似乎发现了雷耀的担忧,她忙试图咧开嘴角,却笑得极不自然。
  “我是想做你的贴身保镖,能保护你的安全。”
  “哦,这样啊。”雷耀差点憋出一头紧张的汗水,不过小小年纪冒出这样的想法,雷耀觉得很是不妥:“你年纪还小,而且跟男孩子又不一样,即便现在是抗战时期,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哥希望你尽量地少沾杀戮。你能提出这样的想法,我反问你一句,你很希望杀人吗?你有心理准备吗?”
  最后这句,是雷耀一直都想问的,当初杀曹建时的干脆利落,让雷耀很惊诧,那份杀人时的从容稳重,可不是一个小丫头该有的。
  “我不喜欢杀人,但我喜欢有能力保护大家,而且我发现我也很适合,您身边不是也没有人保护吗,我觉得我就可以。”说着十三从怀里摸出一把精致的腕表出来,“这是我从一名小鬼子手上扒下来的,应该是个官,我看他从车上下来,带着好几个士兵,老大,这表我问过了很值钱,送给你吧。”
  “你是说,你把他杀了,就你自己?”雷耀感觉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眼前这只是个十几岁的姑娘啊,不说独自暗杀小鬼子有多难,只是说出来都令人惊恐。
  十三并没感觉到,这件事有多么值得惊奇,点点头后坦然自若道:“您以前说过,是小鬼子就该杀,我碰巧遇到了,就把他给杀了,之后好几个兵对我开枪,我跑得快,他们跟丢了,我跟三哥他们说起来,他们不信,说我是吹牛皮大王,但我真的把那人杀了,我知道大哥你一定会相信我,所以我才来找你的。”
  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雷耀忙把十三拉近过来,朝她的手掌上盯了盯,如心中所料,细嫩的小手上却确实满是厚厚的老茧。
  “你平时都在玩刀子?”十三的本事,雷耀大多听三子提起,如今亲眼目睹这丫头的辛勤,让他不禁感叹,毕竟是个女孩子,能做成这样真的很了不起。
  “恩,好几年了,刚认识三哥的时候,他总告诉我们要学会防身,那时候我就在练了,等到遇到您,我才第一次真正杀人,我觉得很有快感,尤其是杀鬼子,我能看到他们身上有着我父母的诅咒,他们的手上沾着我家人的血,我只要想到,就恨不得现在就把小鬼子全部都杀掉。”
  十三越说越激动,凌厉的眼神打来,让雷耀心中不由得一震,至此他明白了这个丫头为何会变成这样,这丫头的表情可以用憎恶来形容了,说起来他们是一路人,心中的仇恨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而这份仇会用最恐怖的方式让小鬼子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