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上,人们总是会习惯性的追逐强者。
那位在临安登基的赵与莒,人品如何他们是没看见。不过对方占据了几乎整个大宋,并且还在临安行在登基坐殿,这总是不争的事实。
就从这一点上来判断,就有不少人的心里,把新宋这个偏安于东南一角的小小朝廷,当成了不可信任的对象。
于是,在新宋政权施政的时候,开始慢慢的遇到了阻力。行政命令传达和执行的效率开始下降。
在福州和广州这两地中,那些自以为有眼光、有谋略的人,已经从他们观望和骑墙的态度中,慢慢的向着对抗的方向转变。
当然,由于现在沈墨领兵在此,所以还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同新宋政权作对。
在这个时候,沈墨依然还是施展出了他让人惊奇的速度,一通快速的连招组合拳,让广州和福州这两地心存犹豫的那些人,看的是目不暇接,端地不知道这个新宋政权的深浅。
来自于通州的援助源源不断,几乎每天都有船只停靠在福州港口上,连赵与芮和那些朝堂中的大臣都觉得看花了眼。
由此一点,也就知道沈墨已经将通州经营成了什么样子。足见通州实力的雄厚,早已远远超乎了他们的想象!
在后面到来的那些船只中,沈墨命人从通州运来了大量建筑材料,其中当然是以水泥和钢筋为主。随船而来的,还有数之不尽的工匠和技术工人。
随后,他们就在福州城里大兴土木,开始了新建皇宫的工程。
在这之前,赵与芮已经御封了一批皇商。其中皇宫建造的劳工使用,就有三家皇商的参与。
他们每一家各自派出了数百人的劳工队伍,配合沈墨运来的工匠,开始了工程建造的工作。
当然随之而来的,这几家皇商也被优厚的工程价乐得喜上眉梢,一个个全都赚的盆满钵满。
这次新造的皇宫虽然还是中式建筑,但是却大量采用了新的建筑材料。原本需要海量的采石伐木工作,而现在却仅仅需要用水泥和钢筋就可以完成。
这片皇宫,此时正在以令人惊叹的速度,日新月异的开始建成。
沈墨派来的那些工匠,已经习惯于突飞猛进的通州速度。对于皇宫每天的施工进度,都是严格把控得一丝不苟。
当那些让本地的工匠和官员,惊叹不已的楼堂殿阁拔地而起之时,他们却还在嫌工程进度不够快。
而沈墨一边修筑皇宫,一边也命令工匠对现在福州府衙进行了一次简单装修。
预计皇宫修建完毕的工期还有半年左右,而在这期间,皇家的办公地,就暂且要委屈在这个小小的福州州府里面了。
沈墨给官衙里面所有窗户都换上了平板玻璃。这种窗明几净的办公环境,一下子就让这位天子的临时驻陛之地,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
除此之外,抽水马桶、锅炉式热水器、每一样新奇产品都让人觉得使用方便,而且极为干净整洁。
这真是新朝新气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新朝内部的大小官员也都在心中感到新奇之余,焕发出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按理说,一当上皇帝就大造宫室,其实不是一个仁德之君应该干的事。不过眼前的皇宫工程,却跟之前完全是两码事。
在古代皇帝修造宫室,之所以成为一种奢靡浪费的亡国之像,其实就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工程技术,极度落后的原因。
咱们就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在明代修建的故宫的时候,太和殿上那根最粗的主梁,就是从云南深山之中找到的。
这一根重量达到数十吨的巨木,要从云南运到京师,得要消耗多少民力?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根本就想象不到。
在那个没有起重机、没有汽车、甚至没有像样的道路的历史背景下。那得需要成千上万的人,跟随着这根木头平整道路、开山凿岩,才能把它一点点的向前挪动。
在一路上所过州县,都要征发数之不尽的民夫去工作,而这才仅仅是其中一根木头而已!
也幸亏它是木头,在过河的时候还相对比较容易。而宫室之中所需要用的超大型石料,想要运送起来,耗费的人力和资财就更是耸人听闻。
能当那些巨石跨过宽大江河的时候,每到河边,就需要造船才能过去,因为当时很少有船只能容纳数十吨的重量。
而碰上稍小一点儿的河流,则是干脆就把石头运到河边以后,再从身后挖一条河道。等到河水从后面绕个弯儿引走之后,前面再填平河道的故道,才能继续向前走。
刚才说的这些,其实一点儿都不夸张。在现而今的故宫中就有一块“败家石”。 大家只需要查查它的资料,就知道一块巨石运到京城,需要耗费多少钱粮了。
所以,在古代大造宫室这件事,能够激起民怨,也就一点儿都不稀奇了。
不过沈墨营造宫室的时候,在大型建筑构件上,全都采用了水泥梁柱这种新式材料。其他的东西也是就地取材,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扰民,或者征发民夫这类的事情。
反而,由于大量的工程用工人员的需求,和各种材料的订单。让本地人的就业和经济状况迅速好转。把这个庞大的工程从一项乱政,转而变成了大大的德政。
……
除此之外,新宋政权的新军队,一开始招收和训练的情况也比较顺利。
当福广两地的那些地主富户的家里接到通知,说可以让他们的年轻子弟直接加入新皇的羽林军,并且一上去就是军官职位的时候,这些人立刻就是喜出望外!
这个时代,当兵当然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不过当皇帝身边的御林军,而且还是军官,那就另当别论了。
要说这些年轻人,让他们从一个乡村地主的儿子摇身一变,变成一位年轻军官,穿着一身闪亮的盔甲在皇宫门前执勤,这是不是倍儿有面子的一件事儿?